暑气渐浓的夏夜,蝉趴在枝干上窸簌窸簌地叫着。
浴房里水汽蒸腾,视野朦胧,所及之处皆是袅袅的水雾。
“玉珠,帮我递一下布巾——”
宋羊泡在浴桶里,用湿漉漉的手抹了把脸。斜下里伸出来一只手,不像往常那样只是把布巾递给他就退出去,而是走近到他身边,伸手要把他抱出来。
宋羊吓了一跳,肩膀都沉进水里,看到程锋的脸后嗔怪道:“你吓我一跳。”
“怎么不叫下人进来伺候?滑倒怎么办?”程锋撸起袖子,撩起水泼在宋羊肩上,轻轻帮他清洗起来。
“啊?”宋羊的注意力都被程锋的手吸引了,“不、不用了吧。我偶尔也会叫玉珠进来帮我的。”
“之前给你买的两个双侍还留在别院,你也熟悉他们一些,不如让他们过来伺候你。”程锋捏着宋羊的肩头轻轻按摩,他的手很大,一个巴掌就能包裹住宋羊圆润的肩头,一种宋羊被他置于股掌之间的精致感和脆弱感油然而生,程锋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一边不舍地在宋羊肩上流连。
“你说珍珠和绿珠吗?”宋羊勉强稳住心神,程锋掌心的茧子弄得他痒痒的,“你看着安排吧,可是我不习惯那么多人围着我。”
“总要习惯的。”程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给你洗头发?”
“好。我想把头发剪短一点,太热了。”宋羊乖乖低下头,感受到程锋用皂角轻轻搓揉他的头发。
“那就剪。”
“真的可以?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么。”
“不能随意损害身体和剪头发怎么混为一谈了?”程锋笑:“哪儿来的偏见?”
“不知道哪儿听的。”宋羊糊弄地回答。
程锋拿瓢盛水,从宋羊头顶缓缓淋下去,“闭眼。”
“闭好了。你吃过没有?”宋羊问,今天程锋回来的比较晚,他是自己吃的晚饭,这会儿突然想起来,程锋莫非一回来就来找他了吧?
“一会儿吃。下午在城南时跟同僚吃了面,这会儿不怎么饿。”
“哦。”
程锋给他洗完头,垂眼看宋羊红扑扑的脸。宋羊闭着眼睛,红润的嘴唇像在邀请他,程锋的喉结上下一滑,还是没忍住,凑过去含住他的唇,然后缓缓加深这个吻。
宋羊的力气都被抽走了,无力地用双手拽着程锋的衣领,不一会儿衣服就湿了。
宋羊红着脸,“你居心不良。”
程锋眸色深沉,随手将湿掉的外衣脱下来丢到一旁:“是。”
宋羊瞪他,却又像被烫到一般收回目光。他拉着程锋的手放到水里,覆盖到肚皮上:“想想崽崽们,静静心。”
程锋摸着宋羊的肚子笑,“他们越来越爱动了。”
“对啊,白天也动了好几回。”宋羊眉眼弯弯地对着程锋说话,再普通的日常程锋也听得津津有味。
程锋见宋羊的皮肤也泡得红彤彤的了,便要扶宋羊起身,但话到嘴边,突然变成了:“什么时候能再一起洗?”
宋羊一激灵,手狠狠拍了下水面,激起的水花泼了程锋一脸。
“......”
宋羊无辜地看着他:“你突然那么说,我吓一跳。”
程锋抹了把脸,拿来干布巾,待宋羊从浴桶里起身,他帮着宋羊擦拭,然后给宋羊穿衣裳。
宋羊突然夹了下腿,有些不好意思:“我要如厕。”
程锋不觉这有什么羞赧的,直接抱着宋羊去上厕所,然后将洗浴完的宋羊送回房,自己又返回浴房沐浴。
宋羊趁他洗澡的时候让小厨房煮了一小碗夜宵,一边让玉珠和宝珠绞头发,一边等程锋。
半小时后,程锋神清气爽地回来了。
宋羊的眼睛像扫描仪一样上下扫描他,然后绷着脸小声问:“你没有用我的洗澡水做奇怪的事吧?”
