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物拍拍手就走人了,后面吏部官吏忍不住窃窃私语。他们这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今日事情本该是方家不满吏部铨选并无理取闹;但不知不觉间,却被方应物偷换成了吏部迫害方家,而他奋起反抗。
当事人穆文才有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想想那些曾经与方应物敌对的人物,许多身份比自己更高,但都是什么下场?
有吏部同僚安慰穆文才说:“穆大人有什么可忧虑的?方应物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殴打了你,这无论如何就是错。只要咬住这一点不放,方应物还能翻了天不成?”
穆郎中细细一想,这话颇有道理。自己是按照程序公事公办,明面上无可指摘,而方应物并不占理。
就算方应物占理,但只要在吏部公然动手了,那就是罪过。即便把官司打到御前去,天子也不能判自己输。
自己可能遇到的麻烦无非就是一点点虚名问题,毕竟方家在舆情中优势极大,说不定要招来许多指责自己背信弃义的声音。
可是这总会被时间消磨掉的,过上几年后,谁还记得自己曾经不给方清之面子?
做官到了自己这个地步,虚名已经不是最关键的因素了,纸糊三阁老名声差到这个地步,不也稳稳当当做了七八年?顶头上司尹旻名声也不怎么样,还不是照样在吏部为官十来年?
如此穆文才稍加洗漱并整理衣冠,然后便离开衙门到了都察院,他咽不下这口气,总不能白挨了打。怎么也得去都察院检举方应物。
以穆文才小人之心来想,虽然方应物口口声声说会去都察院请罪,但谁知道是否真去?再说都察院与方应物关系匪浅,穆文才信不过。
故而穆文才觉得自己亲自去检举比较放心,还能当场督促都察院尽快办理。免得故意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到了都察院,穆文才直接找到右都御史李裕,如今的都察院还是李裕掌院事,一如四年前方应物帮李裕上位时。
作为天下第一正五品的吏部文选司郎中,穆大人自然有直接见李大中丞的资格。李大中丞也不好据见,而且李裕并不知道穆文才的来意。
见了穆文才,见其衣冠不整,李裕颇感纳闷,这年头官员都是很讲究形象体面的。怎么穆大人就这样出来拜访了?
不过稀罕归稀罕,李裕面上不动声色,将穆文才请进后堂中。宾主落座上茶后,主动问道:“穆部郎所为何来?”
“今日下官遭遇奇耻大辱,还要请老中丞做主。”穆文才便将方应物的恶行一一申明。
李裕只听得目瞪口呆,若非知道穆文才不是信口开河的人,而且这种事也骗不了人,他简直不能相信。方应物也太能惹事了吧。他究竟想干什么?
穆文才讲完,见李裕半晌不说话,便讽刺道:“莫非老中丞以为。方应物就该是法外逍遥之人?”
李大中丞三年前靠方应物协助,才得以荣登都察院首座,有这份香火情在,确实很有心回护方应物。
但方应物今天的举动实在太嚣张,遮掩都不可能遮掩,总不能为回护方应物。落了明显把柄给别人。再说穆文才代表的是吏部,足以与都察院抗衡的地方。不是他可以轻忽的。
最后李大中丞无可奈何,只得当场发了驾贴下去。传方应物后日到都察院接受质询。
这个形式是做给穆文才看的,至于方应物后天肯不肯来,李大中丞就不管了。就算方应物藐视都察院不来接受质询,李大中丞也不打算认真追究的。
穆文才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便起身告辞道:“多谢老中丞主持公道,下官后日再来。”
李大中丞苦笑道:“只需那方应物来就可以了,本院自会查问明白,穆部郎不必辛苦了。”
穆文才咬牙答道:“下官还是亲自到场为好,或许有什么不清楚之处,下官可补充一二。”
李裕摇摇头,这穆大人真是要与方应物较真到底了,想和稀泥也难了,还真是有些棘手。他也只能尽力而为,方应物就听天由命吧。
按下穆文才不表,却说方应物在吏部行凶的事情仿佛长了翅膀,迅速的传遍皇城御街两侧的各大衙门。这件事实在是一桩奇闻,想不流传都难。
若换成其他人,如果胆敢因为对选官不满,便在吏部大打出手的话,那绝对是丑闻,下场只能是身败名裂。
为了区区官位,便不惜学市井小民一样大打出手,品味何在?体面何在?若都这样做,那还有没有规矩了?
但方应物做了这样的事情,却普遍被认为是情有可原。毕竟他父亲方清之是目前朝廷里头号忠直典型、天理正义的代表,所以方应物的行为不能以常理来论,他就是特殊的那一个。
占领了绝对道德制高点的人,就是有特权,士林也承认这种特权,并崇尚这种特权。
故而没人讨论方应物是不是混蛋玩意,众人只是热议方应物暴起动手的具体原因而已。方应物又不是无脑莽汉,总不会无缘无故的一言不合便动手。
有人觉得,定然是吏部文选司揣摩上意,故意欺压忠良,苛虐方清之。方应物这个年轻人又是火气大,忍无可忍后一时情急,便愤然动手了。
还有人认为,这其实是方应物杀鸡骇猴的策略。要知道这年头釜底抽薪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方家遇到低潮,指不定会有多少落井下石的人。
与其等着别人捧高踩低的恶心人,还不如先摆出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吓住那些不开眼的小人。
只是方家一夜之间,沦落到这种外强中干,靠着虚张声势吓唬人的地步,也颇令人唏嘘感慨。
正因为没有别的手段了,所以才只能如此不顾体面的简单粗暴,以此对命运进行抗争,怎能不令人惋惜。
听说文选司郎中到都察院将方应物告了,只怕不占理的方应物逃不过处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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