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地,宋氏古堡。
清晨的阳光从窗棂外照进来,照耀了昏暗的室内,连漂浮于空气里的细小微生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餐桌上盛着早餐的精美华贵的餐盘在阳光下也隐隐发光。
难得的一个晴天,难得的一个好天气。
唯一与之不和谐的是餐桌边用餐的人,用餐的人一如既往地安静,不,安静这个词不能准确地形容此人现在的这种状态,死水微澜差不多。
死水微澜的古堡主人机器似的用早餐,他就像是在进行一种没办法抗拒的活动,极为沉闷、极为单调地饮着牛奶啃着面包。
他在阳光下的剪影让人看得无端心疼,他侧脸的线条就像浮上了一层冰霜,即使温暖热情的阳光也无法使之融化。他的眼神没有落在他面前的餐盘里,眼睛的灵魂早已飞出了窗外,飞出了古堡,飞过了大洋彼岸。
男人的身后立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鹰钩鼻子白人,此人正是菲利普,宋家第三代宋成彦身边的四大隐者之首。
菲利普身姿如松,笔挺苍劲。自家主子的落寞,他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唯一能做的就是无声陪伴。
一个星期前,少主在格蕾丝小姐的帮助下,正式接手宋氏家主之位,宋祺师退位,宋名堂退居幕后,宋成孝脱离宋家,宋成儒自我放逐,历时将近六年的宋氏家主争夺终于落下帷幕。
一切看似轻松平常,实际上六年背后的隐忍、不愿、不甘、痛苦、折磨,以及无法争取的爱情,都被少主隐藏了。
恐怕,自此以后,少主脸上也不会再出现那温暖的笑容。
哀莫大于心死。
古堡外,列侬步履匆匆而来,他两三步爬上台阶,敏捷的身影在门口一闪而过,人就飘到了餐厅外,他还没能踏进去就被塔尔给拦了下来。
列侬怔住,蹙眉看向塔尔,“家主今天还是不愿意说话?”
塔尔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搭档,抬脚走到窗户边站定,“少主当上了家主那天就变得沉默寡言,前两天接到港城那里传来的消息,少主就彻底消声。”
塔尔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此刻再有急事,也不能进去打扰家主大人的用餐,这段时间,家主胃口很差。
列侬不抽烟,他不知道第几次谢绝塔尔的好意,沉声说道:“家主这样,我们看着也替他难过,要不是有格蕾丝小姐在,我就让列夫去中国一趟,把那个令家主魂牵梦萦的沈小姐给抢过来。”
塔尔没有立即搭腔,吞云吐雾了一番才开口,“省省吧,你知道我们家主是什么样的人,他在感情这方面有一个原则,君子不夺人所好。”
列侬环保双臂,随意地靠在窗台上,满眼的不认同,“去他妈的君子不夺人所好!结婚的还可以离婚,我们跟随家主多年,我就是不忍心见他意志消沉。”
列侬说出口的话与他的长相、动作很不相符。
塔尔与列侬多年搭档,明白他只有被逼急了才会飙脏话,何况列夫与列侬这对兄弟,列夫是负责咆哮的那一个,列侬通常是负责搞笑的。
“过段时间说不定会转变,我们的身份无权插手家主的感情之事。”
列侬泄气地闭嘴,眉头皱得死紧,与塔尔一起远眺窗外的风景。
塔尔抽完了一支烟就没有再抽,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薄荷糖,剥开糖纸丢到嘴里,“急匆匆回来,遇到事了?”
列侬闻言,用手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低声咒骂了自己才回答,“瞧我这记性!我查到宋成孝的下落了,你猜他现在混哪?”
塔尔神色未变,继续嚼着薄荷糖,“在哪?”
四大隐者里,列侬最佩服的人不是隐者之首菲利普,也不是自己的哥哥列夫,而是最临危不惧,被枪顶着也不害怕的塔尔。
“他在港城!”
