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中途分分合合的,经历了两两三个月之后,他正式跟我求爱了,让我做他女朋友,我答应了!
现在,我们算是真正的男女朋友关系,可我依旧不敢奢望我跟他会有未来!因为我们两个家庭有太大的悬殊了!我们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他们是豪门!
我害怕他家人会很在意我这种身份,他家人一直想跟他找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
他也从来没有把我介绍给他家里人。我知道他之前有很多的女朋友,很多的前任,他说那些人都只是玩玩而已的,他从来没有女朋友。
我听了这句话之后,我只觉得他好渣!跟那么多女人在一起,却从来不给别人一个名分。他说是别人主动招惹他的,他也没有亏待过那些女人,都是各取所需。
虽然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可我还是不舍得跟他分开!
洛瑶,你说我以后会不会后悔跟他在一起?我会不会也跟他前面的那些女人一样,只是他闲暇时的消遣工具?我也不知道他这个人值不值得我托付!”
“方芳,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在他心里是不一样的?他之前的那些女人,他对外都不承认是他女朋友,只说是女伴。可至少他跟你求爱了,承认你是他女朋友了。而且,你还是他名正言顺的第一任女朋友!
说明在他心里,你跟那些女人是不一样的存在,或许你可以对你们这段感情有一些期待!”
方芳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虽然,之前我跟你说,我们只是及时行乐,享受在一起的时间,我承认那是我嘴硬。
因为我现在发现两个人相处的越久,我们想要的就越多。如今,或许我已经不满足于男女朋友的身份,我其实幻想过我们的未来。
自从参加了你的婚礼之后,我突然也好羡慕你,好想要一个完整的婚姻,一个完美的婚礼,我想像你一样,做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嫁给我心爱的人。有一段美满幸福的婚姻!
看到你如今这么幸福,说实在话我很羡慕!我也希望我能有一段好的感情,能够遇上一个真正爱我,把我放在心尖上宠的男人。
我不知道霍启明能不能给我这一切。我只知道我现在不想跟他分开,他好像目前也没有跟我分手的打算。可他也没有把我们这段感情,更进一步的想法,有时候我很不能理解。
你说他爱我吧!也不像!说不爱吧,他又不舍得分开!看到我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聊天说笑,他也会吃醋!你说这到底是爱情?还是男人的占有欲作祟?”
“我改天从凌风那里帮你探探他的口风,就我所见的,我觉得霍启明对你还是有感情的!”
“他最近经常会到公司接我下班,晚上一起出去吃饭!我们就像普通的男女朋友一样相处,但是我们从来不谈以后。我也不知道我们这种相处方式是不是良性的!”
“我觉得还是顺其自然的相处比较好!其实我和季凌风最开始还不如你们这样好。那时候,我们完全就是两个陌生人,只是一段契约关系!
我们之间没有感情,生活当中互不干涉, 说直白一点,只是同住室友的关系!
或许是因为相处久了的原因,我们慢慢的开始有了更多的交集。后面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
在季凌风没有向我表白之前,我也像你一样,从来不敢憧憬我们的未来。我一直想着等契约结束,我们还是两个陌生人,回归到各自的生活里。
只要坚守住自己的心,我们好聚好散即可!
所以,我一直不敢对他有想法。不敢表现出对他的在意,更不敢去爱上他!
可他毕竟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整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想要让我完全对他没有想法,那也是不可能的!
可人就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感情都是在不经意间产生的,越是没有规划的事情反而越容易促成!
你现在也不要想太多,好好的经营你们这段感情即可!我觉得在感情方面还是不能太计较得失,喜欢就付出,哪怕将来不成你都不会后悔!也不会有遗憾!”
“洛瑶,或许你说的是对的,你当初跟季凌风是怎么相处的?”
“其实我自己一直是被动的那一个。当初,我们也发生过矛盾。我跟他提出过终止契约关系,去办理离婚手续。
是季凌风一直拖着,不肯办理,后来也是他先低头的。其实在我们这段感情里,一直付出的人是季凌风。我完全就是被他给感动到的!
有些时候,我觉得男人在爱情方面很迟钝。可他一旦动了真心,哪怕再迟钝的人,他都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他对你的爱意!”
“洛瑶,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觉得,其实霍启明在平时还是在有意无意的向我示好!
目前我们的感情,比刚开始的时候就好了很多!他现在也会在意我的感受,就连吃饭点餐,他也会点我喜欢吃的东西,迁就我的口味!”
“对,这就是他喜欢你的表现。他会在意你的感受,会关注你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其实爱一个人并不是口头上的言爱,而是行动上的关怀!是润物细无声的付出,你若是能够感觉得到,说明你也是在意他的!
以前我也不确定自己对季凌风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直到那次他爸爸出事,他到灾区去找他爸爸。因为山区没有信号,又联系不上他,不知道他那边的情况。从新闻播报上面了解到灾情很严重,救援也很艰难!
我在家里担心的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也是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对他的感情一点也不比他少。
经过那次之后,我们更加坚定的选择了彼此。也让我下定决心,同意了他说计划要孩子的事情。
他当时听到我同意备孕的时候,特别开心!偷偷瞒着我,着手计划着要跟我求婚了。这些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