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衍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那个大男孩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路过了一个摊位,然后就到手了三个馒头。
甚至这老板好像都没有发现,还在若无其事的和旁边摊位的老板聊着天。
馒头到手后,这个大男孩直接就往回走了,好像没有偷其他东西的想法。
奇怪!这男孩是小偷,怎么只偷馒头?偷钱不好吗?馒头才值几个钱!三个大馒头五块钱都是贵得雅痞的价格了,偷个几十上百块,怎么也能比得上几十个大馒头了啊?
程衍看着转身就走的大男孩有点疑惑,同时内心也觉得这个大男孩好像也不像是小偷团伙里的人。
一般这种小偷团伙,可都是瞄准的值钱的东西,比如手机或者现金。
也就是现在一般人很少用现金了,除了一些老年人不会用手机支付的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是用的手机支付,因此小偷们基本上都是瞄准的手机了。
一般的手机他们还不一定看得上,还得看贵的。
虽然手机有定位,但他们也有销赃的地方,有一些小的手机店,会以非常低的价格收这些手机,一般的小偷就会在这些地方出售自己偷来的手机,而团伙作案的话就更别提了,他们有固定的渠道可以售卖这些手机。
而偷吃的,馒头这类的小偷,怎么看也不像是小偷团伙的人,因为完全没必要,几块钱的东西,对这些小偷来说,偷了也就自己吃,卖都没办法卖,就算卖了也不值钱,还冒着被人发现毒打的风险去偷,何必呐。
就在这时,旁边小摊上的对话吸引了程衍的注意力。
“那小孩又来了。”
“还是给他和他弟弟弄吃的吧,也是可怜,唉!”
程衍转头看过去,发现是一个卖水果的和一个卖大果子的两个摊主在说话,并且他们还是看着那个大男孩说的。
什么情况?这是被他们发现了吗?发现了有人偷东西居然还当作没看到?
程衍一脸懵逼,随后又转头看向卖馒头的那个摊主,发现那个摊主也正看向了大男孩,并且在若无其事的移动着馒头。
随着这个摊主的移动馒头,程衍才发现,之前好像摊主特意把馒头给放在最前方,都快出他的摊位了。
这是故意让那个大男孩拿的?
程衍好像有点明白了,大男孩那偷东西的手法早就被人给发现了,只是好像因为知道这个大男孩的情况所以并没有找他麻烦,反而还是特意弄得方便这个大男孩拿的位置。
程衍走到了卖大果子摊位的下面,坐下听着两个摊主的聊天感叹。
“从十二三岁就被家里人给抛弃了,一个人活到这么大的年龄,也是不容易啊。”
“谁说不是呐,关键是他出生的时候他家里人不给他上户口,现在他都成年了想办个身份证都困难,有个身份证好歹也可以去打打工赚钱,现在没身份证就算有人想要招他都不敢。”
“还捡了个弟弟养着,那些不负责任的爸妈真该死啊,不想要孩子就不要生啊,生下来不养,让他自生自灭,真的焯单。”
“他偷东西的做法都是你们惯的,发现后说他几次,他也不至于这么多年一直偷东西吃了。”
旁边的一个卖水煎包的摊主也插话了。
卖大果子的摊主翻了一个白眼:“他没身份证,不能打工,招他做事被发现了还要被罚款,上报了那些人又不管,你要管的话,你让他给你打工啊,或者你养他啊。”
被怼了一通的水煎包摊主也沉默了,他家里也不富裕,自己还有个孩子在上学,怎么可能养一个其他小孩。
程衍在这边听了好一会,彻底搞明白了这大男孩和小男孩是什么情况。
大男孩不是这边的人,他叫程西,他妈在怀他的时候好像就没准备要他,结果被人给哄骗到生下来了,结果生下来后,那个男的又反悔了,把他妈给甩了。
他妈妈气不过,多次带着当时还是婴儿的大男孩找上门去,结果都被赶出去了。
当时他妈妈根本就没结婚,也没工作,天天都是打牌,到处浪,这个小孩出生后都没上户口,但他妈妈完全不管他,最后还是跟着他爷爷一起生活。
结果在他十岁的时候,他爷爷去世了,这下彻底没人管了,但当时还好,他十岁了,可以自己想办法养活自己,住在爷爷家里的小破房里,勉强度日。
结果他妈妈有次打牌输了不少,没钱给了,就盯上了他爷爷的房子,直接把这房子给卖了,卖了之后,这小孩跟着他妈待了几天。
结果他妈嫌弃这么大个小孩了,某次直接开车把这小孩就扔到这边来了。
因为这小孩黑户,上报了之后,想要给他弄个身份证,需要他家里人想办法,结果联系上他妈妈后,他妈妈完全不管的,最后没办法,只能任由这个小孩在这边流浪了。
当时小孩被扔在这边,因此这边小镇上的人有不少人都知道情况,对这个小孩还比较包容,时不时还会给他点吃的,但也就只能这样了,他们家里的情况也不支持他们收养一个小男孩。
随着程西年龄越来越大,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想要去打工挣钱,但他没身份证,年龄又太小了,根本没人敢招他。
最后还是一个餐馆的好心人招了他,让他打了一段时间的工,结果这个餐馆被人给举报,说是招儿童工。
然后这个餐馆被罚款了好几万,程西也没办法,只能再次流落街头,他也不敢去找工作了,怕让好心人受罚,因此每天也就只能靠偷东西吃来维持生活。
这边小镇上的人也知道这些事情,也不敢招他帮忙,但又可怜他,只能每次出摊的时候看到他来的时候,弄一些吃的,放在摊子边上,好让他拿了。
程衍知道这些后,想到自己的上辈子,虽然当牛马,每天上班挣的那些钱,也就堪堪让自己能够吃穿不愁的地步,但总比这个小孩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