塔尔眨了眨眼,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脚步一转,向餐厅门口走去,“家主用餐时间结束,走吧,你去汇报。”
列侬跟在他身后,偷偷对他翻了个白眼,不愧是塔尔,这种有可能威胁到家主和沈小姐友情的事,他都不放在眼里。
宋成彦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在听到列侬的汇报后,终于不再沉默寡言,不过也没几句,简单地几句命令吩咐下去,“密切跟踪好他,暗中保护好沈小姐。”
列侬领命而去。
菲利普暗暗一叹,家主也只有在遇到和沈小姐相关的事才会动容。家主和格蕾丝小姐订婚的那一天就冰封了自己的心,格蕾丝小姐每天的例行拜访都没能打动他。
“菲利普叔叔,你从小看我长大,也是除我的父母外最了解我的人,我喜欢的求而不得,我不喜欢的也不想招惹,格蕾丝那里,有没有办法退掉婚事?”
宋成彦终于开口,说了自坐上家主之位以来最长的一句话,菲利普是他出生后,就被父亲宋祺君派来保护守候他的人,菲利普的地位和他的父亲没有差别,他是自己的教父。
格蕾丝是个奔放的混血,有一半的东方血统,她再好也不是他想要的,家主之位已经得到,他也没必要耽误这个才满十八岁的小女孩。
菲利普自然是站在家主这一边,他认真考虑了几种方法,选择了一个可行性的建议,“格蕾丝小姐热情活泼,她确实太小,现阶段无法驾驭宋家的一切,我们可以找个与她年龄相当的年轻男子,当她来古堡做客时,可以请对方陪伴,一来二去,或许说不定能够产生情愫。”
宋成彦双手交叠放在书桌上,仔细思考菲利普的建议。
菲利普的建议是最温和最不伤和气的,格蕾丝所在的家族,他现阶段暂时无法与之闹僵,而且小女孩确实很听他的话,每天只来古堡做客一小时,即使他从不对她微笑多话,她也能够忍受自己的冷面孔。
“好,就按照你的建议来,菲利普叔叔,请务必为格蕾丝小姐挑选一个优秀的青年。”
“放心吧,家主,菲利普会办好此事。”
港城最大的娱乐会所,顶层超级VIP包厢,包厢里正上演一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的画面。
姚礼华与宋成孝分坐一边,他们的腿上各坐了一个美女,不过俩人的心思都没放在打扮得艳丽暴露的美女身上,而是在碰杯交谈。
杯子里的酒是会所里顶级的红酒,聊的内容也是很普通平常的生意经。
终于摆脱病怏怏身体的姚礼民正在对着话筒纵情嘶吼,他左拥右抱两个肉弹美女,一边唱歌一边不忘调戏美女,玩得乐不思蜀。
姚礼中也在现场,他没要美女作陪,一个劲地喝着闷酒。
一曲作罢,姚礼民吻够了、摸够了俩美女才推开她们,跑到姚礼中那里坐下,伸手夺过大哥手里的酒杯,“大哥,你少喝点,今天出来是陪你放松的!你一个人坐在喝闷酒算怎么回事?这样吧,我把我身边的妞送给你玩如何?”
姚礼中啪地一下就摔掉了手里的酒杯,没好气地冲着姚礼民吼,“滚一边去,别打扰老子喝酒!”
姚礼民的裤子被酒水泼到,他倒是没发脾气,腆着笑脸滚远了,随意逮着一个美女就往包厢里的卫生间走,“快给小爷洗洗裤子。”
美女笑呵呵地与他一路打情骂俏,被他锁在了卫生间里厮混。
这边的动静,姚礼华看在眼里,他推开了身边的美女,示意对方过去陪大哥,“让你见笑了,宋少。”
宋成孝让腿上的陪酒女郎出去给他取鲜榨果汁,“没事,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时候。”
姚家这几个兄弟的情况,他了如指掌,正如他的情况,姚礼华也一清二楚。今天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姚礼华才把他的大哥和四弟叫来。
姚礼华笑了笑,然后正色,开始和宋成孝谈起今天见面的主要目的,包厢里音乐声大,大哥的心思不在他们身上,正好给了他最佳的机会。
宋成孝端着酒杯,五彩斑斓的光线下,他毒蛇般的眼射出阴冷的光芒,像是随时准备伺机而动的捕猎者,而猎物自然是他和姚礼华心照不宣的那一位。
半小时后,俩人碰杯,“希望我们合作成功。”
说穿了,姚礼华为了姚倩羽,宋成孝为了得到沈梦,俩人各为其主,一拍即合。
散场后,姚礼华让人送走了宋成孝,没去管姚礼民,他把姚礼中带回了酒店,找来陪酒女郎,掏出钱包取出一叠钞票给对方,“务必让这位先生尽兴,留宿与否看他的需求。”
女郎高兴地接过钞票,“好的,先生。”
姚礼华离开房间,走到电梯口愣住,姚倩羽正一脸气愤地站在他面前。
他刚想出声招呼,就被她质问,“大哥是不是在里面?”
