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彦和向东是大学同学,不过俩人只当了三年同学,原因是宋成彦大四时转校去念了医学。
沈梦认识向东时,她与宋成彦还是点头之交的邻居,即陌生又熟悉,直到她生完儿子,三个人才逐渐有了交集。
向东长年累月到处飞,久而久之,她和宋成彦越走越近,逐渐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向东为这事还抱怨过,明明是他先认识她的,反而啥也没捞到。
宋成彦的解释就是中国那句古话——近水楼台先得月。
沈梦则是一笑置之。
饭局约在一家温馨的餐馆里,沈梦带着儿子一进包厢就受到了热烈欢迎,三个人停下说笑,纷纷上来逗她的宝贝儿子。小家伙嘴甜,懂事地说叔叔阿姨好。
向东仗着个子高,夺过帅宝,把小家伙抱坐在双膝上,“小梦,不是我说你,回来好几个月都没让我和帅宝见上一面,你让我这个干爹脸往哪搁?”
说完他又去逗帅宝,“帅宝,想不想叔叔?”
沈帅小朋友点头笑,好奇地玩着向东面前的车钥匙,“想,叔叔好久没带帅宝玩了。”
沈梦落座到海花旁边,笑着说道:“大老板,您贵人事多,我哪敢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得了吧,到底谁比较忙?我约你吃饭,你答应过我几次?”向东对众人大吐酸水,然后用牙签叉起餐桌上的一片哈密瓜喂小家伙,“说好了,以后每周都让我和帅宝见一次,好不容易培养的感情可不能丢了。”
“向叔叔,你说得自己好像孩子他爸,还是前爸!”下班后,海花就没有上下级的概念,露出自己的本性,打趣向东。
宋成彦微笑看着互相逗趣的朋友,替身边的沈梦倒茶,言简意赅地落井下石,“这完全靠人品。”
“呵呵。”
沈梦和海花俩人不厚道地笑。
向东翻了翻白眼,后悔当初离开伦敦要宋成彦照顾沈梦,现在想想真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
“我真是后悔认识你。”
“彼此彼此。”
“哈哈。”
沈梦和海花又忍不住笑,宋成彦和向东在一起,总是故意针锋相对,平添了许多乐趣。
饭局很尽兴,饭后俩大帅哥把她们送回水榭江南,在楼上稍微坐了会就一起离开了,海花则留宿在这里。
海花在卫生间刷牙,看到一款男士剃须刀,惊讶地大叫,沈二货耳尖,从帅宝的床上一跃而起,跑到卫生间对着她嗷嗷叫。
沈梦急匆匆从卧室里跑出来,看向满嘴泡沫的海花,“怎么了?”
帅宝也抱着枕头趿拉着拖鞋跑出来,“花花阿姨,你怎么了?”
海花说不出话来,只好挥了挥手里的剃须刀。
小家伙还以为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张嘴就解释,“这是……”
沈梦咳嗽一声,打断儿子的话茬,命令一娃一狗回房睡觉,她看向海花,“这是我大哥的,你有啥好激动?”
海花一听立即无趣地放回到架子上,低头继续刷牙,清干净后才说道:“害我以为是哪个大帅哥的!”
“想太多。”
沈梦背过身悄悄呼出一口气,自己真是大意,没有想到要把傅辰渊的洗漱用品收起来,好在她可以把沈岸拉来当替罪羊。
对不起,大哥,委屈你了。
晚上睡觉时,海花与她说说悄悄话。
“小梦,在你眼里,宋医生和向老板哪个好?”
“为什么这么问?”
“就是好奇,他们俩人对你都照顾有加,要是俩人都追求你,你倾向于哪个?”
这个问题曾经也有人问过说沈梦,那还是她在国外进修服装设计时,她的外国友人说过,她当时的回答是只是朋友。
其实她又不蠢,也不是白莲花,女性独有的第六感,让她早已察觉宋成彦和向东对她照顾之下隐藏的淡淡情意。彼时,她心不在此,有了儿子后也更没有心思去想男女情爱,至于傅辰渊的出现,是她早有预谋,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就陷进去。
沈梦看向天花板,无比肯定地回答,“他们俩人都很好,我谁也不会选,这辈子只能做朋友。”
“为什么?他们又不介意你有儿子。”
“我知道他们不在乎,可是我在乎,宋成彦和向东一个清冷,一个热情,前者淡泊名利,后者追逐梦想,俩人对于女性也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不过他们都值得更好的。”
“呜呜呜,俩大帅哥知道你的想法后肯定要哭死。”
“你以为他们是你啊。”
“哎,那你说我要是追求宋医生,他答不答应?”
海花的心思,沈梦早就察觉,不过好友没说,她也不会强问。她实话实说,也不去鼓励,保持中立,“我不知道。”
海花叹气,一时也没再说。
沈梦想了想问她,“花花,你喜欢宋医生是因为他的人还是因为他的颜?”
“呃——颜?”海花真的没有想过这问题,当初在伦敦看到宋成彦,第一眼惊为天人,那么应该就是被他清冷的颜所吸引。
沈梦嘻嘻一笑,“说不定以后又出现个美男,你又转移目标了。”
沈梦不知道自己的话一语成谶,当然那是后话,海花的对象确实是个美男,不过一开始出场有点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