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剧情的正常走向,原主会和牧锦屏一起熬过艰苦的知青岁月,互相鼓励不放弃学习,在恢复高考后一起考中北大。
这个过程中,原主还会助攻好友牧锦屏和男主周智宸的爱情,而原主也会在大学结束后,与周智宸的好友走到一起。
这就是个种田文,故事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只有涓涓流水般的爱情与姐妹情,非常美好,也没有任何恶毒角色。
但是这一切,被穿越女给打破了,女配曹茗在剧情里,原本只是个普通的一个乡村女孩。
虽然和原主与牧锦屏的关系不是很好,因为曹茗喜欢男主周智宸,毕竟身为主角的另一半,那肯定是足够优秀的。
不过曹茗知道自己很普通,配不上周智宸,只是看不惯牧锦屏连带看不惯身为牧锦屏好友的原主,但也仅此而已。
曹茗就是普通的看一个人不喜欢,然后不打交道,等到原主和牧锦屏,周智宸回城后就再无交集。
但是这个曹茗,被一个看过小说,与她同名同姓的穿越女给穿越了,这个穿越女,还携带了一个玄学系统。
在玄学系统的刺激下,本来无鬼神的世界开始往玄学世界转化。
穿越的曹茗看过小说,非常喜欢男主周智宸,一开始就打着抢夺男主周智宸的心思。
曹茗可以通过抓鬼,从玄学系统里得到奖励,所以,曹茗利用玄学系统的奖励,控制牧锦屏,让她做出非常多讨人厌的举动。
甚至控制牧锦屏对周智宸说了很多奇葩恶心言论,导致原本人缘很好的牧锦屏人人喊打。
但是周智宸和原主却坚持相信牧锦屏不是那样的人,一直坚决维护牧锦屏。
这让曹茗很是恼怒,后来就是周智宸一夜之间突然变心爱上曹茗,为她生为她死,为她不惜亲手折辱牧锦屏。
牧锦屏受不了这个打击,直接自杀了。
而原主则是莫名招惹上厉鬼,被厉鬼害死,连魂魄都差点被吞了。
要不是快穿部发现的快,及时出手,原主真的就魂飞魄散了。
原主没有为自己重生逆命,因为原主魂魄受损,必须在地府吸收阴气慢慢养着,根本经受不起重生对灵魂的损伤。
无双在这个世界的逆袭还是一样,只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并不包括穿越女曹茗。
但是依着无双的经验,这种穿越女大多都是病毒,不强制任务者清理,可清理了会有很丰厚的奖励。
其实这真是聪明的做法,功德获取艰难,做一辈子好事也就那么些。
可清除一个病毒,带来的功德有时候比你做几个世界的好事都多,这就是变相的让任务者自己主动去清理病毒。
无双进入的时间是原主刚和牧锦屏下乡,到达红旗大队的当天。
原主因为晕车,加上天气冷,坐牛车冻到了,一到地方就发起了高烧。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为了怕传染别人,原主有幸分了一个单独的房间,不用和别的知青们一样好几个人挤着住一个房间。
不幸的是原主虽然是住了一个单独的房间,但这房价是个偏僻的小厢房,比别的知青住的房间低矮破旧很多。
无双撑着床坐起了身,头脑晕乎乎的,摸了摸额头,还有一点低烧。
把身上盖着的大红花被子推开,无双盘膝做五心向天状,开始修炼《阴阳罗刹诀》。
既然是玄学世界,修炼《阴阳罗刹诀》肯定是可以的,无双终于又感觉到了力量飞速增长的感觉。
有了灵气入体,沿着体内脏腑经脉旋转一圈,身体遗留下来的感冒症状就消失了。
比起第一次去灵异世界,这次无双算是游刃有余,甚至那个带着系统的女配曹茗,无双也没放在心上,她对《阴阳罗刹诀》有信心。
从剧情上看,曹茗就是有玄术系统开挂,那也要自己努力修炼才能很厉害。
可曹茗就不是个努力的人,她的那点修为,基本都是靠玄术系统扶持才有的。
要是这样也能打败自己,无双觉得她白修炼那么多次的《阴阳罗刹诀》了。
不过无双也没有小看曹茗,她虽然不值一提,但她背后的玄术系统却是未知的。
