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旺角江湖一样,就是这四年间剧情的植入,到处挑场,火拼的记忆,这其中也仅仅只有两场是真的出演,对于这点叶林无比清楚。
而观众们在观看的时候就看到的是这两场,然后配合一种坐车周围景象模糊的背景,这种时光飞逝,真的比传统电影那字幕打上几年后,要有感觉得多。
四年时间,叶林已经成为了忠义社的重要人物,他与长毛帮助刺猪连任话事人,所以简直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叶林手下罩着的八条街已经覆盖整个油麻地,完全能够说是有权有势,所以在今天他从米国请来了一位医学专家——汤姆森
汤姆森是一个高大的白人,各种专业的医疗器械对叶林有些瘸的左腿进行检查,大抵一个多小时之后检查才结束了。
“汤姆森,我这条腿还能不能医好?”叶林问道。
汤姆森说了一大段的英文,叶林事实上是可以听懂的,但他所扮演的林烨可听不懂英文,因此装作迷糊,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翻译。
“对不起,现目前的医疗水平不能让你的腿完全康复,但你一定要坚持锻炼,不能让左腿荒废,并且要好好的保护,医疗之外的奇迹还是存在的,汤姆森医生让你不要气馁。”
叶林目光微微一黯,不过很快就恢复常态,对翻译道:“帮我对汤姆森医生说一声谢谢,我左腿自从在那一刀之后,整整四年我已经习惯了。”
翻译对汤姆森说了一串英文,很快翻译又转达汤姆森的话道:“汤姆森医生说,你小腿上开始的一刀虽然是造成瘸腿的原因,但真正让你治不好的是后来小腿的那两刀。”
“什么。”叶林犹如一头醒狮,霍然起身抓住翻译的手问道。
翻译连忙与汤姆森交谈,许久之后翻译才肯定的说道:“汤姆森医生肯定自己的判断,如果你左腿后来没有再次受到两刀的伤害,还有一定的治疗愈合希望,但现在依照目前的医疗水平,汤姆森医生只能说医生对不起了。”
一言恍如九雷轰顶,震耳发聩。
“哈哈。”叶林一阵狂笑,甚至于笑得前俯后仰。
“林烨先生,汤姆森医生问你笑什么,难道是对于他的判断有异议?”翻译道。
“没有没有。”叶林笑着摆了摆手:“我只是在开心,我腿不好的这四年,我的好朋友长毛一直在我身边陪伴着我,我开心啊,很开心。”
“所以我准备就在明天,送一份大礼给我的这位好朋友。”
不管夜晚多么黑暗,黎明终是会到来。
但在黎明来到前的黑暗,却是漫长以及阴冷的,随着黑幕滋生仇恨与寂寥。
有人说爱情是永恒的东西,但事实上仇恨却比爱情更具有生命力。
李家饭店。
一家小饭店,是长毛等一众马仔最常待的地方,换句话说也就是长毛的大本营,饭馆也就是表面上的幌子。
“长毛哥,刚才烨哥打电话来说,他马上要过来。”一个马仔跑到长毛跟前道。
长毛一脚踹在马仔的膝盖左侧处,“嘭!”的一声,马仔猝不及防跌倒在地。
“你叫那瘸子烨什么?火华哥,你是不是想跳过去跟他,你说。”长毛此时就好像一个炸药包,一点就燃。
这马仔也不笨,立即改口重说了一遍:“长毛哥,瘸子烨一会要在这里与你就见面。”
“嗯?”长毛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来我广福街干什么,吃饱了撑着?”