“奇怪的事是什么事?”程锋装傻。
宋羊一眼识破,没好气地朝他胳膊上抽一掌。
“打疼了没?”程锋哄他。
“哼。”宋羊不吃这套了。
夜宵后,两人牵着手在屋子里溜达着消食。
宋羊:“在城南有什么收获吗?”
程锋:“至今为止,发现的死者有四个。最早被发现的是十天前——四十五岁,鳏夫,独居,平时靠给戏园子倒泔水为生。此人每天都会到戏园子去,至少半个多月前便消失无踪。他不见后,戏园子找了一回没找到人,就没有报官、也没有再找。”
宋羊:“那发现尸体的是谁?”
程锋:“尸体被用油布包裹着,丢在一家马站的茅坑里,是被马站的伙计发现的。”
下午,程锋和沈裕一起重走了现场,马站就在城南的大道上,大门敞开,随便客来,每天来往的人流难以计数,即使伙计能过目不忘,也不会记得十日前的可疑人物。马站内遍地是黄沙、泥土、马粪、粮草谷粒,地上痕迹杂乱,纵使当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能找到的痕迹也有限。
茅房就在马站最内侧,上房下坑,背后挨着一排矮矮的围墙。他们绕到围墙外,发现旁边是一家卖坛罐的铺子,凶手只要滚来一个大罐,立起来后就能垫脚,分成数块的油布包轻易就能抛过只有肩高的矮墙丢进坑里。
宋羊顺着他的描述思考:“发现的时间是十天前,遇害的时间只会更早。粪坑的环境能加速尸体腐坏——马站的粪坑一般多久清理一次?”
程锋:“半个月。伙计说,距离下一次清理还有五天,但粪坑的气味太臭,这才提早清理。”
宋羊:“那就是说,遇害的时间是十五天至十天前。”
“时间太长,找不到目击者。”程锋说道。
尸体被找到后,是凭借右手的残疾才指认出是他。仵作验尸后得到的有用信息不多,毕竟凶手也是一个不输于仵作的对人体解剖极其了解的人。宋羊和程锋一致认为,最重要的线索是找到被害人失踪的地方、失踪前见的人。
宋羊:“那第二起呢?”
程锋:“第二起遇害的同样都是男子,年纪约四十岁上下,不是京城人士,是暂居城南的走货商。与他们相熟的走货商半个多月前发现他们不见,但都以为他们去别的地方走货,直到发现他们数日未归、行囊都在,才报了官。”程锋道。
“那是官府找到这二人的尸体的?”
“这二人被砍断手脚,拆解后裹在油布里,放在竹筐中,沉在池塘中。是在池塘边玩耍的孩子发现的,就在马站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
“也就是说这三个被害人遇害的时间很接近......不过,直接将油布包沉塘就好,为何要用竹筐?”宋羊疑问。
程锋说出他的推测:“凶手可能在假扮货郎。”一根竹担,两个竹筐,这是街头走货的货郎的标配。
“......”宋羊捏紧拳头,“他真是嚣张啊。不怕别人发现,就怕别人发现不了。他把尸体丢在马站也是,希望自己的‘成果’能大告天下。”
程锋不反对这个说法,这个凶犯的心智确实异于常人。他唯一在意的地方是,那天他在刑部时正好遇上将尸体抬回来的差役,当时他看到竹筐上夹着鸭绒,但池塘附近并没有养鸭的人家,后来他找遍了城南养了鸭子的地方,有一处确实丢了两个旧竹筐。
“在哪里?”宋羊追问。
两人来到书房,宋羊打开之前卓夏给他的简易城南地图,程锋提起朱笔在图上做标注:“这是马站,这是池塘,这是鸭舍。这是鳏夫的家、这是走货商下榻的馆子,这是戏园。”
宋羊看着这些点似乎成了一个大圆,心里浮现一个想法,但他不敢再先入为主,又问道:“匠心坊里的那位遇害者呢?”
