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又到了素素休息的日子。
素素一个星期工作6天,休息1天。
这个安排明显是不合法的,但据说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干的。
以前我还上班,听人事这么说的时候,我觉得人事难道是被pUA了吗?
后来反复琢磨,又想,可能人事是“入股”了呢?
虽然公司都是没上市,也不打算上市的小公司,但老板们好像老觉得自己是老天爷,是来给人间的贫民撒饭吃的。
不能因为你们都是“老”字开头,就把你们给对等了吧?
那我还姓温呢!
那我是……瘟神?!
……也行吧。至少是个神……
话说神经病,是不是也能算个神……
啊啊啊,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我觉得一个星期工作六天,非常地,极其地,不合理!!!
在此,用文字控诉!!!
你工资给到一万了吗?你就让人一个星期工作六天?!!
我的素素那么好,给你折磨一个星期六天?
我承认我这么说话是很主观的,但我的素素在我眼里就是天下第一好!!!
哼!不接受任何反驳!!!
因为素素一个星期工作六天了,就只能留给我一天!!!
这是个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凭什么呀?
同样一个素素,凭什么我就只能分到七分之一?!!
天理何在?
哦好吧,天理的确是失踪了。
但愿我们搬家后,素素换的新工作,是一个星期工作五天的。
那样我就可以占据素素的七分之二啦~~~
嘿嘿嘿!
以上都是我在刷牙洗脸时的胡思乱想。
从洗手间出来后,素素已经坐在茶几旁了。
今天的早餐又是丰盛的一顿!
鸡蛋培根生菜三明治!!!
Yummy!!!
这是最近跟素素学的一个英语单词,表达一个东西很好吃的意思。
不过素素说这个词小孩子用的比较多。
那不正好嘛!!我就是一个小孩子呀!!哈哈!!
“嗯嗯嗯……”我幸福地嚼着嘴里丰富的蛋白质和碳水,不由自主地咕哝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素素则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带笑地瞥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自己手机上的书。
一顿早餐吃得意犹未尽,我舔了舔盘子,又吮了吮手指,连嘴唇上沾到的可能的美食残余,都舔了个遍。
“没吃够啊?”素素忍着笑问我。
我吸了吸鼻子,一副可怜相,“呜呜~~好好吃~~”
“好吃也不能多吃。”
“为啥?”
“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就会觉得一般了。”
素素总是能在生活日常里总结出至理名言。
“……难道不是好吃的东西就多吃点吗?”
“吃多了吃撑了,东西的口感就下降了。好吃的很难吃到,稀有,才是人间美味,才很难被人忘记。”
“哦,好像很有道理哦。”
我想到以前看到过的新闻,说一个富二代因为从小什么都有,只要花钱什么都能立马得到,因此觉得活着很没意思。
我当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心想,这难道是在变相地告诉我,要满足于自己的穷苦生活吗?
因为我们是只要给了一点点甜,就会觉得对方千般万般好呀。
有钱人的生活如果这么没意思,为什么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为了钱而努力呢?
好像,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生活不满足,都想要改变些什么。
要不,我们出个什么“机制”,大家都互换一下人生呢?
都去体验体验自己想要的人生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这个不喜欢,那再体验一下另一个。
这样的话,人类的幸福感,是不是得爆棚了啊?
人生无难事,全靠想象来拼凑。
……
“今天你休息,有什么计划吗?素素。”
“没什么计划。就是宅在家啊,看看书看看剧,玩玩游戏。”
“头不痛了?”
“有一点儿,隐隐作痛。不过不影响。红糖水、红枣的确有用!”
“哈哈。那就好。”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有用的?”
“嘿嘿,你猜?”
“百度?”
“……额,这么精准的吗?”
“除了这个,你还有其他的方法吗?你又没有什么医生护士朋友。”
额!扎心!
“那我就不能有其他的女性朋友,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的吗?”
我鼓起自己本来就圆的脸庞。
素素觉得好笑,伸出她的一根食指戳了戳,还说,“很好戳欸~~”
然后一双眼睛弯弯的眯起来。
很好看!
我本来想咬她手指的,但看在她笑起来很好看的份儿上,就暂时让她戳一戳吧。
反正她戳得轻轻的,也不疼。
素素戳了几下,就不戳了,又低头开始看手机。
“你看的什么呀?”
“就上次和你说过的小说。”
“英文的呀!”
“对啊。丹·布朗写的 INFERNo,翻译过来是《地狱》。”
“哇,听起来就很难的感觉。”
“嗯,是挺难的,所以要慢慢看。”
“你也觉得难吗?”我诧异。
“难啊。里面有很多关于建筑、艺术之类的描述。很多专属名词。你得大概了解意大利的文化背景才行,不然基本上就是跳过所有描述,光看故事发展了。里面还有挺多的解谜环节,很费脑。”
“……啊,听你那么一说,我脑容量已经不够用了。”
“哈哈哈。但书真的好看!!推荐!!”
“我万一一看就困怎么办?”
“额……那就当睡前助眠用?”
“哈哈哈,好嘞!我看看有没有中文版的。”
“有的有的。你搜丹·布朗,或《地狱》都行。”
我在阅读软件搜索框内,输入作家的名字,“哇~~~他写了这么多书啊!!”
“他这写的算少的吧?两只手就能数出来了。我之前疯狂地追过一个作家的作品,好像总共有18部吧。欸?说起来他们的写作风格还挺像的呢。都跟追杀逃亡有关。但丹·布朗更注重对于文化艺术的描写,那个作家就比较心理层面了。”
我目瞪口呆地听着素素说完这一大堆,“看得出来,你是很喜欢他们两个了。”
只要是素素会长篇大论地说的东西,就一定是素素喜欢,哦不,热爱的东西了。
这是个铁定的规律!
我已经摸索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