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希望。”眼看着对面的火炮,对面的步兵,对面的骑兵以及对面的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军旗飘扬,纳迪尔沙的心里面这么想着。
只要能够坚持过今天,只要能够将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军队挡住一天,只要让威廉·冯·赫里福德明白自己的实力,那么自己就有机会。
只要这样,他就投降,投降,坚决的投降,投降之后就算给对方做狗也无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在这场战役中,自己能够挡住对方的兵锋,也绝对能够让威廉·冯·赫里福德高看自己一眼。
这样一来,就算是投降,也一定能够争取到一个相对好的条件。
至少,这位沙阿,现在心里面是这么想的。
“所以说,我的未来还无比光明。我还有明天!就是这样,绝对!”他的心里面这么想着,甚至可以说是狂呼与咆哮着这样的话。
当然了,这种咆哮,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喊出来,实际上和心理暗示,自我安慰没有什么不同。实际上再说的简单清晰一点,那就是完全没有什么卵用。
而这一点在接下来的战争中,也完完全全的得到了体现——就好像是现在这样。
当上百门装填了高爆弹药的六磅跑弹轰然发射出去,而后在对面的阵列中引起了一连串的爆炸之后,对面的纳迪尔沙的想法,企图与欲望,基本就等于彻底的崩溃了。
高爆炸弹造成的杀伤实际上并不是太多。总共杀死的家伙大概也就几百人,并不到一千。
作为一轮火炮齐射,这样的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坏,尤其是在己方军队的武装力量占据优势,而对面的敌人的力量完完全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
更重要的是这群混蛋还列成了密集的阵列。一个两个都凑得紧巴巴的。
对于中古时代的战争,甚至对于近代早期的战争来说,这样的密集阵列的确是相当重要的。
密集就代表了团结与纪律,密集也代表了火力与士气。所以说,虽然密集的凑在一起也会给对方的火力密集打击己方部队的机会,但是两相对比,果然还是军队密集起来比较正确。
然而,现在,这种“正确”的想法,被日新月异的武器发展证明了,是完全彻底的不正确的了。
只是一轮火炮齐射,就能击杀数百名士兵,如果火炮的威力再增加,又或者火炮发射的速度再提升的话,那么恐怕很快,这几万名士兵就会变成炮灰了。
他们甚至连尸体都不会留下的,大口径火炮,烈性炸药的剧烈爆炸,将会让这些家伙在一瞬间变成飞灰。
极少有军队,能够在这样可怕的火炮轰击下保持镇定和冷静。
或许说经过严格训练的近代军队,一战化的军队可以吧。毕竟那些疯子可是能顶着机枪正步走的变态。
但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的纳迪尔沙麾下的军队,绝对没有办法,不可能达到那种高度。
所以他们慌乱了,混乱额,哀嚎着疯狂了。一些家伙漫无目的的抱头鼠窜,一些家伙则丢下了武器,看着眼前被炮火撕碎撕裂撕扯的稀烂的尸体,双眼发直,看起来就像是傻了一样。
还有一些家伙,则干脆的怒吼着,向着他们自认为的敌人的方向发起了绝望的冲锋,似乎是想要接近对方,而后将对方完全击败。
然而,无论是哪种可能都没办法成功了。
在阿富汗首都坎大哈周围,是一片难得的高原地带,地形比较平坦,适合进行骑兵作战,也就是在俄罗斯哥特帝国的远征军部队,在火炮轰鸣的同时,其骑马步兵组成的步兵线,以及两翼作为掩护的两个胸甲骑兵团,已经开始,缓慢的向着对面的乱成了一团的敌人前进了。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该死该死该死该死!士兵们,给我打起精神来,敌人,敌人已经攻上来了,快点组织防御,组织防御!!!”
