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张平乐裤子总是破的。
不仅因为她是捡别人的旧裤子穿,还因为她总是摔跤,裤子膝盖的位置总是破的,还带着血液和砂土。
所以,张平乐一直都是一个残裤的人。
怎么,不好笑吗?
但生活对张平乐,好像更加残酷一点。
直到那温暖到毒辣的阳光,照在张平乐那冻了一宿的大腚上,都快把她晒熟了,昏迷的张平乐才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张平乐发现自己的脸正杵在地面上,脸上还有被砂土刮破的大片伤口,正火辣辣地疼着。
真服了,怎么还“窝沙”上了,她成猫眼螺了。
随着张平乐动了动身体,她感觉自己的身体疼的都要碎了。
昨夜那些未感受到的疼痛,一口气全都找上门了。
想站起身来,腰腿是僵硬的,身上的伤口淤青是无数的,骨头像是全都被打断了一样,张平乐疼的呲牙咧嘴,根本不敢动,就坐在原地歇歇。
面部代偿了半天,张平乐才睁开了眼,打量起周围。
这一睁眼不要紧,看到了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
太阳暴晒着这群尸体,空气中散发着一股难以言说的难闻气味。
“……”
不是,我记得咱们这是现代文吧?怎么整出满地尸体来了?
这对吗?这像话吗?
“啊……咳呕……”
张平乐被吓了一大跳,赶紧捂住了口鼻,下意识叫了一声,可因为一直没喝水,嗓子干痒沙哑,叫都没叫出来,而是干呕了一下。
张平乐挣扎着想站起来,身子却控制不住往后倾,张平乐的手一撑,差点按在身后的另一副死鬼身上。
张平乐下意识回头看去,看到那人死状也是蛮惨烈的,头上竟然有弹孔。
“……草。”
张平乐胆子也是大,转而又看了看其他的人,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和子弹孔。
这群人大部分都穿着民族服饰,之前就听说这个国家是不太平,没想到已经乱到了这种程度?
难道,这里昨晚发生了什么混战?
她因为一身伤的昏倒在这,所以才会逃过一劫吧?
张平乐用力闭上眼,深深叹了口气。
“……”
爱咋咋地吧,挖出一万条路还都走不通的话,最后还有死路一条。
她现在反倒还蛮羡慕这些人的,死了也好过她现在,浑身疼的要命,生不如死。
他爸了葛根的,这到底什么鬼地方啊。
死腿,快走啊,这味道实在太难闻了。
张平乐咬着牙,爬了起来,捂住口鼻还是忍不住又干呕了几次。
看看四周,这野外里除了一地死鬼,根本没有其他活人迹象。
她如行尸走肉般,晃晃悠悠地向前走,僵硬的关节随着活动,逐渐变得松快了一点点。
张平乐一边走,脑子里开始回马灯一样的过着最近发生的事。
她昏迷在这里的时候,脑子里昏昏沉沉的梦魇。
她梦见江寂庭,躺在血泊里,明明已经奄奄一息,还在让她快点逃走。
江寂庭……不知道他现在还活着没有。
不会吧?
江寂庭,那么大一只的家伙,没那么容易死掉吧?
他不是小说的男主角吗……
想起最后看向江寂庭时,他浑身血迹伤口的样子。
想到江寂庭可能已经死掉了,张平乐的表情呆滞,眼泪却唰地一下掉了下来。
接着一滴一滴,泪止不住地从她的脸颊划过,像血液,流过失血的静脉,最后跳动着干涸的脉搏。
她还没来得及问江寂庭,杨丹虹出狱了没有,她现在在哪里。
她没来得及问,她的公司现在如何了,她公司里的创业伙伴,现在还剩几个。
她还没问……哈,她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羁绊了?
她还没认真仔细地跟江寂庭说,她现在,其实没以前那么讨厌他了……
“啊……好疼……江寂庭……我好疼……”
“都怪你……江寂庭……你还敢死……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张平乐磕磕绊绊地向前走,走了好半天,已经甩掉那群死鬼有段距离了。
“好渴……”
擦了擦头上的汗,张平乐现在又渴又饿,情绪也快濒临崩溃。
怎么走了这么久都没见到人……
她会死在这吧?
张平乐忍不住苦笑了一下,她怎么也想不到,她最后会是这样的结局。
有一种,压轴菜是老干妈的感觉……
“救……”
“……舅?”
“救……救救我……”
一棵树的后面,传来了一声微弱的求救声,声音小到差点就淹没在风吹树叶的哗哗声里。
张平乐愣了一下,她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己都要死翘翘了,还救别人呢?
