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兰兰心里美滋滋的,自己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嘿嘿......以前自己就想去开民宿,挖野菜自己种菜,自己自力更生,现在不都实现了吗?
首先得给自己买一本“古法做香料的书。”
她们这个村子离县城也不是很远,走路的话估计得半天,但是有牛车、马车现在有钱了坐车还是可以的。
以后两姐妹成立一个:香料世家、药品世家、美食家、糕点世家......
哈哈哈哈,各种家反正就是要和建筑无关。
虽然她在现代是建筑师,但是她一点都不喜欢那个专业,可是读大学那会儿胳膊拧不过大腿,那就读吧。
大学毕业后为了摆脱父母的束缚,只得乖乖出去找工作。
虽然不喜欢,但好在自己只要认真学,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所以学霸也是要有天赋的。
所以在大学的时候,除了学了专业课,还学了烘焙、心理学和厨师。
现在看来,除了自己专业课和心理学在这里用不上,别的都能用。
冯兰兰在系统里买了一本书,花了五十文,
哎,果然想学知识,都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冯兰兰没忍住,买了一只跑山鸡,买了十个鸡蛋,一共花了四十文。
跑山鸡多多少少会和野鸡有点像。
哈哈哈.....
冯兰兰右手一只鸡,左手十个鸡蛋,笑嘻嘻的准备走着去和姐姐冯欢欢会和的地方。
不远处的冯欢欢好像空着手,站在那里焦急的等着冯兰兰,毕竟冯兰兰大病初愈。
冯欢欢看到冯兰兰手里的鸡,下巴都快惊掉了,这山里怎么能有这么肥的鸡?
“兰兰,你这鸡哪里来的?”
冯欢欢满眼的怀疑。但是在这山里又没有人家,所以肯定不是别人喂的鸡。
“我在草丛里发现的,它还在生蛋了,你看这蛋就是我在它的鸡窝里捡的。
我把它给一锅端了。哈哈哈哈......姐姐,你看我厉害不?”
冯欢欢接过冯兰兰手里的鸡,确实满脚都是泥,连鸡的身上都是泥,应该就是野鸡。其实她之前也没见过野鸡到底长什么样子。
“兰兰,你可太厉害了。我们有鸡有鸡蛋吃了。”
“姐姐,走吧,我们回去炖鸡。”
两姐妹高兴的回去准备杀鸡炖鸡。
但是他们都没有杀过鸡,都有些害怕。
冯欢欢有点想把这只鸡留下来,它能一直生蛋,那么她们就会一直有鸡蛋吃了。
但是想着兰兰大病刚好,还是需要补一补,就忍痛把鸡给杀了。
冯欢欢学着,她们母亲的样子,先把鸡的脚捆住,然后再把翅膀捆住,最后把鸡的脖子吊在树上,闭着眼一刀看过去,鸡头和脖子分了家,鸡血喷的满地都是,地上的鸡还在挣扎。
吓得冯欢欢丢掉了作案工具,冯兰兰躲在门边偷偷的笑。
嘻嘻嘻......果然曾经的大小姐,现在要自己杀鸡、煮饭过日子了,还是有点为难。
可是为了生活,为了活下去,谁都要适应当下的环境。
冯欢欢自己怕的不行,还一个劲儿的安慰冯兰兰:
“兰兰,你快把眼睛遮起来,别看别怕,鸡已经死了。”
冯兰兰赶紧呜咽了几声,然后遮住自己的眼睛。
冯兰兰想着就是可惜了,那鸡血。
要是弄点花椒、辣椒、泡菜一起煮着吃,那也是人间美味呀。
算了,还是少说话,免得暴露自己。
冯欢欢把锅里的热水,倒在水桶里,把鸡丢进去,用棍子搅了搅。
可是水太烫了,冯欢欢想再等一下。
可是冯兰兰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他们都是在开水里烫一烫就拿起来,开始拔鸡身上的毛。
冯兰兰用带着疑问的语气问:“姐姐,这么开的水,你说会不会把鸡肉烫熟,这样会不会拔不下来毛。”
冯欢欢面对冯兰兰的疑问,觉得她好像说的对。
于是又拿了一根棍子把开水中的鸡捞起来,一股难闻的味道扑面而来。
两姐妹看着蹲在地上拔鸡毛。
随着温度的下降,两人的手速越来越快,她们已经迫不及待的将这只鸡下锅。
两姐妹吃一只鸡,可能会有一点多,而且在今后的日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鸡,所以冯欢欢便决定,留一半后面再吃。
可是如何保存却把她难到了。
她看着外面打理鸡肚子里内脏的冯兰兰,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她怎么就能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