对面,纳迪尔沙气急败坏的大喊大叫着,期望能够让处在混乱中的己方士兵重新镇定起来。
当然,除了大喊大叫之外,命令各级军官呼吁,以及命令他最信任的禁卫军组成的督战队前进,用砍人脑袋的方式,让这些士兵们重新恢复过来也是办法。
只是无济于事,在如此猛烈的炮火轰击下,无论纳迪尔沙和他麾下的军官与将军们多么努力,都没有办法重新恢复哪怕一支军队的士气与战斗力。
通常的事情都是这样子的。
在他们的努力下,阿夫沙尔部落的战士们稍稍恢复了一点士气,准备重整阵型,然而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对面的火炮一顿轰击,那些士兵就重新陷入了混乱之中。
这样的事情做得多了,甚至连原本应该弹压士兵们的督战队,以及军官和将军们,都产生了异样的心理。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军队逼近了。
与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军队都不一样。俄罗斯哥特帝国的步炮协作,或者说步骑炮协作非常优秀。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军队,通常在火炮轰击完后,士兵们前进的时候就会停止炮击。而是在军队向前逼近的同时,仍旧维持炮兵火力,以掩护己方的步兵与骑兵部队。
之所以两者会选择截然不同的战术,是因为其他国家的军队,通常没有足够精准的火炮,如果在军队前进的同时维持火炮射击,那么火炮射杀的己方军队的数量,很可能比敌方的军队数量还要多。
而威廉的军队之所以敢这么玩,除了威廉麾下拥有一批真正优秀的炮兵与数学人才之外,还有一额原因,就是俄罗斯哥特帝国的火炮制造技术远远超过了列国想象。
有威廉这样超越时代的人的指导,俄罗斯哥特帝国的科技路线,几乎没有走任何弯路,所有的投入都是最为值得,并且最为正确的。
科技的进步的确会导致武器装备的进步,武器装备的进步则会导致战术的升级,战术的升级将改变传统的战争模式。
任何无法适应这种变化的家伙,都会彻底被时代所淘汰,成为失败者,卢瑟还有被人津津乐道的白痴,胜利者的陪衬。
“当然了,这个也不能怪你。”
至少这一刻,胜券在握的威廉,对于担任他的对手的家伙,纳迪尔沙,以及他的阿夫沙尔部落军队充满了同情。
没有办法,没有办法,理所当然的还是没有办法。
他们出生点略失败,他们的科技,他们的社会组织结构都无法胜任一次工业革命。而且,他们距离这一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地区又实在是太远,完全无法受到辐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了。
甚至说,威廉认为,就算是这场战争他失败了,多少有点灰溜溜的让他们赶走,最终的胜利也绝对是俄罗斯哥特帝国的。
就好像是前世的三次英阿战争一样。虽然遭受了难以想象的失败和挫折,但是最终,获得了战争胜利的,仍旧是强大的不列颠联合王国,而并非阿富汗这个穷乡僻壤。
就是这样。
令人愉快。眼看着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军队,就像是碾压一样,将那些乱作一团的敌人击杀,粉碎,威廉的心情,理所当然的非常愉快。火炮正在延伸射击。同时,两翼的两个胸甲骑兵团,正在拼命的攻击对方的侧翼。就好像刀切黄油一样,顺利的一塌糊涂。
完全近代化的精锐部队,使用了最新式的实验性武器,最新式的后装弹来复枪,配合米涅弹。这些士兵们的射击速度甚至能达到五秒一发。
这样恐怖的射速,在这之前完全是之前难以想象的,而威廉的敌人,在这之前也绝对没有品尝过如此令人绝望的密集攒射。
如果说,在这之前的火炮轰击,让对方混乱与失望,恐惧迟疑的话,那么在近距离——八十米开外的来复枪的攒射,迅速,直接而且有效的射击,就是让他们觉得绝望了。
火炮轰击多少还有个万一。这个时代的火炮威力仍旧有限,不会出现后世那种火箭炮洗地,一口气将一平方公里内所有敌人全部打的灰飞烟灭的恐怖事情。
然而,火枪的攒射就不一样了,在秘籍的子弹轰击下,能够幸运的幸存下来的家伙少之又少。
而这些幸存下来的,少之又少的家伙,还要承受再接下来的刺刀冲锋——在毫无遮掩的平原地形作战,近距离内使用火枪射击,就足以击垮,乃至全歼绝大多数的敌人了。
只有在攻击一些植被茂密,多石,或者有少许工事的山头的时候,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士兵们,才会拿出他们现在已经很少使用了的手榴弹,然后进行投掷攻击。以攻击掩体之后,火枪直射无法杀伤的敌人。
这样一来,原本在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军队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手榴弹,就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想想看,这也是无可奈何地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