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羊醒来后没有看到程锋,他以为程锋出去了,洗漱后便主动进厨房烧火煮粥。
淘干净米,加很多水,时不时搅拌防止粘锅,煮粥对现在的宋羊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至于配菜——一点儿腌制的梅菜干、切成薄片的腌火腿,再切一颗咸鸭蛋。宋羊参照米其林餐厅大厨造作的摆盘技艺,把小菜摆进木漆的碗里,他有些纠结要不要把粥提前盛出来放凉,一边频频向门口张望:“这么早,去哪里了呀?”
程锋其实就在家里,他后半夜趴倒在书案上睡着了,此时闻到清甜的粥香,胃比大脑更先醒来。
宋羊对着门口看呀看,扭头却见程锋从书房里走出来。
“你没出去啊?”
“没有。”
看了看程锋的衣裳,宋羊有些疑惑:“你昨晚睡在书房?”
“嗯。”程锋突然想到,这是一个分屋睡的好机会。
当初他本就是想着救醒宋羊后就让宋羊离开,没想到此“宋羊”非彼“宋羊”,再加上宋家人又上门闹了一场,使得村里人都知道了他程锋用三十两买了宋羊做夫郎的事,这时候再让宋羊走,对两人名声都不好。
只是程锋终究是要离开大溪村的,他不可能带着宋羊去京城,只能从别的地方替宋羊谋划谋划了。像昨日那样抱着宋羊、还有之前不小心看了宋羊的身子,这都是在占宋羊便宜,就算宋羊没说什么,程锋也提醒自己:与宋羊保持距离?
“昨夜温书,看得晚了点,便在书房睡了。”程锋看着宋羊说道:“今天起直到下场,我都睡书房,方便温书。”
“……啊。”宋羊眨眨眼,对呀,程锋是个考生呀。程锋帮了他很多,宋羊一直琢磨怎么报答程锋,这会儿突然就想到了。他好歹是从小学到大学,读了十几年书、做了十几年考生的人,照顾考生,他可以!
宋羊一点儿没怀疑其他,还关切地问:“会不会太辛苦了,书房有得睡吗?暖和吗?”
“还行。”
“要不还是回房睡吧。”
“睡书房更方便。
“我看书房也不大,有床吗?”
“今天去请人打一张。”
宋羊还想说什么,但程锋已经转身去洗漱,这个话题便暂时放下了。
早饭后,两人要去镇上卖掉昨天的猎物和果子。
狐狸可以卖皮毛,蛇卖给药馆或酒楼都行,至于那匹狼,可惜了皮子已经不完整,怕是卖不到好价格,也不知道狼肉有没有人要吃。幸好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掉进陷阱的野兔和野鸡。
十点半左右,两人到了合金镇。
宋羊头一次看到影视剧一样的古代城镇,对什么都好奇。
街头卖艺!宋羊眼前一亮,吞剑,甩火球,胸口碎大石,原来影视剧里的都是真的啊!
“真有意思。”宋羊有些意犹未尽,他跟在程锋身边,一路走一路看。这是一个宋羊所知道的历史里没有的时代,天家姓元,他们所处的这个国家就叫元国,这大概就是时空无数枝桠中的一条分岔。
时间漫长无边,空间广阔无限,宋羊不过是无垠中的一点,却能从末世来到这里,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元国以农业为主要生产力,发展较为发达,水果种类繁多,蔬菜也有不少外来品种,生活水平比宋羊一开始预估的要好得多。
“那个东西叫狼桃,也叫番茄,是外来的,味道不错,你想吃的话可以买一点。”程锋见宋羊盯着人家摊子上的番茄看,便说道。
“我们那里叫西红柿,炒蛋特别好吃,切片沾白糖也好吃。”
“你们那里也有番茄?”程锋之前没有详细问过宋羊的来历,“现在种番茄的人还不多,几乎没有人把它做入菜里。”
宋羊有些高兴,又有些遗憾。以前他看过一些穿越小说,主角到了古代做玻璃做肥皂做各种菜,几张菜谱就能发家致富啦!只可惜宋羊是厨房小白,而西红柿炒蛋又是一道非常简单的家常菜,看一眼就能复刻,想卖菜谱估计是行不通的。
那要怎么做,才能利用现代人的优点赚到钱呢?
送外卖?店家有伙计可以送菜上门,有下人的人家也能派人取,外卖的客户群体实际很小。做物流?古代的交通工具并不发达,不适合承包大规模的物流运输,而小规模的呢?那不就是走镖嘛!
宋羊也不是没想过用自己的专业吃饭,只是他是学建筑的,要赚钱还要专业对口,这在现代都不容易,更况且是这个对双儿诸多限制的时代。
想到这里宋羊就郁闷,为什么自己穿成了双儿啊!难道他原本不够ma
吗?
“你有想过回家去看看吗?”程锋忽然问道。
“嗯?”宋羊拉扯回自己跑远的思绪,疑惑地重复:“回家?”
程锋之前想到宋羊是死了才会借尸还魂,不愿意勾起他的伤心事才没有追问宋羊的来历,但现在听宋羊提起家乡,似乎并不伤心,于是有了这一问。
宋羊懵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是从末世穿越的,但程锋一个古人不会有这样的概念,他顶多以为宋羊是个外地鬼!
神他么外地来的鬼,宋羊自己都被这个说法逗笑了。
他摇摇头。“回不去了。”看到程锋露出不解的神情,宋羊看了看四周,凑到程锋身边小声道:“你知道‘三千世界’这个说法吗?”
