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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

夜,漫漫而悠长。

夜『色』中,有一匹黑『色』的骏马在奔腾。

马背上,两个人,一男一女。

清风徐徐间,一缕晨曦划过天际,遥远的东方,开始泛白起来。

随着一声长啸,那一匹黑『色』的骏马,仿若从黑夜冲向白天……

天亮了。

马背上,那一对男女,他们的身影,也随之清晰。

他,剑眉星目,她,清丽脱俗。

这是一池湖泊,干净透明,一如她的眼睛,纯净无暇。

这时,一只雄鹰从他们头顶上飞过。

两人的目光,慢慢地,往东方移动。

他们的目光所落之处,有一轮红日渐渐升日,它犹如一个羞涩的少女,满面红霞。

这是朝阳。

她的辉光,犹如一只温柔的大手,轻抚着山川大地。

朝阳下,东北方向,那里,有一座山峰,巍峨挺拔,通体赤红,在阳光下,更是格外的醒目,格外的耀眼。

“红『色』的山峰,赤峰!”陈曦轻呼起来,“远哥,我们到了!”

“嗯,到了,我们快到家了!”马背上,他抱紧了她。

此时此刻,他们的脸,也是红扑扑的。

他抱着她,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小黑,自己去找吃找喝的,别跑远了!”轻拍一下马背,牵着陈曦的手,两人一起,来到水边。

捧起一捧水,吴志远打湿了自己的脸。

水很冰,很凉。

三天了,与那群可爱的蒙古族人告别,到现在,三天过去了。

他们穿过了广袤的牧区,走过丛林密布的林区,跨过百转千回的山区,一路上,跋涉八百多公里,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他们累了,就地休息,无论白天黑夜,以天为背,以地为席。

渴了,他们饮朝『露』,饿了,他们食干粮。

风尘仆仆,终于到了。

“真好!”陈曦洗脸梳妆,忍不住笑意。

从离开婺城起,她一直担惊受怕。

只有这三天,她什么都不用想,完全放松。

虽然辛苦,但她觉得充实满足无比。

这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因为,他在。

他一直在守护着她,从未离去。

心底的那一丝忧虑,也随这三天,也慢慢淡去。

也许,是她想多了。

远哥真的不会离开她。

“小曦,担心吗?”吴志远说道,“待会儿,嫂子就来了。”

“有点点!”陈曦俏皮一笑,坐下身来,靠在志远肩膀。

两人相依,于湖畔旁,望着湖水滔滔,望着云卷云舒,望着东方的骄阳,望着一群大雁往南飞去。

很静。

整个世界,仿若只属于他们二人。

“大雁南归了,而我们,却要继续北上,离家越来越远……”吴志远心里说道。

感受到怀里的柔软,他心里一痛。

他说,她在哪,家就在哪。

可是,北边,终究不是他们的家。

他们的家,在遥远的西南大地。

就在吴志远黯然之时,忽然间,他的眼睛,一下变得熠熠生辉。

“来了!”吴志远激动,心里起伏。

陈曦抬起来,顺着志远的目光望去。

那是一辆黑『色』的越野车,缓缓地,在对面湖畔停下。

从中,走出两个人。

一个女子,一个少年。

她,四十出头,一身黑『色』长裙,温柔典雅。

他,十四五岁,一身西装革履,竟然有些清秀。

刚一下车,那女子举目四望,正彷徨时,她终于看到了志远和陈曦二人。

她惊喜起来,一时间,热泪盈眶。

“二弟!”一声呼喊,透『露』出浓浓的思念,她,往这边湖畔跑来。

黑裙闪动间,她已然扑到他怀里。

“嫂子……”吴志远声音哽咽,他的手,轻拍着她的后背。

这是他的嫂子,朱小雅。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自从那一天,她抱着大哥的骨灰,黯然离去,从此之后,他从没见过她。