“也是男子,五十三岁,眼瞎,五天前的傍晚不见,与子女同住。”
“全是男子、年纪偏大。”宋羊思索,遇害者的共通点居然只有这两条。他原本设想,凶犯挑选年老力衰、有残疾的人是因为好下手,但那两个走货商却很健康,甚至力气不小吧?而且更好下手的不是还有女人和小孩吗?
那日之后,凶犯再没有给有角先生来过信,也没有再犯案,宋羊有些急,他想引蛇出洞,又怕自己操之过急坏了事。
古语云:诱敌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间,而在类同,以固其惑。
一个办法是逼对方出手,所以研究明白对方挑选受害者的标准,才能有针对的下套。
再一个办法是激怒对方,由徐菱出手,伪装成模仿犯,以凶手的张狂性情,必然要为自己正名。但这样做有一个风险:如果凶手真的是千面收养的那个孩子,认出徐菱手法的同时也就知道了这是一个陷阱。
最后的办法是宋羊以有角先生的身份,公布一些凶手可能会感兴趣的图纸,然后守株待兔。
最后一个办法是下策,程锋也不同意。
如此一来,似乎陷入了僵局。
“最后的被害者住在哪里?也是城南的人对吧?”宋羊问。
程锋抬笔一点,正好点在姜家的牙行旁边。
“……”宋羊凝目。
方才那些地点都以姜家在暗巷里的那三座宅子为圆心,而这三座宅子又是藏着河边大王的善工坊的地盘。
是巧合?还是……
“柳不群上京是为哪位做事,这点季悦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但假若柳不群就是为姜家、为三皇子、又或者为扶持三皇子的庞令琨做事,那柳不群被藏在这里,是合理的。”程锋说道。
明月挂在了树梢上,此起彼伏的蝉鸣混着高高低低的蛙噪,空气中隐隐有下雨前的味道。
“这样确实能说得通,”宋羊靠近椅背里,反对道:“但这就等于把答案套进题目去解题,你甚至是假设了千面收养的孤儿、柳不群、无皮血尸案的真凶都是同一人。”
这样先入为主的错,宋羊已经犯过了,这一刻这么多巧合摆在眼前,他也不敢轻易下结论。
“易容、剥皮,这类技艺并非寻常可见的。而千面收养的孤儿年岁、去向都与柳不群相符,柳不群又与此案的凶犯同在京城,这真的只是巧合?”程锋也反驳了宋羊。
烛火有些暗了,橙黄的光影落在两人脸上。
程锋拿起剪刀挑了挑烛芯,烛芯发出“啪叽”一声微响。
“你想赌一把?”宋羊问他。
程锋摇头。“善工坊背后是姜家,姜家代表三皇子,这个案子不足以重创他们,也不是一个发动攻势的好时机。只是河边大王和凶犯都在眼前了,我觉得你等不及。所以,你想不想赌一把?”
程锋站着,微微弯下身,他望着宋羊的眼睛,像是在说不论宋羊怎么做决定,他都会支持。但他偏偏又伸手捏住了宋羊的下巴,给他一种威迫。
宋羊就着这个姿势,视线从程锋的脸上往下游走,最终落到地图上。
程锋说得对,等不及的是他。若想通过打垮善工坊打击姜家,这事还要更长久的谋划,但河边大王等得起吗?等的这段时间里,凶手再杀人的话,要眼睁睁地看着吗?
宋羊手心里出了汗。
“皇上将案子交给你,你打算怎么交差?”宋羊反问他。
”皇上向来只看他想看的、信他认为是真的的。”程锋答。
“那就赌一把。”宋羊握住程锋的手。
隔日,城南暗巷。
往常来送饭的人打开河边大王的院子,将饭放到空地上。
河边大王习惯性地等对方走了才走出屋子取饭。
依旧是一菜、一粥、两个大馒头。
河边大王不挑剔,随后端起粥喝一口,然后夹一筷子菜塞进嘴里,左手拿着馒头,右手拿着笔在纸上涂涂画画。
“唔?”河边大王连忙将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纸条?
河边大王的心高高悬起,连忙将纸条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