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给顾辞说的,都要不好意思了。
不过想来,确实是这样的,自己成了师父的弟子之后,遇到了箫仙儿,还遇到了这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而且今日听钱妙妙这么说,他是真感觉自己爱情和事业双丰收了!仿佛那幸福的日子就在不远处朝着自己招手呢。
顾辞开心之际开始浮想联翩,于是,一条晶莹的‘小溪’,从他嘴角流下。
“诶,诶,哈喇子!”
钱妙妙提醒道,“你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模样,你这样,是得不到仙儿师姐的喜欢的,平时多注意注意吧。”
“有时候,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是,像墨子非那样的人,才更讨喜。”
是了,谁会不喜欢一个风度翩翩,行为举止有礼,而且还家世显赫的人呢?
农夫与公主,王子与村妇的故事,只能出现在小说中。
想到这里,顾辞也是自加压力,‘往后,要好好督促,鞭策自己了。’
两人又在房内聊了一些,基本上都是钱妙妙围绕着赚钱的事情,给顾辞做着讲解。
这几天下来,顾辞可以说是受益匪浅,白天跟钱妙妙聊聊赚钱的事,平时陪着墨老爷子看看字画,学学书法,也当陶冶自己情操了。
如果不是这几天晚上天天要摇床的话,这日子还是蛮惬意的。
而且墨冰夫妇在知道两人的小床塌了之后,连忙找工匠造了一个质量奇好的大床,这床,就算顾辞自己给自己弄散架了,它也不会散架的!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是时候要说再见了。
两人离去之际,墨冰,还有墨家老爷子一众人,拼命地往两人怀中塞着东西,也不管两人用得用不上。
虽然两人都有自己的储物袋,但是这些东西,带多了对自己也是无用。
墨冰将钱妙妙拉到一旁,偷偷塞给她一个盒子。
“母亲,这是?”钱妙妙闻到了一股药味,但她不是学医理的,当然不知道这是什么。
“娘知道你们年轻人精力好,火气旺,”墨冰悄咪咪地说道,“但是,你可不能任由那小子。囫囵,该保护好自己的,还是要好好保护好!”
“实在受不了了,就用用这宝贝,早点闹出点动静,自己也能好好调息调息。”
闻言,再看着墨冰那一副玩味的表情,钱妙妙哪里还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当即脸色一红,“娘,你说什么呢,这种事哪有那么快啊?!”
她也是不敢再停留,再待下去,谁知道这抱孙心切的墨冰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于是,钱妙妙连忙拉着顾辞离开。
墨冰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在身后催促道:“妙妙,不要忘了娘说的话啊!下次,要多带个人回来啊!”
“两位,要加油啊!”
钱妙妙闻言,空中飞行的身形一顿,差点没摔了下去。
“师姐,您母亲这意思是?”
钱妙妙脸红的都像是能滴水一般,哪里想到,自己临走了,还能被摆上这么一道。
“他们,指望着抱孙子呢。”
......
“师姐,你听听,这曲子可还有什么不妥之处?”女子说着,吹响了手中的笛,一曲如清泉般清脆悦耳的笛声顿时萦绕在山头。
女子身上穿着一袭她最爱的白衣,长裙随着山川的风肆意地飘扬着,她眼上蒙着一层白纱,在这山间,她的曲声就像是一只轻快的小鹿,砰砰砰~,也不知敲击着谁的心扉。
箫仙儿听着,心里也跟着融进了珑月的意境之中,这一周的时间,她除了跟长笙精进医术之外,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教珑月乐曲了。
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除了在剑术上的造诣之外,珑月在乐曲上的天赋,同样出众!
盏茶功夫,一曲奏毕,箫仙儿笑道:“想来再过不久,就怕你在这乐曲上的造诣,也要超过我了!”
珑月闻言,也是笑道:“师姐的乐曲,如清风拂山岚,碧池映皓月,那个中意境,想来没有积年累月的练习,是办不到的,”
“珑月要赶上师姐的造诣,想来是不可能了。”
两人交谈之际,陆修明已经从一旁取出一道画卷,他走到两人身边,讪讪道:“那个,师姐,这是...”
珑月听到那讨厌的人说话,也是别过头去。
箫仙儿笑着接过那道画,然后朝着陆修明点了点头,后者恋恋不舍地望了珑月一眼,便离去了。
她端详着画卷,画中正是珑月刚刚吹奏时候模样,只是那画卷经过有心人的修饰,显得画中女子更加超凡脱俗。
“他倒是诚心,这些天来,吟诗弄画这般耐人心境的事也能坚持下来,这都第多少幅了?”
珑月哼了一声,“谁知道他安的是什么心。”
陆修明这段时间的改变,众人看在眼里,他们都好奇,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这么大的魔力,能让那个曾经玩世不恭的陆修明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倒是觉得,他这心意不算得假。”
箫仙儿说着,将手中画卷递到珑月手中,珑月接过那画卷,心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明明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放弃那奢靡的生活,来招惹自己这样的人?那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么?放着陆家大公子的生活不去过,跟自己窝在这山野乡间?
珑月心中认为,自己既不是骄阳与辉光;也不是皓月与星辰,就算有那么几分姿色,在这世界上,想来也排不上号吧。
她更像是尘埃,没人来招惹她,她就静静地待在那里,只占一点犄角地方;而一旦有人关注到了自己,她就会跟风声打好招呼,将自己重新吹到无人问津的角落去。
也就是陆修明不知道珑月的心中所想,不然现在的他,一定能好好回答这个问题。
作为陆家的大公子,从小就含着金汤勺长大,他从小就知道,所有靠近自己的人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他也是被家族这么教育的。
渐渐地,他开始放浪行迹,不再与人交心,人前一面,人后一面,演戏么。
对陆家大公子来说,人生就是一场反复循环的戏剧,换个人,换个场景,台上的人唱什么戏,台下的人就鼓什么掌,但逃不掉的,是那一样的腌臜嘴脸。
若不是自己这次参与了族比大会,若不是在族比之前自己要去集市找乐子。
若不是珑月之前拒绝了自己,自己心中不会不甘,不会看到后来珑月买画的那一幕。
在自己那幽闭晦暗,一片荒芜的世界里,珑月的出现,就像救世的曙光一般。
她至善的性子,将那片荒芜撕开一道口子,然后,便是漫天霞光涌入陆修明的世界。
他的生活突然有了色彩,世界开始朝他盛放着七彩的花朵,他就像是枯败了很久的根茎,本应该藏好自己的祸根,一路遁往深不可见的地底,最终与这污秽的世界一样,同流合污。
但是偏偏有人,摘除了他根茎上的顽瘤,并给它灌以琼浆,于是,他迎来了新生。
所谓救赎,不过如此。
也不知道珑月哪来的这般魅力,明明她看不见这污浊的世界,但世界在她心中,仿佛澄明干净的湖水;这也是陆修明画中的珑月,她光是站在那里,就已熠熠生辉。
两人年岁不大,青春少年的爱恋,就是伴随着误解,救赎,但只要渡过那些灾厄,往后的路上,一定都是心心念念的彼此。
或许,连珑月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在某人的心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