他盯着她生气的脸,没有回答,踱步到她身边,笑着问道:“小妹,愿不愿意陪二哥去吃宵夜?”
姚倩羽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不高兴地皱起眉头,抬脚远离他,“二哥,大哥和大嫂正在闹离婚,你这样做,只会让他们的婚姻加速瓦解,你是自家人,为什么偏偏要拆散他们?”
她今天也有应酬,和员工把客户送到这家酒店,她就看到姚礼华扶着姚礼中走向电梯,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位明显就是出来卖的女人。此情此景,是个正常人都会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为什么要拆散他们?那你又为什么答应我的提议去拆散傅辰渊和沈梦?如果你不是真的心里有所求,我再动摇你,你也不会答应。
姚礼华深呼吸,敛起刚才所想,伸手拽着她的手离开电梯,向楼梯口走去。
姚倩羽甩不开他的手,拉着一张脸跟在他身后。
俩人在无人经过的楼梯口站定。
姚倩羽挣开自己的手,毕竟姚礼华是她的嫡亲堂哥,从小他就对她很好,甩脸色不能过度。她静默片刻,心平气和后开口问他,“二哥,你的用意是什么?”
姚礼华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大哥的婚姻是商业联姻,他和大嫂没有感情,外面那个女人是他的初恋,他今天一直拼命喝酒,很消沉,何况我们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爱和性分得很清楚,那个陪酒女郎不算什么。”
姚倩羽愕然,不知道是因为他说大哥的婚姻是商业联姻,还是因为他的那句‘爱和性分得很清楚’。
她的惊讶、不解、困惑,他都看在眼里。他们这个小妹一直以来都被姚家人保护得很好,不能说很傻很天真,只能说她相信所谓的美好婚姻。
他本不想告诉她姚礼中的事,不过不告诉她的话,恐怕他也会被她列为拒绝往来户。他不想和她断绝关系,那么只有对不起大哥。
良久,她才听到自己的声音,“你也分得很清楚?”
“什么?”
姚礼华一时没会意过来,看到她执着的眼神才明白她问的是那句话,他紧抿唇角,下意识欺骗她,“没有,我一直在耐心等待我的心上人。”
我等待了你十二年,不想让你害怕我、厌恶我,宁愿选择与你相似的面孔,聊表慰藉。
姚倩羽对上他的视线,有一瞬间的奇怪,她恍惚以为他的这句话是对她说的。
她摇了摇头,甩去不切实际的想法,终于露出一丝笑容,主动挽着他的胳膊,“走吧,二哥,我陪你去吃宵夜,事实上,我也没吃饱。”
姚礼华看着她的笑颜,心里既开心又难过,她始终无法属于他。
由于时间太晚,俩人吃完夜宵后,他没有送她回别墅,而是带到了他居住的公寓。他把主卧让给她,自己睡到了客房,在她睡着的时候,他才从客房出来,跑到主卧站在床边静静看着她,十分钟后离开公寓,去找另一个与她相似的女人。
四月十八日以后沈梦过得很惬意幸福,傅辰渊说到做到,领着她和儿子在田野里放风筝、泛舟湖上,陪她下棋读书,日子美好得令人嫉妒。
“爹地、爹地,让我来,让我来。”
放风筝时,傅胤丞小朋友兴奋地从爹地手里接过手柄,摇着绳索。他的保姆狗蹲在草地上,陪他一起仰望天空中的风筝。
沈梦坐在铺着地毯的草地上吃点心,笑看着一大一小在前方玩耍,豪门阔太的日子确实舒心,不用跑到公园,在自家别墅里就可以放风筝。
傅辰渊站在边上指挥小家伙,“胤丞,收紧绳索,别放那么高,注意手里的力道。”
“好哒,爹地。”小家伙乖乖地听话,连忙收紧绳索,果然轻松多了,两胳膊没有那么酸。
傅辰渊又陪儿子玩了一会儿就放羊吃草,让小家伙自己练习。
他转身走到老婆大人身边,坐到她身后让她依靠,他搂着她的腰,握着她的手腕,把她手里的点心送到自己嘴里,吃完了才问她,“老婆,累不累?”
