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刚一结束,县委办就给全县的乡镇和机关单位下发了这一通知。
县里的人看到这一项通知上的内容,都在惊呼这完全是把徐勃当成了富水县常务副县长啊!
又听到这一提议是于水生在常委会上提出的,更让大家摸不着头脑了。
常务副县长理论上还是副县长,虽然级别一样,却有本质本质上的不同。
常务副县长在分工中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是接任县长的第二顺位,排在县委副书记之后。
按照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常务副县长的任命有两个方式。
一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在正常换届选举或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副县长职位出现空缺而进行补选时,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由县人大代表进行投票选举,当选成为副县长后,明确他主持县政府日常的常务工作。
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任命个别副县长负责常务工作,则由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名,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后,就可以任命这位副县长承担常务工作。
但是实际工作中,在整个任命过程中,县委对常务副县长的人选只有推荐的主导作用,是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决定任命的。
市委组织部会根据市委的用人意图,负责制定出常务副县长选拔的具体方案。
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选拔的条件、程序和范围等,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和考察,提出建议名单。
将考察情况和建议提交市委常委会,随后市委常委会根据组织部的汇报和相关情况,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人选。
市委常委会决定后,市委组织部再负责发放任免文书,完成任命的相关程序。
所以此时的徐勃虽然没有官方任命的“常务副县长”头衔,但是实际承担的却是常务副县长的工作。
徐勃并没有被这个砸到身上的“好事”冲昏头脑,对于王俊凯和于水生的用意,他也看得一清二楚。
老话有言在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现在虽然徐勃只是副县长,但是他的工作权限却是承担常务副县长的工作角色,同时还是县公安局局长。
单单掌管着富水县的财政和公安两项工作就不得了,更何况还分管了那么多重要的工作。
只要徐勃不能正常看待这个问题,那么早晚自己把自己玩废。
换言而之,徐勃在富水县是可以和县委书记县长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权力也是如此,让不是常务副县长的徐勃掌握了常务副县长的权力,新来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能容下掌握大权的徐勃吗?
已经体验过手掌大权的徐勃,权力被收回他愿意吗?
于水生的出发点就是这样,现在县委书记已经不是他于水生接任。同时经过柳林刚的事,他也意料到自己当不了多久的县长。
所以就推一把徐勃。
这是一个光明正大的阳谋!
“要使一个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王俊凯也是看到这一点,所以才会“送佛送到西!”,在分管工作上让徐勃彻底掌握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