吴志远心神有些恍惚,七年之间,再见时,恍如隔世。

她依然美丽动人,然而,才四十出头,她的头上,已然有些许白发。

而他,从一个少年,变成了成熟而稳重的青年,却已经是一个通缉犯。

“二弟!”许久,两人分开。

朱小雅悄然擦去眼角的泪水,抚着志远的脸,细细打量起来。

他长高了,超过一米七了。

他也长大了,更加内敛与成熟。

还曾记得,他们认识的时候,他才十五岁。

那时,他才华横溢,锋芒毕『露』。

曾几何时,是他,不动声『色』间,将丈夫的数千万账款收回来,解决丈夫的燃眉之急。

曾几何时,是他,陪伴着自己,一路北上,把丈夫的尸体接回家。

曾几何时,也是他,一怒之下,当着警察的面,抢枪差点杀掉那几个害死丈夫的凶手。

七年了,他变了,变成一个通缉犯。

但他又没变,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时间,吴志远竟然不知道说什么,闷了半晌,说了这么一句话出来。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从来很少夸人,绝不会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欢,要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实在太难得了。

随着她的一笑,她的情绪,也舒缓了许多。

朱小雅慢慢转过头来,目光落在陈曦身上。

霎时间,她的眼睛,闪现出惊异的光芒。

好一个天生丽质的美人!

一开始,她对陈曦,心里还有些复杂,她始终觉得,志远如此这般,皆因陈曦而起。

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就应该想法子让志远出国深造,这是丈夫的遗愿,如果真出国了,以志远的才华与抱负,定然能拼出一个好的前程,更不会成为一个通缉犯了。

但看到陈曦,她的想法变了。

这是一个绝代佳人,她不但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的气质,更难让自己排斥,甚至,第一眼,朱小雅对陈曦就很是好感。

那不是她的错,不是志远的错。

他们,是身不由己。

一时间,朱小雅心里不由得巨痛起来。

老天何其不公,竟然让这对神仙眷侣如此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小曦,过来……”朱小雅招手,面『露』笑容,宛若一个慈祥的长辈。

“嫂子……”不知为何,陈曦有些忐忑,一瘸一拐,来到朱小雅面前。

这是真正意义上,她面对志远的长辈。

“苦了你了!”朱小雅取出一只手镯,拉起陈曦的手,将手镯套进陈曦的手腕,“真好,和你很配,这镯子,是你大哥送我的呢,那时,他还还穷,是个小混混,花了一年的积蓄,给我买这只镯子,希望你和二弟,幸福一生!”

“谢谢嫂子!”陈曦轻抚着手镯,爱不释手。

这只手镯,是象征着大哥和嫂子的爱情,何等珍贵,嫂子竟然送给她了。

“别害怕,我们是一家人!”朱小雅笑道,而后转过头来,脸『色』一正。

“小维,还不过来见过你二叔二婶?”朱小雅喝道。

十米开外,有一个清秀的少年,往这边看了一眼,仿若不情愿一般,扭扭咧咧,走了过来。

“堂堂男子汉,畏畏缩缩的,成什么样?”

吴志远冷声说道,“你在国外,就学到这么点东西?抬起头来,哼!”

顾维心里一震。

本能地抬起头来,下一秒,他看到一双淡漠水的眼睛,心里又不由得一颤。

渐渐地,他目光也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对于这个从未谋面的二叔,其实,一直有所耳闻。

从小在国外,他就听父亲提起,二叔才华横溢,文武双全,是一个传奇。

父亲死了,被几个老外打死了,身中十数枪,母亲最是无助之时,也是这个二叔,一直陪在身旁。

之后,母亲也长提起这个二叔种种,更是一直夸赞这个二叔,是个英雄。

而且,最近这段时间,新闻上,经常提起二叔的名字,那些虚伪的媒体,竟然异口同声地说,这个二叔本事非常了得。

他一直不信。

现在,他相信了。

一个眼神,便能让他胆战心惊,这种人物,岂是简单之辈?