沈梦靠在他身上,抽出纸巾擦干净手,又折叠了一下,转首给他擦嘴,“不累,看风景的是我,你们是风景。”
她只负责看,他和儿子还得负责来回跑,她怎么会累呢?
傅辰渊瞥了一眼再次被自家老婆大人二次利用的纸巾,聪明地选择忽略,“大舅子的房子我已经选好,与水榭江南只有十分钟的步行时间。”
沈梦来了兴趣,“哪个小区?”
水榭江南的周边环境她都熟悉,这块区域属于港城市中心辐射范围内,开车到市中心只要半小时(算上红绿灯时间),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学校、超市、菜场、银行、休闲娱乐大厦应有尽有。
她没有回到港城前,海花就帮她物色了这块地方。花花阿姨的意思是让她住高档的小区,说不定能够结实一两位高富帅,把自己嫁出去。
她没有嫁到小区里的高富帅,如今她直接嫁给了小区的开发商,也算是完成了海花姑娘的小小心意。
“江南明珠苑。”傅辰渊回答的同时没忘分神关注小家伙,虎父无犬子,小家伙还不算让他丢脸,风筝没有放得多么好,起码没有被他弄得掉下来。
沈梦听说过这个小区,江南明珠苑也是博恩集团开发的楼盘,前者比水榭江南先开盘两年,也是个高档住宅区,物业管理各方面也不错。
“二手房吗?”听说那里的房子供不应求,早就卖掉了。
傅辰渊拿起毯子上的水杯,拧开杯盖,端起来抿了一口,“不是,原房东买了下来没有住过,投资所用,我让人去调查了下,多层建筑,六楼,一百二十平米,有个宽大的阳台,冬天晒衣服晒被子非常好。”
沈梦见他喝水,顿时觉得自己也渴了,“多层啊,那不是没有电梯?”大哥是无所谓,爬楼梯权当锻炼身体了,就是小嫂子将来怀孕后比较麻烦。
傅辰渊注意到她想喝水,起了逗弄她的心思,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然后扶着她的脑袋,对准她的唇,把水渡到她嘴里。
喂完了后顺便揩油,“有电梯的,我又没说六楼是顶楼,总共十一层。”
沈梦瞪了他一眼,伸手推开他,娇嗔:“别闹,被小家伙看到不好。”
傅辰渊笑了笑,放下水杯,低头又啄了她一口,“没事,小家伙看到他的爹地和妈咪在接吻,不会吃醋。”
沈梦凝视他,他的眸底一片灿烂,倒映着蓝天白云还有穿着黄色长裙的她,眉角眼梢藏不住对她的爱意。
她弯起嘴角,重新靠在他怀里,看着他性感的下颚线条,摸着他质料上乘的衣衫,“那套房子什么价位啊?”
他搂紧了她,实话实说,“早两年买时比较便宜,现在房价升值,将近一百五十万。”
沈梦在心里粗略计算了下,按照首套房计算,首付是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沈教授夫妇要拿出四十五万来。
“没事,爸妈付得起首付。”就是余下的房款按照三十年贷款利息计算,大哥他们每个月可能要要紧裤腰带吃饭。不过作为幺妹,她会拿出广告费的三十万来贴补大哥。
沈梦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傅辰渊,傅辰渊没有意见,舞吧那次他和那群混混打架斗殴,要不是有沈岸,他们也不会那么快被放出来。
“你说了算,你的广告费你做主,等大舅子什么时候有空,我找人带他去看。”
“好,等我们以后回到水榭江南,就有地方串门了。”
玩累的傅胤丞小朋友拉着风筝跑向爹地妈咪,他把手柄扔给爹地,自己瘫倒妈咪怀里,“累死我了,妈咪。”
沈二货也摇着尾巴跟过来,不过被傅辰渊一脚踢到了地毯外面,不让它靠近自己的女人。沈二货可怜巴巴地围着三人转悠,最终老实巴交地趴到小主人的身后,地毯的边缘。
沈梦笑呵呵地瞅了一眼报复心重的男人,然后抱着儿子亲了亲,掏出手帕给他擦汗,“帅宝,累了就歇息会,待会儿在玩。”
小家伙翻身坐起来喝水,喝完了又躺倒妈咪怀里,对着妈咪的肚皮说话,“妹妹,妹妹,你什么时候长大啊?快点长大,哥哥带你放风筝啊。”
“笨儿子,妈咪当年怀你十个月,要到过年,妹妹才会生下来。”
沈梦现在渐渐抱不动小家伙,尽管身材没什么太大变化,她也期待着肚子里的孩子快点长大,好让她卸货,看着俩孩子和二货在草地上尽情奔跑。
“这么久啊?妈咪,能不能让妹妹快点长大啊?”
