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恬道:“若是看的微观些。
咱们这次多出些力和时间,直接将这条路修的又宽敞又平整。
以后出行,便不用再在修路上耗费时间了。
今日用15日20日才能到交易会的,往后却只需要四五天。
咱们做的是长久的买卖,并非只有行走这一次。这趟忙碌些,以后就可以长期方便。五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
划算不划算,相信大家心里有定论。”
其实只说到这儿,族人也明白了。
是啊,这次出了力,难道下次就不用了吗?
可他们同样有一个质疑,在这样一个古树参天的远古丛林里,树是天生的遮挡物。
若是要是被清理了,还如此明显的清理出一条直达天狼部落的路。
对天狼来说,很是危险。
这就等于把天狼完全暴露在了这吃人不吐骨头的蛮荒森林。
无论是其他部落,亦或是蛮荒野兽都能通过这条明晃晃,且没有任何阻碍的路途寻到天狼。
是否太过冒险。
桑恬依旧不恼,反问道:“难道,没修路的时候其他部落就不知道天狼的确切位置吗?
更何况,哪怕是野兽,都知道要隐身在林子里已遮蔽自己的身体捕猎,或是躲藏。这是天性,它们很可能根本不会选择踏足这条没有任何遮挡,还一直向远处延伸的道路。
这对它而言,是冒险、也是危险!
人懂得借住周围的环境隐藏自己,保护自身安全。兽,也一样。
趋利避害,是万物生灵的本性。并非只有人才有。
就算它们顺着部落修筑的这条路来到部落也无妨。等咱们出发之后,留在部落的族人在部落外挖些陷阱之类的。今后部落无论白天黑夜都建立一支巡逻队,来保护部落的安全。”
族人一时失语,被桑问的问题呛住了。但同时又被她的言语说的心服口服。
是啊,就算没有修这条路,哪个部落不知道天狼部落所在?
他们若是想对天狼出手,哪里关这条路的事儿?只不过若是他们动手,这条路会让他们更快更便利的过来而已。
但转念一想,动物和人都同样懂得趋利避害,那条路那样明显,他们一群人走在其中是生害怕天狼察觉不了,别人不知道吗?
所以,打算攻击天狼的部落,也不能如此明晃晃的走这条大路。
更何况,建立一支巡逻队的想法雷早就有了。如今部落里的族人实在是多,很多人经常得闲。再加上如今天狼部落实力猛增,引起众多部落忌惮。指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合起伙来对付天狼。
设立巡逻队,既能解决部落族人多有闲人的局面。毕竟这里是平均分配制度,若是有人干的事儿少却能分的和众人一样,肯定会引起族人不公平的心理。
而且还能预警部落危险,保护部落和族人的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很快,雷便吩咐了下去巡逻队的事儿。
以族为中心,一共可分出5支巡逻队,一支巡逻队巡逻一天一夜。如此轮流。
可这还不够,桑接下来的话才是引起族人心都发颤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