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看见,柏萧雅已经张开了双臂,于是我再也忍不住,体内的那团旺火瞬间到达了高峰,然后轰然炸开。
我就立刻伸手抱住柏萧雅,并将她压在身下控制住,我承认,我此刻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就如同一头嗜血的猛兽一般。
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柏萧雅是我的,谁也别跟老子抢!
我二十一年的童子身生涯也在此时此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的,当我再一次醒来,已经到了第二天上午头了,阳光也照射了进来,我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就看见柏萧雅躺在我的怀里。
她闭着眼睛,头发被弄得很乱,此时还没睡醒,依我看,“睡美人”这个词,来形容此刻的她是再合适不过。
我这时拿出手机看了看表,就发现此时已经是快中午了,毕竟我们几乎一夜都没睡,临睡前还……
我突然就想起来,我昨晚这是做了多么难忘的事情啊。
我看着熟睡的柏萧雅,用嘴在她额头上啄了一下,没想到她睡得还挺香,我这一下都没把她弄醒,于是我试着把胳膊抽出来,毕竟被她压了一夜,早就麻木得不行了。
结果我这一抽,柏萧雅就醒了过来,她醒来第一眼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了看四周,我就对她讲:“中午了,太阳晒屁股了,咱们起床吧。”
柏萧雅点了点头,而后,只见她率先“蹭”地一下坐起身,而我立刻抬起我那只麻木的胳膊,此时已经没了知觉了,不过虽然这样,但我想到昨晚发生的事情,到现在还在脑海中来回游荡,顿时兴奋不已。
柏萧雅从床上坐起来后,就走到衣架前开始穿衣服,她已经不同于以往那种高高在上,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样子。
我见她穿好衣服后,就拿起梳子开始梳理自己的秀发,我全程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而柏萧雅也注意到了我,她就转过头对我说:“好看吗?”
我说:“好……好看…”
我反应过来,赶紧也从床上爬起,先走到了柏萧雅身后,又伸嘴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然后我也赶紧先去换衣服了。
我们换好衣服后,又依次洗漱完,随后我就推开卧室门走了出去,结果门刚一打开,我就见点点不知何时卧在了门口,它一见我开门,马上从地上坐了起来,瞅着我。
我问:“你啥时候来门口的?”
点点哼哧了一下,我听见它讲:“早上。”
我又问它:“你是饿了吧?”
“汪汪~”
点点小声叫了两下,我又听见它说:“对的。”
好吧,我光顾着睡觉,都没有给点点弄吃的,我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唉。
想到这里,我赶紧来到了楼下,并走进了厨房,就开始准备早餐。
我打开冰箱后,发现里面有一块前段时间买的排骨,于是我就烧点水,放点佐料,将排骨给炖了,熬成汤。
做好之后,我将排骨汤盛到了盆里,端上了桌,在这期间,柏萧雅也一直帮我收拾着房间,尽管我一直说不用,但她依旧坚定的帮我收拾家务。
我随后就又盛出几个排骨,分别放到了点点,贝贝,以及妞妞三只狗的饭碗里,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它们仨就迫不及待地开吃,我都能听见它们吧唧嘴的声音,吃得是津津有味。
在三只狗吃饭的时候,我和柏萧雅也同时享用着我的劳动成果。
吃完饭后,我们收拾完东西,再接着我就对柏萧雅说:“走吧,咱们去把车子送到李家村去。”
说完,我搂着柏萧雅的腰就出了门,出门前,我就在门口的柜子里翻出一根牵引绳,而我让点点它们先留在家里,大不了遇到什么事路上再召唤它们。
出了后院,我就将牵引绳挂在我的宝马和渣鹏的车之间,然后我们就坐上了车,随着我一脚油门,车子开动,朝着目的地就驶去。
我们沿着山上的公路又继续走着,由于我忙活了大半个夜没睡,因此我不得不先冲一包咖啡边开着车边喝着提提神。
等到了李家村,我就把渣鹏那辆车放在李青超家的车库内,四周全都是各种铁质工具,一看就是专门搞修车的,我还看到在我们车的旁边,还停着一辆灵车,只是里面没有棺材,他们铁匠一脉除了炼铁,还做任何金属的东西,比如灵车就是他们做的。
灵车和平时的车区别是阴车和阳车,李青超肯定不能只做和修阴车,要不然身上粘满阴气就麻烦了。
如今我们的车子坏了正好给了李青超一个修阳车的机会,这样可以多沾沾阳气,只是此时的李青超还在吉林那边照顾着姜晓涵,一时半会儿是忙不开,而渣鹏现在还在重庆,还不知道他的车被撞成了这样。
由于屋里也没有人,我和柏萧雅都没在里面停留就离开了,我依旧开着我那辆宝马出了村,往城市里走去,我边开着车边对柏萧雅说:“小雅,咱们去城里玩玩吧?”
柏萧雅说:“行啊,魏哥。”
我说:“你想去什么地方?步行街?公园?商场?游乐场?”
“都行。”柏萧雅很是随便地回答道。
我闻言就打开了导航,打算去市里的一处步行商业街转一转。
打开以后,我就顺着导航所制定的路线,往那边走去。这一路也花费了很长时间,当我们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我就把车子停在了一处地下停车场,接着一下车,我就对柏萧雅说:“走吧,哥带你去玩,玩个痛快!”
柏萧雅说了声“好”,我就牵起她的手,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上面。
整条步行街很是繁华,柏萧雅挽着我的手臂,我们俩并排走在街上,看着人群中其他几对情侣,我能有幸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逛街的途中,我们也进过几次服装店,商场,但柏萧雅每次就只是问我需要什么,她自己则不要任何东西。
她还穿着我上次跟她买的那件白色t恤,我们就这样在这条街一直逛到了将近黄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