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沂,你一定要杀了楚九陵,为你父亲报仇”
楼主已经到达崩溃的地步。
“我知道”,真的是楚建帝杀了他的父亲吗?那他还查清楚?
宵沂匆匆回边城。
才隔一日,楚建帝的秘旨到了边城的军营。
楚建帝认为楚九陵掌管大军不力。让突厥人进入边城烧毁景京山书院,这让楚建帝大为恼火。暂将大军交给楚百越掌管。
秘旨宣读完之后,楚百越一脸得意接过。嘴角全是讽刺楚九陵的阴笑。得来不费功夫,早知道,他何必跟突厥人合作。万一有一天被出卖了,他刚到手的大军不翼而飞。看来他得跟突厥人斩断合作关系。把与巴彦来往信件全部删除,以后楚九陵就算是查出来,他来了不认账,没有证据。大军休想被他拿回去。
楚九陵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来临。他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只是军营的大军暂时归楚百越管。能不能管得好军营里的二十万大军,就看他有没有那个能力。总有一天,他还是会继续把兵权拿回来。千河的江山,他怎么会留给一个靠美色上位的人的儿子。江山交给楚百越,只怕周朝百年基业就毁了。父皇可以不在乎,可他在乎。这是母后用命守护的江山。他怎可交给楚百越?周朝毁了,将来他有何颜面去见母后。
他本以为父皇会直接给他定下一个勾结突厥的罪名。也是,他是周朝着名战神将军。要说他与突厥勾结,没人会信。父皇这招行得好。先是把他的兵权剥夺,交给他那不成器的二儿子。他没有兵权,逐渐跟个闲散王爷一样。父皇就有行得当的理由重新给定罪名,直接来个叛国罪名,让他永无翻身。他猜,恨他入骨的父皇,肯定会说他不服为闲散,为夺回兵权,与突厥勾结,先是烧毁京山书院,再然后是毁了边城。让整个边城变成鬼城。真是难为父皇了。
他和母后真得跟不得欢心。母后走了,没有人护着他了。父皇可以肆无忌惮打压他。父皇以为他稀罕皇位,不,他不稀罕。他是为了母后和千河。
父皇如何不喜欢他。他会如他所愿。打完仗,他立刻带小鱼走。隐姓埋名,用不回京城。如果最终父皇给他安排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估计也不会留他的命了。
虎毒不食子,可父皇不愿意放过他。每一天都想杀了他。当年离开京城的时候,他就在路上遇到一帮黑衣人,要杀了他。母后留下来的人拼死相护,后来苏家来人了,才把他安全接回苏家。他在苏家刚刚学了三年的功夫,父皇就让他上战场了。他不得已,带师傅上场。那段日子他过得很辛苦。于先生告诉他不要哭,母后在看着他。期望他能还母后一个清白。后来,一天一天……他就坚持下来了。他的大军越来越多,越来越厉害,打的胜仗越来越多。最后,他才明白他是父皇的棋子。
他是不是父皇的孩子?但他一定是母后的孩子。曾经以为是,可现在他已经不相信自己是父皇的孩子。他若是父皇的孩子,父皇就算跟他入骨,也不会多次派人来杀他。
这件事他回京城,一定会查清楚。
“皇兄”,楚百越跟得意。手背在后面,让人嗤之以鼻。“如今大军已经在我的手上,军营里暂时没有皇兄的事,皇兄可回听风苑了。对了,恐怕皇兄要另择住所了。就怕过几天,听风苑也不是皇兄的地方了”
楚甲几个咬住下巴,紧紧握住拳头。他们辛苦打下来,辛苦成立的大军就因为楚建帝一句话,就被晋王拿走了。而他还在这里落井下石。一定是晋王,将京山书院的事,告到陛下面前。不然陛下也不会动怒,撤了王爷的职。
楚丁忍不住要上前。楚以让他冷静,小心驶得万年船,别给王爷招惹麻烦。楚乙相信,大军到晋王手里,很快就回到王爷手上。如今晋王正在兴头上,还是少惹。说不定王爷有下一步动作,晋王立马告到陛下跟前。
“楚百越,听风苑不是我,也不会是你”
“皇兄,你是不是在生气啊?那真是皇弟的不是”,终于看到楚九陵不爽的一面,楚百越很嚣张。得了兵权,还给他带了绿帽子。一个男人是多么窝囊,才会让他骑到头上。看样子,楚九陵也没有外界说的那么神乎。现在不是得老老实实在他面前低下头。
哈哈……太解气了。
“百越,你还是好好想如何把大军管好。毕竟父皇从没有给本王拨过军饷”
“皇兄,你都要回去养老了。就不用担心了”,他与西桑国王子达成协议,以低价进够他们的粮食。军饷他找父皇要就是了,再不济不是还有他母妃和大舅?这时候,知道他夺得兵权,母妃不得走多高兴。皇位已经唾手可得。楚九陵被他挤走,接下来就是楚千河。但也不能做得太过分了。不然父皇会怀疑到他头上。他会神不知鬼不觉让楚千河消失。看来还是得与巴彦合作最后一回。
“本王当然不担心。二十万大军,希望你养得起。对了,边城现在已经全部交到你手上,边城是失是得,不管哪种结果,你是知道父皇的脾气的”,连他都不能容忍。边城是周朝最大的大城之一,丢了边城,楚百越一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苍天饶过谁?
“皇兄,你以为皇弟会像你一样,做个缩头乌龟?”,楚九陵防为主,那他就攻为主。他主动出击。
“本王劝你,最好考虑清楚。别做那地头蛇。边城上百万的性命交到你手里,你自己掂量。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一次,他都什么都不管。让父皇好好看他的“好儿子”。
“就不牢皇兄担心。只要皇兄手不长,皇兄只等看皇弟把突厥收了”
真是自大狂。以为打仗是儿戏?
“对了,皇兄走后,一个兵都不许带走。你人可以带走”
“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