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了一整个上午,沈明月始终闭口不言,简铭也没有丝毫松动的迹象。
工商所那边走的正规流程,送去化验的东西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周才会有结果。
简铭冷着脸甩下话:“你爱待在里面就待着。”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明月在工商所已经待了三天。
门丽柔还躺在床上,根本没办法带孩子,张又萍虽说能帮着看看,但她记着林婉婉说过的话,一切以自己为重,别去可怜别人家的孩子,自然更偏向自己的亲外孙简睿,至于简铭和沈明月的儿子简柏健,她能帮衬一时,可到底不是她该操心的事。
孩子不会懂大人的算计和冷漠。
简柏健这几天没了母亲的悉心照料,眼看着气色都比前几日差了许多,吃不下、睡不稳,哭得声嘶力竭,哄也哄不住,连简睿都忍不住:“弟弟想妈妈,哭哭,弟弟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第四天的清晨,护城河里捞上来了一具女尸。
据说是凌晨时候被人发现的,泡在水里一个晚上,身体都泡得发胀了,五官模糊,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样貌。
她身上的衣物也很普通,看不出什么身份信息。
公安赶到后,将尸体带走调查,女尸没有任何随身证件,样貌又泡的变形,很难辨认她的身份,只估摸的出这是个五六十岁的女性了。
法医在检查尸体时,意外地从她的裤兜里翻出一个用油纸密封包裹的东西。
里面竟然是一封信,一封认罪信。
法医展开信件,迅速浏览了一遍内容,脸色顿时一变,立刻把信转交给公安。
公安和工商所的人看过信的内容后,迅速调动了人手,开始联合调查案件。
这个死去的女人,正是消失了三天的林云,那封信,是她的遗书,也是沈明月的保命符。
信里写得清清楚楚,她如何用草酸盐处理鱼肉,让鱼的口感变得更嫩,如何将这些处理过的鱼伪装好卖出去,又如何将它卖给了简家的保姆……
她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却在信里郑重地撇清了和沈明月的关系。
她在信中写道,自己坐牢多年,出狱后无处可去,是沈明月这个亲生女儿可怜她,才给她租了一间房子落脚,至于她后来所做的那些事,全都是她自己的主意,沈明月对此毫不知情。
林云写到,她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但她心里始终放不下沈明月,放不下这个她曾经亲手送走的女儿。
她恨简家,恨他们让自己的女儿被迫和她的儿子骨肉分离,所以,她想帮女儿一次,就当为她做最后一件事。
“哪怕让他们尝点苦头,也算是偿还了我把明月送走的罪孽。”
她在信里没有再多解释,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决绝和解脱,像是已经放下了一切。
信的内容和现有的证据能一一对应,公安那边正商议着,既然案情已经清楚了,或许可以考虑释放沈明月。
毕竟,她不仅是沈川的养女,还是简国强的儿媳妇,身份特殊,牵涉太多,不能再继续扣押她了,万一人家日后找起麻烦来了那可担当不起。
-
沈明月被关了三天。
三天没法洗漱,没法擦拭,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她觉得自己的身上,头皮里,指甲缝里都渗出了一股酸味,像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污秽,让她无法忍受。
饭菜送到她面前,她几乎连看都不愿看一眼,一点食欲都没有。她从小在沈家被娇养惯了,就算之后不是沈家的女儿了,简铭也没在生活上对她有过什么苛待,可这三天,她只能咬牙忍着。
她想出去。
门开了。
一瞬间,沈明月眼睛一热,竟有些想流泪的冲动,即使这地方已经比真正的看守所要好太多了,可她仍旧觉得窒息,觉得自己像是被关进了暗无天日的牢笼。
公安的同志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封信,递到她面前:“这是给你的,你可以走了。”
沈明月怔了一瞬,手指僵硬地接过信纸。
她低头看去,看到那一行行清晰的字迹。
信是誊抄过的,干干净净,规整得一丝不苟,可她的眼泪已经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晕湿了信纸的边角。
她的手指捏紧信封,指节泛白,眼泪一滴接一滴地砸在纸上,她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哭。
“我没要你这样做……我不需要你这样做……”
她恨林云,恨这个女人,多此一举,恨她愚蠢了一辈子。
说什么最后的补偿,对她的亏欠,她根本不稀罕!
沈明月手指颤抖着,信纸被她狠狠攥住,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她只是想利用林云,林云这个蠢货,她当年能把亲生女儿送人,现在又能傻到明明已经逃过检查了又跳出来顶罪?
她以为这样做,就能得到自己的原谅?
沈明月才不稀罕,她不需要!
“她人呢?”沈明月猛地抬头,眼睛猩红,死死抓住那个给她开门的公安,指甲深深嵌进他的手臂里,声音都在发抖:“我要见她……我要见林云!”
公安被她攥得生疼,皱着眉,语气尽量平稳:“你冷静一点。”
“林云她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