无双的真正对手与其说是曹茗,不如说是玄术系统。
好在这玄术系统也不能肆无忌惮,它无论要做什么,总还是要通过曹茗的手,这就让它的威胁性大打折扣了。
心中诸多思量不过一瞬,无双就全神贯注的修炼去了,什么时候,提升实力都是没错的。
无双这一修炼,就修炼到日落黄昏,眼看着外出下地的知青们就要回来了,无双才停下修炼。
无双转去厨房,准备做一下晚饭,厨房装粮食的大缸里有糙米和黑面,墙角还堆着几颗红薯。
无双弄了些糙米淘洗一下,红薯肯定是不能浪费的削皮的,只能用清水多洗几遍,然后切块,做了一锅糙米红薯粥。
至于菜就是咸菜了,现在正是冬末春初青黄不接的时候,野菜还没有,储存的菜也吃完了,家家户户都在啃咸菜。
无双做好饭没多久,知青们就陆陆续续的回来了,看到无双把饭做好了,都很惊喜。
虽然饭很简单,做起来不费什么力气,但是累一天了,能吃一口现成的热乎饭,还是让大家很开心。
一个梳着两条黝黑的大辫子,容貌青春靓丽的女孩几步走到无双面前,担忧的摸了摸无双的额头,道:“无双,你病好了吗?”
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子就是女主牧锦屏了,旁边一个俊美高挑的男人也看向无双道:“无双你好了?今天锦屏一直担心你。”
男人就是男主周智宸,他身材挺拔,长相出众,最重要的是身上有一股向上的劲头。
同样是干一天活,别的知青都没精打采,只有他依然神采奕奕,帅气逼人,难怪曹茗这么喜欢他。
无双对周智宸和牧锦屏笑笑,道:“我已经都好了,这两天让你们担心了,明天我就可以去下地赚工分了。”
牧锦屏立刻不赞成的道:“你这感冒刚好,身体肯定还虚着,立刻下地干活怎么受得了,还是多休息一天吧。”
其实如果可以,牧锦屏更想让好友休息个十天半个月,彻底把身体养好了再干活,免得带病干活累到落下病根。
只是牧锦屏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真让无双休息十天半个月的,这名声就不能要了,还会被孤立,所以她只说多让无双休息一天。
周智宸虽然还没与牧锦屏在一起,但也一向是牧锦屏说什么是什么。
看牧锦屏劝无双休息,他立刻跟上,道:“对啊,无双你多休息一天吧,别刚好了又累病了。”
无双却道:“真不用了,我这一来就生病,好几天没干活了,慢慢干就是了,不用继续休息。”
“林无双,牧锦屏,周智宸,快过来吃饭了,你们还在那里干什么呢?”
开口喊三人吃饭的是钟秉持,他是知青点里年纪最大的老大哥了,大家平日里都默认他为领头的,大事小事都喜欢听他的。
无双应了一声,拉着牧锦屏赶紧过去坐下,一个梳着齐耳短发的女知青已经帮大家均匀的分好饭了,每人一碗,不多不少。
一起吃饭的时候,无双总算是把住在一起的几个知青给认了个全。
这个知青点一共住了八个知青,除了无双和牧锦屏,周智宸之外,还有三男两女五个知青。
男的里钟秉持是最早来的知青,还有两个男知青是去年下乡的,叫吕一安和何路。
两个女知青周洪洁和陈爱英也和吕一安,何路一样,是去年下乡来的知青。
这处地方住的八个知青只是红旗大队的一部分知青,还有二十多个知青住在村子西头更大些的知青点里。
之所以分出一部分知青来住,也是因为知青点实在住不下多的了。
一起吃过一顿饭之后,疲累的众人就分开去睡了,只钟秉持不放心无双这个一来就生病,对下地干活什么都不知道的知青,特地留下来叮嘱了她一番。
晚上仗着自己住一个屋子,无双直接用修炼代替睡觉,不眠不休的修炼了一个晚上。
等到第二天,村子里的公鸡们开始此起彼伏的打鸣,无双总算聚拢了一丝法力在体内。
牧锦屏早早的来拍门喊无双起来吃饭,要下地赚工分干活了,每天就要早起。
无双跟牧锦屏一起去吃饭,今天早上吃的还是糙米红薯粥,啃咸菜。
牧锦屏怕无双吃这些没营养,偷偷拿了一个袋子,拉着无双回了她的房间一趟,然后从袋子里拿出一罐麦乳精。
