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健得到老板指令,要他派信得过的人,盯一盯长安县令孔祥均。
他找来心腹司马西一起谋划这事。
司马西听说要盯的人是长安县令,便道:“外围12县,长安县籍的门徒,梁上帮里较多。让他们盯长安县令,正好。”
梁上帮就是翻墙上梁偷东西的人,也即盗贼。他们吸收成员时要求身形矫健,虽然做不到飞檐走壁,但就是那意思。
洪门里长安县门徒,不少人是干这行的。
杜健命司马西去执行这事。
司马西找来四人,做了布置。
其中就有苟强。
四人分两组。干一天歇一天。
二人一组,全天候盯梢。
苟强一听说是盯长安县令,心里就来了劲。
老爹的三老、自己的采办位置,不就是因为长安县令横插一杠子搅黄的吗!
上头吩咐盯他,一定是受到大官指示。洪门盯梢朝廷官员的指令,都是来自大官。
也就是说,长安县令孔大人,得罪大官了,可能要倒霉。
哈哈,前阵子老爹还说,自家好事被县令坏了事,只能徒叹奈何。现在报复的机会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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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的县令,是权力序列的第一阶。手中权力很有特别属性。
权力属性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生命、经济、政治、军事。
县令就是手中握有生命权的官。
他是真的可以对犯人处以死刑。虽然有许多人不在他的审判范围之内。
但在古代,杀人权只是基础权。做到高一级的郡守,就不屑于这种权力了。
郡守手中最重要的是经济权。
而郡守之上的官,更在乎政治权。政治权的标志是官员的提名、任免。
再往上,就是军事权了。
可以说,军事权是至高无上的。
谁掌握了它,连皇帝都会无比忌惮。有些人甚至因此摆布皇帝。
霍光之所以从一个并不高的职位,一下子成为昭帝时代的实际掌权者,甚至整个中国历史上只有少数几人能与之比肩,其实是因为武帝临终前封他“大司马大将军”,把最高兵权交给了他。
孔祥均作为长安县令,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那也是眼线满地的。
苟强四人的行迹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报到了孔祥均那里。
长安县衙。
孔祥均衙堂。
县捕头秦在业和孔祥均一起讨论。
秦在业道:“大人,我亲自观察几天了。他们至少有四人。不停换衣衫、职业,但活动区域总在县衙附近。要不要拿回来问问?”
孔祥均:“拿回来?为什么?又凭什么?”
秦在业:“大人,县衙附近行迹可疑之人,拿回来问一问,不须为什么吧。至于凭什么…”
孔祥均:“算了算了。你派人盯着点。查一查是些什么人。”
“查过了。”秦在业道:“都是长安县人。两人有盗窃前科,分别被判戍边两年、一年。另两人多数时间住在城里,但在县里有亲人。其中一人姓苟,他老爹就是大名鼎鼎的滚炕佬苟三边。”
“滚炕佬苟三边?”孔祥均警觉起来。
因为前阵子,堂哥孔兆阳特地为一件小事找自己,说合围乡有秩梁启召托人捎话,希望不要把一个叫苟三边的人派来做三老。
这件小事,本来是由县丞伍嘉处理。
但是堂哥特别认真,再三嘱咐自己要办好,像是嘱托一件大事一样。因为这个,孔祥均就干涉了一下。
他直接任命堂哥说的那个梁启召任乡三老。同时也记住了梁启召托人捎话的原因:那位名苟三边的县学堂采办,实在太奇葩了。诨号“滚炕佬”,喜欢妾侍、丫鬟一帮人,一起玩耍。
乡三老最重要的职责是教化。这样的人做三老,那还不把整个乡搞得乌烟瘴气?
此刻,捕头秦在业说,在衙门前晃悠的那些人中,有一个就是他的儿子。难不成是因为自己否决了苟三边的乡三老任命,他们要报复自己?
虽然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但孔祥均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他对秦在业道:“老秦,你的担心有道理。先在四人中挑一个,就姓苟的那小子吧,彻底查一查,看看他以前干过什么事、最近做什么、以及他打算干什么。防患于未然,在孙子兵法中是上策呢。”
“遵命。大人。”秦在业答应一声,行礼后出去布置。
秦在业是老把式,在县衙里从捕快干起,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捕头位置也坐了好几年。
他用心一查,还真给他找到了突破口:这苟强近几年里,是长安城里梁上帮的人。
也就是说,他是职业小偷。
梁上帮当然不是注册登记的说法。
苟强作为梁上帮成员,他公开宣称的谋生方式是打短工。
事实上,他们平常就是找些修墙检瓦、挑担抬货的事来干。掩人耳目兼踩点。
凭“梁上帮”三字,抓不了苟强。说他是小偷,也不能立即拿出证据。
但老捕头最厉害的绝活,并不是将犯人逮在当场,人赃俱获。而是没有证据创造证据。
创造证据也不是诬陷无辜之人。而是旧案重查,还原当时。
具体来说,就是找出一个案子对付要抓之人,比如苟强。
这个案子满足两个条件就成:1.苟强参与了。2.能找到其中一人证明。
对秦在业来说,要找个陈年旧案抓苟强,也有难度。因为苟强从不在长安县作案。
但一个老捕头,铁了心要弄他这样一个没什么根脚的游民,自然是有志者事竟成。
终于,秦在业瞅准了一个赌徒,名吴秀坡。这人诱奸有夫之妇,并且合谋偷了她那绿帽丈夫的钱。
秦在业之所以盯上吴秀坡,是因为他与苟强交好,一起作过案。
秦在业略施小计,就将那对奸夫淫妇摁在床上。
这年头,男女间的那点事,可以说不是事。但有一个前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也可说男女之事存在“礼法”束缚。
女子身为有夫之妇,出轨他人就是违礼之事。
当事男子连坐女方之罪。
何况现在抓的二人还偷了钱。
秦在业抓了两人,关进县狱里。打算先晾一晾。
因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年轻人做捕吏,拜师学艺的第一天,师傅教诲中一定有一条:尽量不要捉拿奸夫淫妇。
只因这个时代,被捉住的女子不能见容于世道,必定寻短见。所以捉奸是件缺德事。
捕快职业特点,本身就与积德背离。为了抵消孽债,多数捕快都会在家设案焚香,忏悔祷告。
因此,捕快行当的人,谁会那么无聊去捉奸?只有秦在业这样,为了找到突破口而采用此下策。
也算是一种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