程锋有些意外,但还是点点头:“知道,一千个小千世界是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是大千世界。小千、中千、大千,是谓‘三千世界’。”
“……”很明显程锋说的才是“三千世界”在佛教里的真正定义,宋羊只能硬着头皮顺着自己的想法解释:“一花一世界嘛,世上是有很多个世界的,这里是一个世界,而我是从别的世界来的,所以回不去啦。”
程锋这回愣了很久,甚至露出苦苦思索的表情,“既然能来,应该也能回去。”
宋羊本来还担心程锋不相信他,闻言摆摆手:“不行的,先不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就说我在那个世界已经死了,我的家人也都死了。在这里我是活的,我干嘛要回去。”
宋羊瞟了程锋一眼,搓了搓指尖,心想:这里有蓝天白云,还有一个这么好的程锋,他才不要回去喂丧尸呢。
“我喜欢这里。”宋羊看着程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程锋看着他明眸皓齿的漂亮模样,有些许恍神。
说话间,他们抵达了集市,宋羊看中了一个摆摊的好位置,连忙走过去,向边上的人询问:“大哥,你边上没人吧?我们在这摆个小摊行吗?”
卖菜的大哥很和气:“不碍事,你俩摆吧。”
“谢谢大哥!这两个石榴您拿回去尝尝。”
“哎,使不得使不得,石榴可不便宜!小夫郎你留着卖吧!”
“我们也是山上摘的,您别客气。”宋羊有心做个人情,回头方便跟人多打听打听镇上的事。
卖菜大哥也是个实诚人,好说歹说才收下了石榴,但也送了宋羊一大把青菜。“小夫郎,这些野物都是你夫君打的?好身手啊。”
“是呀是呀,我夫君可厉害了。”宋羊一脸骄傲地笑着道。
程锋听得耳朵都要烧起来了,连忙提了猎物,交待了宋羊一声便快步离开了。
看着程锋逃似的离去,宋羊眯了眯眼睛,卖菜大哥还朗声大笑:“你家男人脸皮薄啊。”
“可不是嘛。”宋羊笑着回道。可别以为他没注意到程锋的“疏远”,又是睡书房又是问他想不想回家的,哼。
明明刚穿越的时候还觉得自己亏了,可是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啊。程锋为人正直磊落,虽然偶尔毒舌一下,但会关心他、照顾他,宋羊很喜欢跟程锋相处的感觉。
——而且他现在是程锋的夫郎,他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他终于又有一个家了。
心情愉悦地宋羊把筐里的蔬菜水果都拿出来,斗志昂扬地吆喝起来,而程锋则轻车熟路地来到了镇上最大的酒楼——满堂香。
满堂香的管事对程锋很熟了,只是看了猎物后有些许的不满意,“这次只有这些?狼肉和狐狸肉吃的人少,狐狸皮毛还算完整,我给你多算点,这条蛇品相好,也加些钱,至于兔子和鸡,就照以前的价算吧。”
“多谢林管事,您给的价格一向公道。”
“最近有一位朝廷派下来的大官到府城了,知府老爷想拿野味款待,你身手这么好,不妨猎头鹿或者野猪送去,要是有熊就更好了,我听说酬劳能给这么多。”林管事伸出一个巴掌,给程锋一个意会的眼神,然后又哗啦啦打起算盘:“野兔十只,一只五百文,野鸡十二只,一只四百文,蛇一条,算你六两,狼、狐狸各一,狼四两,狐狸也算你六两,一共二十五两又八百文,你点点。”
程锋接过银子,抱拳道谢:“林管事行事磊落,还会短了小子的不成?”说着又摸出两吊钱给林管事:“您可知道朝廷派下来的这位大人是什么人?”
林管事没立刻收钱,“你问这个做什么?”
“刚刚您说起送猎物,小子很是心动,就想打听打听这大人的来历。”程锋做出一副打小算盘的样子,“要是北方来的呀,那就寻些南方特色的野物,再搭些皮毛好看的,要是南边的,那定然知道咱们山里都有什么了,我就去寻些竹鼠、穿山甲这类肉肥味美又不多见的。”
“好你个程小子,原来是想投机取巧。”林管事笑着训了一句,才乐呵呵地收了钱:“只是我知道的倒也不多,这位大人姓邢,在工部任职,这次是来考察洵水的大坝工事,还有洵水坡上那个龙王庙的。”
“洵水的大坝已经修了两年了吧。”程锋不动声色地道。
“是啊,前年六月动工,十二月至三月停工,到现在可不就整好一年。”林管事说着,想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小声道:“估计还有得磨,听说上两个月大雨,把已经修好的渠道冲垮了,好像还死了人,不然也不会这会儿派个人下来。这些也是我道听途说,你可别张扬出去。”
“小子明白。那龙王庙可修好了?”
“也还没呢,说是怕冲撞了龙王,所有属狗、属牛的都不让上工,做工的人少了,进度可不就慢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多谢林管事提点。”
“好说,好说。你也甭管那大人是哪儿的人了,有好吃的、少见的、供赏玩的,有什么猎物都尽管送去,马上就要过节了,这知府的赏钱给得足足的呢,也好沾沾知府老爷的喜气。”
“您说的是,多谢林管事。”程锋客气地抱拳行礼,等提着空背篓走出酒楼后,表情慢慢却凝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