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斯和史黛拉目送林仙离开后,便和妮姆看向从营帐中走出来的人——拔剑摆出架势的中年骑士。
那是法尔姆斯王国最强者之一。
不得不承认最近她们有点点飘,被真正的魔王轻松打败也只是她们当时还没完全适应力量的缘故,可看见似乎平平无奇的弗肯,她们才又一次感觉世界果然够大。
明明这个人没有魔王或日向那种单纯的暴力或者魔物天敌的压迫感,却毫无破绽。
她们面对的,不是单纯的有实力的强大骑士。那是有开挂技能的“异界访客”,可以靠独有技能夺取部下能力的人类强者,在人类国家也是赫赫有名的英雄,即使存在技能容量上限,颇有不便,可使用过几十年的经验记忆却不会消失。
原着时空他被利姆露秒了,那是对方招数更开挂,没看穿其本质就被击中太阳穴,人类要害过于脆弱导致一击毙命的原因。不代表他不强。
不过,杀死区区一个生命本身脆弱的人类而已,对她们还是太轻松了。
妮姆伸手朝天一指,由她的雷击魔法引导的自然雷电化作庞大的雷光柱朝弗肯的身躯盖下。
“轰隆!”
弗肯向上挥出一道剑芒,竟将雷光柱直接劈开了!
瓢泼大雨中一时间电弧四溢。两道剑芒朝妮姆飞去。
有技能魔法存在的世界这并非奇怪的现象,三女没有动摇,妮姆给自身加持【魔法障壁】一边展翅高飞回避剑芒。
芙斯和史黛拉则展开【斗气障壁】硬抗雷击冲进弗肯的战圈。
弗肯却脚下一滑,以流畅的S形走位从她们中间穿插而过,剑刃刺入大地,斗气加持,向上一扫。
妮姆再次躲开了一道飞射上来的剑芒,却被紧随而来大片泥水糊了脸。
“第一个!”
眼看弗肯当即高高跃起斩向因破绽而高度降低的妮姆,要直取头颅,芙斯和史黛拉只是沉着从后面追去。
“当!”弗肯斗气剑光特效拉满的横斩,以速度优先的仓促一击没有突破妮姆的障壁。
妮姆的障壁相当厚重,她现在缺的是实战经验,可有克劳恩皮丝那时白送的大量魔素,自然当充分利用自己擅长魔法的优势。
“就是现在!”妮姆那猎鹰般的脚抓当即抓住弗肯的腿,向更高空飞去!
弗肯向上弯腰斩击妮姆的爪子是轻而易举。
可史黛拉立刻跟着发动【龙战士化】朝弗肯追了上来,从侧面切入来了一手“空手入白刃”。
“滋滋!”龙爪手上的斗气和剑光的较量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声音,弗肯的剑一时无法动弹。
他们上升的速度非常快,愈来愈高的高度让雷电不断劈在他们三人身上。
意识到靠各自障壁拼消耗自己即使赢了,也会被丢下去摔死,弗肯趁高度还没过千,立刻松开剑,将正用力接白刃的史黛拉甩飞出去,双手握紧拳头弯腰两拳打在妮姆的“小拇指”上。
吃痛稳不住的妮姆一松,弗肯就朝已经距离数百米的地面跌落下去。
“这高度使用【气斗法】展开缓冲还来得及。”他想,并时刻注意着地面和周围。
就在即将接触地面的一刻——
“轰隆!”妮姆召唤的雷电劈在他身上。
再次靠【斗气障壁】硬抗的他看见妮姆朝他身后喊道。
“史黛拉,就是现在!”
他觉察到身后却有包裹整个身体的斗气波动,立刻条件反射在空中翻腾转体朝那个方向冲拳打出一发气弹。
然而,史黛拉的身形在被气弹命中的瞬间便消散了,是将斗气留在原地的残影!
史黛拉从上方来袭,斧头脚砸在他脑袋上,让他脑袋朝下,破坏了他落地受身的唯一机会。
换成一般骑士,这一击本该炸碎脑袋才对,可见弗肯确实强。
弗肯看见距离不足两米的地面,知道除了提高防御外别无他选,可他的脖子随即一凉——
那是芙斯的匕首,将自己的斗气全部集中在刀刃上,中和弗肯的斗气。
弗肯为了安全落地必须成片展开斗气,斗气质量相差不大却以点对面的一击,加上被妮姆和史黛拉两次攻击再次生生加速的落体速度,让芙斯的匕首如同切牛油般切入了弗肯的脖颈!
人类的生命如此脆弱,换成挑战者的三人,在逼近魔王种的情况下,基本都有【自我再生】的被动技能,只要脖子没断,不在激烈战斗中的话,捂一下确保不漏气漏血基本都能恢复。
虽然在禁律下没有出血,可气管食管都给切开了,斗气顺着管子将他体内震得乱七八糟。
结果,法尔姆斯王国最强战士,骑士团长弗肯,卒!
《宣告。究极能力【冥狱之王拉姆帕德斯[Lampas]】合并补全……个体‘妮姆’与个体‘芙斯’未达进化为魔王种条件……暂无究极能力【冥狱之王拉姆帕德斯[Lampas]】使用权限。》
《确认完毕。究极能力【冥狱之王拉姆帕德斯[Lampas]】干涉……个体‘芙斯’……成功获得……独有技能【战魂者】。》
《确认完毕。究极能力【冥狱之王拉姆帕德斯[Lampas]】干涉……个体‘妮姆’……成功获得……独有技能【幽眠者】。》
“妮姆,听见了吗!‘世界之声’的说!”用雨水洗掉血迹的芙斯开心地向妮姆招手。
“听见了喏。碎片开始合并了喏。”妮姆说。
“你们听见了什么啊?”和【冥狱之王拉姆帕德斯[Lampas]】无关的史黛拉自然不得其解。
芙斯解释了一下,还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获得了独有技能。
“也就是,只要继续战斗下去,就能逐步让克劳恩皮丝大人复活了,是吧?”史黛拉变得兴奋起来。
“看来有希望呢!”
林仙让她们对付弗肯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杀死有开挂机会的“异界访客”,对技能的影响率非常的高。
原着时空的省吾杀死同伴希星就直接获得了独有技能,而那时希星还相当于除了最开始得到的技能别无他物的新手。
而弗肯已经积累了几十年,杀他必然事半功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