“无双,我也不能让你不干活好好养身体,咱们就吃的上补补,你把这罐麦乳精留着都喝了。”
无双记得牧锦屏下乡的时候,家里人给她带了两罐子麦乳精,如今一下子就拿出了一半来给自己。
无双有点感动,但还是推辞道:“不用了,我就一个小感冒,用不着吃什么麦乳精,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牧锦屏看无双不肯吃,干脆自己动手,不顾无双的阻拦,冲了一杯麦乳精,亲眼看着无双喝了,才拉着无双出门去干活。
牧锦屏已经下过地了,熟门熟路的带着无双去库房领工具,然后找队长柳种安排干活的地方。
虽然说是开春了,可天气还冷,这个时候大家也只能是一遍遍的翻地,没有别的活能干。
一开始牧锦屏还怕无双不会干活,让无双先看她怎么干,然后跟着她干。
无双上手很快,她虽然没怎么干过农活,但翻地有力气就可以,她正好体内有了一丝法力,别的干不了,增强力气还是能做到的。
无双也没有强出头非要干很多活让人对她刮目相看,靠下地干活赚那点工分,想改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无双肯定要找个机会避免一直干农活。
中午饭是大队管,一人两个黑面馒头,咸菜汤管够,反正就是多添几盆水的事。
黑面馒头做的非常粗糙,主要是面磨的不好,做好的馒头吃下去粗的拉嗓子,非常难以下咽。
只是还要干活,不吃饭就没力气,无双干脆把黑面馒头掰碎了放汤里,泡软成一碗糊糊,稀里糊涂的咽下去,也不管味道怎么样了。
吃过饭,没休息多久,队长柳种就过来给大家分配干活的地方。
这次无双和牧锦屏被分开了,无双的身边,变成了一个身材纤瘦修长,看起来有些病歪歪的病美人。
没错,就是美人,虽然对方是男的,但长相过于阴柔,虽然这种阴柔并不女气,但绝对能碾压无数美女。
对方的皮肤是常年不见光一般的苍白,唇色很淡,眉目疏冷,看起来很不好接近的样子。
无双听柳种喊了对方的名字一次,好像叫做顾言之。
这个顾言之一出现,周围人都躲着他走,无形中好似在孤立顾言之,而顾言之也不在意,拿着锄头,默默的低头翻地。
无双在这里也没有认识的人,不能靠和人聊天消除重复干活的疲惫,只能支起耳朵听旁边那些嘴闲不住的人讲八卦。
好玩的没听到多少,倒是把她旁边的这个叫顾言之的身世给听了个差不多。
这位顾言之难怪会被孤立,他的爷爷是地主,尽管到他这辈子已经家道中落,可因为有个地主爷爷,顾言之一家日子都不好过。
村子根正苗红的人也都排斥顾言之,顾言之越发的冷漠,每次独来独往,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按理说以顾言之的颜值,就算家庭背景不好,也不该没有一个人喜欢。
这就不得不说说时代不同,人们审美的不同了。
以顾言之的美貌,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那肯定是走大街上会被星探挖掘,只要他想就能成为被无数粉丝疯狂追捧的大明星。
但是这不是这个年代人们的审美,这个时代的人,喜欢的是国字脸,大个头,男人就要有身高体壮有腱子肉。
而且人们还不喜欢瘦的,喜欢胖的,其实未必他们是真的觉得胖子比瘦人美。
他们更喜欢的是胖子所代表的富足,这时代不缺瘦成一根刺的人,却缺少能吃胖的人。
总而言之,因为审美不同,放在二十一世纪能够轻松引起轰动的美貌,在这里却被人诟病太过瘦弱,被人轮番鄙视。
无双听这些八卦,听完就算了,并没有太入心。
只是她没想到,一直和她一前一后干活的顾言之会在快要干完活的时候,向着她一头栽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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