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工作了超过十六个小时的马特回来了,也如约带回了一支廉价钢笔、一瓶墨水和少量的稿纸。
“哥,你究竟要拿这些做什么?”马特问道。
屋子太黑,贫民区大部分地方连电都没有接通,更不用去想电灯了,林恩将一支蜡烛点燃,借着烛光查看起马特带回的东西:“写小说,赚钱。”
马特一愣:“什……什么?”
稿纸买回来的不多,为了省着用,林恩给钢笔加好墨水,选择在自己手上先试着写了写:“写小说,赚钱。”
“写小说?”马特从小和林恩一起生活,还从没发现过对方有写小说的本事。
“这么晚了,你先去休息吧。”林恩知道这件事很难和马特解释得清,唯有把初稿写出来,见识到自己的能力才能让其安心。
“你什么时候会写小说了?你不是连看都不喜欢看吗?”马特也不希望林恩因为残疾就自暴自弃,可写小说在他看来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与其在纸上写写画画,不如外出找些最简单的工作,哪怕一个月只能赚一百铜币、五十铜币,“写小说很难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赚到钱。哥,要不还是算了吧……”
林恩检查完钢笔,伸手拍了拍马特:“放心,明天起床你就能——你脸怎么了?”
刚刚因为没点燃蜡烛,他的注意力也主要放在了钢笔、稿纸上,所以没有怎么细看马特。
现在距离拉近,借着烛光,他明显地看到马特清瘦的脸上有几处淤青。
而且他出门前身上还显示为【—40】的堕落值,如今变成了【—30】。
根据林恩这几天掌握的规律,堕落值的数值越大,即代表这个人越堕落,相反,数值越小,则意味着这个人越正直。
脸上有伤,堕落值提高,说明马特有可能是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
“脸?啊……摔了一下,路太、太滑了,都是雪,幸好不是从房子上掉下来。”马特摸了摸鼻子解释道。
“是吗?”林恩敏锐地观察到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不过马特没有坦白,他也就没有深究下去,“那你以后小心点,千万不要出事。”
“好,好……”略有些心虚的马特没了心思干涉林恩的事情。
换个角度想,写写东西,让林恩觉得自己活得有意义也不错,等自己的事情妥善解决了,再抽出心思帮他找份工作即可。
“哥,我先去睡了,你有事叫我。”
“去吧,晚安。”林恩白天无事可做,现在钢笔、稿纸都齐全了,当即决定连夜把初稿弄出来。
这样,才能早一点赚钱离开贫民区,不然他怀疑自己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冻死在这个冬天。
他所挑中的第一本推理小说,是地球上最负盛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一来由大量短篇组成,很适合逐篇在报纸上连载,二来这本小说几乎被全世界的人所熟知,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最佳作品,三来小说的世界背景与这里贴近,改编难度小,接受度高。
基于这几点,选择《福尔摩斯探案集》来打开局面,无疑是最合适的。
而且虽然林恩是小时候看的,不过这本书确实配得上经典,其中的大致内容他还记得,再加上他本就是一名推理小说家,根据记忆改出一本大差不差的版本来并没有什么难度。
唯一阻碍他进度的是,这具身体的原身认识的字不多,尽管他继承了记忆后,这几天在拼命学习,但还是存在着欠缺。
因此,他只能先写出一版粗稿,等对这个世界的文字掌握得更加深刻后,再进行润色,定下成品。
12月24日、拂晓
睡了没几个小时的马特醒了过来,揉了揉眼睛,意外地发现林恩竟还坐在桌子前写着小说。
他的身边已经摞起了一小沓写好的稿子,买来的稿纸就快要被用完。
“哥……你一直没睡吗?”
“没,快写完了,写完再休息。”林恩专心写着。
以前在地球赶稿子让他感到无比的痛苦烦恼,来到异世界后,他的精力反倒是充沛极了。
“……好。”马特拿过了林恩写好的部分稿子,翻阅起来。
林恩双腿还好着的时候,努力供养他读过几年书,所以他看起小说倒是不怎么费力,并且很快就被初稿里精妙的构思所吸引,惊得微张着嘴巴,难以置信道:“哥……这真的是你写的吗……”
“怎么样?”林恩放下钢笔,期待地看向马特。
马特作为这个世界的土着,第一个读者,他的阅读意见还是很重要的。
“我……我觉得不错啊……”马特的眼睛明亮起来,先是惊讶平时粗人一个的哥哥怎么能写出这么缜密的故事,而后又为林恩高兴起来。ъiqugetv.net
写成这样,怎么都能赚到点钱,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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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马特有时间,那他没理由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