“妈咪也想啊,儿子。”
傅辰渊抱过儿子,不让小家伙压着自己的女人,他一手搂着一个,他是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晚上,沈梦把房子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大人和大哥,让他们有空去看房,另外,她把三十万直接交给母亲大人,叮嘱她不要告诉大哥。
“妈,这可是我的一片心意,你千万别告诉大哥,不然我肯定被他念叨。”
“我不会说的,怎么说你大哥耽误到现在,也有你的原因,你们小时候,我和你爸都忙着教书,都是你大哥帮忙照顾你的,除了他去当兵的那几年,他可是一直照顾你到工作后。”
傅辰渊听到丈母娘与老婆大人之间的对话,若有所思,怪不得他的大舅子喜欢小萝莉,原来从小就有恋妹情结。
“我觉得三十万给少了,我应该全款买下那套房子送给你大哥。”
沈梦挂断电话,听出他话里的调侃,她笑着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傅辰渊伸手把她纳入怀里,下巴抵着她的额头,闻着她身上的馨香,“感谢他为我驱赶了情敌,让你单身到二十三岁,直到年会那晚被我遇到,一锤定音。”
沈岸一看就是个护犊子的男人,有他在,旁人不敢觊觎沈梦。沈梦的青春期,即使在漂亮美艳,他相信那些愣头青也不敢上去追求。
沈梦被他的话逗笑,她把脚搭在他腿上,回忆往事,“呀,这都被你发现了,我和你说呀,你娶到我绝对是你赚了。”
他吻了吻她的发心,“嗯,我承认我很赚,具体说一说,我赚在哪方面?”
她咯咯一笑,“我中学时和大哥在一个学校,我念初一,大哥念高二,初一那年有小男生送贺卡给我,被我大哥看到,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教育,从此学校里的男孩子都开始远离我,当大哥高中毕业离开那所学校,与我同年级的男孩子们都不敢来撩拨我。”
所以她的青春期很惨,没有任何风花雪月,没有任何浪漫回忆,没有初恋,没有鲜花,贺卡嘛,初一那年唯一的一张还被大哥当面还给人家了。
傅辰渊能够想象到那画面,小沈梦站在车棚里,被喜欢她的小男生表白,小男生拿着贺卡还没说出一句话,就被高年级的沈岸抓到现行,黑着一张脸开始思想道德教育。
“大学?”
“大学啊,那就更惨。”
“怎么惨?”
“你当时应该调查过我,我就读于港城大学,我父亲是港城大学的中文系教授,我母亲是港城大学的英文系教授,因此不用大哥监督我,有我爸妈在,我那四年是绯闻绝缘体。”
老婆大人所说非假,丈母娘的说话水平不是一般人比得上,傅辰渊不得不承认许琴女士说话的艺术比他还高端,腹黑程度不下于他。
“举个例子。”
沈梦不用绞尽脑汁回想,因为这种例子太多,她从他怀里出来,坐直身体,与他并肩靠在床头,笑着说道:“我学的是服装设计,勉强算是文科,所以大学语文和英语这两门都要选修,很不巧的是偏偏选择了我爸妈的课,本来那时才上大学,没人知道我和两位教授的关系,况且选修课都是大课,我第一次上课,我爸妈也没有特别关注我,就把我当成了普通的学生。”
傅辰渊注意到她的停顿,体贴地端来茶杯递给她,“老婆,喝口水润润嗓子。”
沈梦接过来喝了几口又递给他,接着说道:“有一次上课,父亲没带沈园的钥匙,他下课后就要赶着回家取东西,我妈那会出国交流学习了,于是他就点名一个男同学起来背诗经,然后走到我身边,对我说‘闺女,爸爸没带钥匙,把你的钥匙借给我用一下’,你知道吗?当时我父亲胸前别着麦克风,那句话说出来的效果,你能想象到吗?!”