但她还是走了过去,不为别的,就为这是她第一个看到的活人。
“小姐,救救我吧……”
张平乐走到树后,看到了窝靠在树边,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
男人穿着跟之前那群人差不多的民族服饰,不过相比起来好像更好看些。
男人嘴唇苍白干枯,眼眶黑青,眼神萎靡,一只手捂着手臂出血的伤口。
“你,怎么说国语?”
“我看你的穿着,不像本地,我也是国人,小姐,救救我吧……”
男人声音虚弱,努力地抬头,看着张平乐用力强撑起眼皮,仿佛这就用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了。
男人的脸微圆,腮边还有些可爱的脸颊肉,眼睛睁开时大大的,像黑玛瑙般的晶晶亮,黑色眉眼低垂着,看着柔弱无助又可怜,与他身上可怖的伤口和奇异的服饰,有种反差感。
哎哟……这小狗般的眼神,可怜巴巴的看着她,这小子是要干啥啊。
“救救我……”
男人无力地闭上了眼睛,表情痛苦,嘴里虚弱地重复着一句话。
张平乐蹲下,男人脸上细密的冷汗都清晰可见。
“我可以带你走,但我迷路了,你知道往哪里走才有人吗?”
“我,我知道,附近有,我们临时的寨子,那里可以救我们……”
“太好了……”
张平乐伸手拉扯男人,他的手却不肯离开胳膊上的伤口。
袖子已经被血染湿了大片,张平乐会意,从破烂的裤腿上撕下一段破布,缠在了那人手臂的枪伤上。
“谢谢……”
张平乐与那男人一起费了半天力气,才把男人扶了起来。
男人窝在地上没看出个头,男人站起来张平乐才发现,这人没比江寂庭矮多少,身体也很壮硕。
且他现在是岣嵝着身体,也就是说,他可能比江寂庭还要高些?
四目相对,那双黑玛瑙般的眼神,依然像一只淋雨小狗般可怜,只是,不知是不是张平乐想多了,好像,他眼神里还有一丝狡黠的光芒?
再配合他这体型,狗?更像只狼狗吧?
她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男人健侧的手臂搭在张平乐的肩上,差不多整个人都要挂在了张平乐身上。
趁着还有旁边树的帮衬,张平乐咬牙切齿地问了这个人的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季云常……”
“什么长?”
“……季…常……”
男人实在虚弱,说话声音太小,张平乐没听清他说什么。
只听见了什么鸡,什么长?
不是,他们这的人是有点邪乎……
算了,不太好,他埃及吧哪长哪长吧,可能是她听错了,就当没问过吧。
张平乐本来自己都要散架了,还拖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没走几步就累的她满头大汗。
重生之我在外国当力工。
“啪嗒。”
突然,从男人的身上掉地上个东西,东西不大,但实在是让人难以不注意。
是一枚戒指,相当大的一枚戒指,大到像假的。
张平乐看看戒指,又看看男人,用眼神示意,她是捡还是不捡啊?
这要是他两元店买的,她就不捡了,太费劲了。
“这是,真的矿石……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当做……你救我的礼物吧。”
真的?……这么大?!送她?
张平乐看看男人,又看看戒指,眼睛都亮了。
捡,她高低都捡!
有便宜还不占,那纯纯王八蛋。
还好张平乐机灵,刚才给男人捡了根木头,男人就拿着这根木头,强撑着站立,看着财迷张平乐去捡那枚戒指。
拿起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戒指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差点给张平乐眼睛晃瞎了。
张平乐赶紧把戒指揣进兜里,继续扶着男人向前走。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笑了一声。
张平乐轻咳了一声,有点难为情。
“我,我是帮你捡的,等到了地方,我就还给你。”
男人没有回答她,头轻轻歪靠在张平乐的头上,闭上了眼睛。
张平乐费力地拖着男人,心里想着那枚戒指,那到底是什么石头,值不值钱?
张平乐仔细想着,亏她老公江寂庭还是卖珠宝的,她总该知道这是什么石头吧。
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半晌,张平乐突然想起来了。
“那枚戒指,是,六芒星光红宝石?”
“哈,想不到,张小姐你对宝石还颇有研究,这的确是,星光红。”
张平乐轻声应了应,心想着她竟然蒙对了,她没有继续说什么,因为她实在没多余力气再讲话了。
她自然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星光红的产地并不在此,而是盛产在原本要绑架她去的国家。
况且,能拿到这么优质的星光红宝石的人,必然不会是简单人物。
最重要的是,她刚才并未告诉这个男人,她的姓名。
5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