难怪了,他能杀了那么多穷凶极恶之徒,难怪了,他能一次又一次逃过警方的追捕。

他更是看得出来,母亲和这个二叔的感情,非同一般。

可想而知,当时父亲和二叔的关系,何等深厚。

尽管,他们只相处数月时间。

他在国外长大,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很难理解,父亲和的二叔的义气是为何物。

现在,他懂了。

有一种感情,一言定终生,就像美酒一般,时间越是长久,越是香浓。

二叔和父亲就是如此。

尽管,父亲已经去世多年,二叔依然还想念他,非常想念。

从二叔方才的喝声,他便听得出来。

难怪了,母亲一直说要回来,不只是为给父亲上香,而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二叔。

他本不想回来,一是母亲时常提起,二是,因为一件事。

近一年来,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来,有一个消息,轰动太平洋两岸。

东方,有一个神童,才十岁,就得到各个大学的青睐,高中还没读完,世界上,很多知名大学,已经伸出了橄榄枝,招揽这个神童。

这些知名大学,就包括他一直向往的那所学府。

他被放弃了,原本,他也收到了招揽。

但他所向往的的那所大学,竟然出每年数十万美金,请这个神童前往就读。

这是何等的荣耀。

这个人,叫叶秋梦。

他不服,要亲自回来看看,这个人,到底何等了得。

但一回来,便听说了,叶秋梦在一年间,便帮警方破获了很多大案,让湘地的犯罪率降到历史以来最低点,更重要的是,小小年纪,她竟然提出一套理论,说现在的很多法律章程,有很多缺陷,需要修正与完善,且,她也提出了完善之法。

前几天,顾维便进入湘地,想亲眼看一下这个绝世天女。

没想到,他却遇到了闭门羹。

数天前,叶秋梦已然被警方邀请,目的,就是为了抓捕两个通缉犯,一个叫陈欢儿,一个,便是他眼前的青年,他父亲顾长风的兄弟,他的二叔,吴志远。

方才,他在后面不上前来,不是畏畏缩缩,而是在想,要不要报警,抓捕二叔。

这对他来说,是天大的功劳,可以把那个神童的比下去,出一口恶气。

然而,随着吴志远的一声暴喝,让他蓦然惊醒。

他面对的,仿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猛兽大虫。

“在想什么呢?”这时,一道淡漠的声音悠悠传来。

顾维心里一寒,再次抬起头来,下一刻,他看到一张笑脸。

吴志远单手一杨,竟然取出手上的手表,放在顾维手中。

“我知道你一直在国外,没见过我,不太习惯!”吴志远说道,“这只劳力士手表,是一个人送我,她变卖了所有的家产,送我的……那一年,我和你一样大,十五岁……”

“她说,你长大了,应该有一块表,有了表,就知道时间,知道时间,就有了方向,知道方向,便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以后,无论你走到任何地方,抬手看一眼表,就能立刻想到,你的家,在哪里……”

顾维闻声,心里再是一震。

吴志远的话,让他振聋发聩。

他一直以为,他的家,在旧金山,现在才想起,他的根,在东北。

刚一见面,二叔便给他上了最为深刻的一堂课。

这是要告诉他,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成就高低,都不要忘本。

想到这里,顾维不由得愧疚难当。

母亲一直说要回来,他总是以学业为借口,拖了七年,他变得自私自利,已然忘记了母亲的含辛茹苦。

方才,为了和叶秋梦一争高下,他竟然在想着出卖父亲的结义兄弟,他全然忘了,父亲的为人准则,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要对得起亲人朋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堂堂正正,问心无愧。

“你二叔和你说话呢,你哑巴了?”这时,朱小雅不悦起来,“怎么,不高兴啊!”

“谢谢二叔!”顾维把手表带起来,“今日教诲,小侄定当铭记于心!”

“哈哈,好!”吴志远大笑,“这才是大哥的儿子,以后别扭扭咧咧的了,要不然,我可得揍你,还有,对你母亲好点,男儿当以尽孝为先!”

“侄儿知道了!”顾维重重点头。

“好了,别吓着他了!”陈曦白了志远一眼,走上前来,摘下脖子上的玉观音,塞在顾维手中,“这是你二叔送我的,多少黑暗的日子里,是它陪着我,我才熬过来的,希望你以后,平安快乐!”

“谢谢二婶!”顾维感动万分。

他知道二婶的事情,更明白这玉观音对她的意义。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离开这里!”朱小雅开口。

“好!”吴志远点头。

随着四人的消失,那一轮太阳,已然升高,由红而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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