傅辰渊勾唇一笑,黑眸发亮,他能够想象到,那场景是有多么的震撼,起码同年级的男孩子不敢出手追求老教授的掌上明珠,不然将来要和老教授探讨国学。
“很有趣,亲爱的夫人,如果那时候我就能够认识你,见识到你的青葱岁月,想必别有一番滋味。”
沈梦凑近他,埋首在他的肩窝,戳着他的笑脸,“还有更有趣的呢。”
傅辰渊抓住她捣乱的小手,掬在手心亲了亲,“继续,我的丈母娘是如何出招的?”
她嫌手心痒,就收回了手,搁在他的胸前,照例摸着他的胸肌,“还是上大课的时候,大学英语的选修课安排在晚上七点,那会我匆匆忙忙洗完头发就去上课了,或许是女生洗完头发荷尔蒙比较旺盛,容易吸引男孩子,坐在我后面一排的男学生们想要结交我,就偷偷摸摸写了一张纸条传给我,我还没打开来看呢,就被我妈抓到,她没有没收我的纸条,就是站在我旁边,弯腰闻了闻我的洗发水味道,笑着来了一句‘妈妈给你介绍的这个洗发水牌子不错吧?都吸引小男生想要认识你了’。”
沈梦一口气说完自己就先笑了,她永远忘不掉那晚母亲的说话神态,一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模样,却吓晕了整个阶梯教室里的学生。
傅辰渊听完了这两段有趣的往事,也笑了。
沈致远教授的话是无心之语,却无心插柳柳成荫,让人不敢对国学大师的女儿动歪脑筋;许琴教授的话是有意为之,或许存在想要吓唬小男生们的心思,男孩子们就算有想法也没了,他们肯定会这样想,如果想要追求许教授的闺女,那么英语成绩一定要过硬,不谈英语专业的学生,起码最基本的大学英语六级要高分。
据他所知,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尤其是男同学,很少能够考得高分。
“我非常庆幸,能够拥有水准极高的两位教授当父母,梦宝,我娶到你,很赚。”假若那时候,出现一位英俊有能力又出色的男孩子追求他的女人,那么或许他不一定会遇到她。
沈梦听出他话里的深层含义,是啊,如果那时候出现一个与傅辰渊不相上下的男孩子,吸引了他的目光,那么历史就会被改写,她和他是陌生人,或许偶遇,或许不相逢。
“我也庆幸我的青春岁月没有出现过其他人,让我保留了所有的美好,直到遇上你,全部奉献了你。”
傅辰渊执起她的手,紧紧与之相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沈梦已经见怪不怪,傅大少的诗词能力比她强多了,往往就是信手拈来,怪不得他能使自己的父亲大人另眼相待。
港城大学,英语系女生宿舍楼。
沈梦口中叙述的这段往事被楚颜的舍友又拿出来说了一次,“你们不知道这两则趣事一直被拿出来说,当年沈美人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高岭之花无人敢摘,自沈美人的身世曝光后更是无人问津,一度成为奇谈。”
舍长大人搭腔,“肯定的呀,想要攻克这朵花,首先要攻克两位牛掰的教授,我估计当年没有一个风云学长敢把国学和英文吃得全部透彻!”
楚颜笑了,原来她上次被许琴教授调侃不是先例,她未来婆婆大人说话真是绝杀啊。
舍友接着说道:“听说有人不怕死地想要追求,可是沈美人压根不甩人家。”
舍长反驳,“不对,是被沈美人的大哥,也就是我们小颜的沈大队长给灭掉的。”
楚颜不清楚这事,她开口问舍长,“舍长,快和我说一说,沈美人的追求者怎么被我男朋友给灭掉的?”
“据宿管阿姨回忆,那个追求者是当年的风云人物,经管系的大才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俩位教授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奈何沈大队长过来了解情况后,直接把人拉到了篮球场来了一场比赛,沈大队长什么体力?那位才子没有意外地被PK掉了。”
“以篮球论成败太片面了吧?难不成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会打篮球的么?”
“你错了,错大发了,篮球只是个借口,沈大队长考察的是体力,体力懂不懂!”
楚颜和其余两位舍友瞬间秒懂。
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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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偷懒少写点,实在是看小说看得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