四年来,长毛与叶林演绎的林烨被称为旺角双虎,扫平了不少场子,忠义社能够在四年之间如此扩张,两人的功劳很大。
两人被誉为刺猪的左膀右臂,但实则长毛与叶林的关系并不好,甚至来说非常恶劣,四年间可以说是摩擦不断,如果不是刺猪还有社团中的那些老人镇着,早就开始火拼了。
但即使是这样双方的地盘隔得也挺远的,基本上没有交界处,长毛与叶林本人也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模样。
“不清楚,瘸子烨没有说明来意,不过有些兄弟打探到,油麻地几街的混混开始集结了。”马仔小心的道。
“哦?”长毛裹上了一件棉衣:“难不成这个瘸子烨想干一场,在广福街我长毛没理由怕他。”
强龙还压不过地头蛇,长毛立即也召集了马仔,一时之间风声鹤唳。
大约一个小时后广福街已经聚集了黑鸦鸦两片人,都持着利器,一边是长毛的人,而另一边自然是叶林猛龙过江从油麻地带来的人。
太阳还未冒头,第一缕晨曦也还未洒下,街边的店铺也更加没有开门,明明聚集了很多人,却显得萧条,偶有一只瘸腿老猫蹿出,更增添了冷清。
马仔在街道上对峙,而几个挺重要的人则是在饭店内,撑场子。
长毛大口吃着湾仔面,故意在吃面之时发出“呼噜”的怪声,似乎是一种抗议,且仅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叶林。
一直到一碗面吃完,面汤也不剩得喝干净了,长毛才随意擦撸嘴上的油脂,开口道:“瘸子烨怎么有时间到我这一亩三分地来。”
长毛语气丝毫不客气,瘸子瘸子的叫。
“你再去厨房给我弄一碗湾仔面,要大碗的。”长毛也没等叶林回答就将话题转到一边了,对手下的马仔道,说着他吧唧了一下嘴好像没吃够的样子。
“等等要小碗就够了,看见了恶心的东西一点都没有胃口。”长毛话中所指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够听出来。
此时小饭店之中一共有八个人,其中有四人是长毛的人,叶林此时身后只跟着两人,但即使如此听到自己老大被这样说,还是怒不可遏。
“瘸子烨,听人说你昨天还请了米国的专家来医疗,怎么样?”长毛语气轻佻的问道。
“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治不好。”叶林坐在了长毛的对面,很随意得回答。
“哈哈。”长毛好像中了五百万一样,夸张得大笑:“我刚才还在和兄弟们赌,赌你的腿能不能治好,我就说,你这样的人一辈子就只有这样了。”
长毛拍了叶林的肩膀道:“抱歉我这个人说话太直,不过我觉得你这样挺好的,你想想看火华虎哪有瘸子烨威风。”
叶林笑了笑似乎不在意,只是说出了好似不相干的话:“长毛,听说你的马子住在翡翠南路三十二号吧。”
长毛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双手撑在餐桌上。
叶林一个响指,身后马仔拿出1个模拟移动电话,四四方方也就是所谓的大哥大,一般这种不方便携带的东西,都是手下的拿着。
“这种东西挺新潮的,在四年前都还没有,打个电话还要跑到电话亭,时代变化带来的便利。”
叶林用大哥大拨通了一个号码,旋即那头传来了一道女声:“喂,长毛哥……我是薇……拉。”
颤颤巍巍的女声,显然受到了恐吓。
也就是这道熟悉的女声让长毛脸色终于大变了,双手撑桌,霍然起身:“瘸子烨祸不及家人,你这样破坏规矩,不怕刺猪哥,还有社团。”话语中带着威胁。
哗啦。
除开到厨房之中弄湾仔面的,其余三个马仔自然是跟随长毛,登时小饭馆之中立即上演一种就要开干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不要着急,社团的规矩我当然会遵守。”叶林并没有起身依旧坐着,与长毛说话头还要微微扬起,但说话的这种气势,却仿佛叶林才是居高临下俯视的人。
“所以我只是叫手下人将你马子请到另外一个地方做客,就好像现在可以当做交谈的一个筹码。”
“瘸子烨你今天就是要开干是吧,就一个死瘸子,你t装什么装。”既然撕破脸皮,长毛也就无顾忌了。
叶林眸子一寒,起身目光直视着长毛,道“长毛你说我现在会不会杀了你。”
冷清的一言竟然将长毛的怒气压了下去,他脑筋之中不自觉的想起了四年前,光临夜总会那三刀六洞的场景,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数秒后,长毛回过神,想到自己竟然被叶林一句话给唬住了,感觉有些恼羞成怒,脱口而出道:“杀,林烨你当我长毛是吓大的?”
长毛不傻,他这样有恃无恐自然是有原因的,社团之中是禁止同门相残的,当然规矩是有变通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同一个社团的江湖仇杀,都是在暗处来,但表面上还是要披一个遮羞布,今天叶林演绎的林烨带着一大片的马仔从油麻地来到广福街,他们俩的见面可以说弄得是世人皆知,这种情况之下长毛不相信林烨敢冒大不韪对他动手。
就算刺猪不说话,社团中那些叔父辈的老家伙对这些规矩也是非常在乎的。
更何况这广福街是他的地盘,这样一想长毛还有什么好怕的?
“你不怕?”叶林道。
“怕?劳资走过的修罗场比你走过的路还多,林烨我会怕你?”长毛双目怒瞪,头微微抬起想在气势上扳回来一点。
嘴上说不怕,但长毛对于叶林的称呼已经从瘸子烨变成了林烨,由此能够看出心里还是很忌惮的。
叶林“哦”了一声,下一秒手骤动,五指如鹰爪,逮住了长毛的黄发,“砰”重重得砸在了餐桌上。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长毛你觉得我敢不敢杀你。”一只黑色的钢笔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叶林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