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身边人的苦难,她不能当作看不到。因为这事,就会摊在她的眼前,让她的心很痛。而且,钱汝君痛苦的发现,受难者似乎很快就开心起来,而她还沉浸在痛苦里!
天啊!这不科学!
钱汝君也很想要把这种思绪抛开,可惜,随着事业越做越大,身边的人愈来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在她身边,或者身边某人的方式。
这不是她想过的生活。即使是为了积分,她的内心深处,还是极为的抵触。
钱汝君心想,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些事情运作下去,然后她去寻找新天地,但又不会造成困扰呢?
她知道,距离会产生美。有了距离,也些事不在烦她。例如,胡茬的事情,明明颇为为难,但因为胡茬不在身边,光从纸面得到的讯息,其实钱汝君没什么感觉。
在婚礼结束的时候,她爬上公主府的阁楼,望向大海。
此时,太阳西下。因为钱汝君是面向东边,看不到夕阳,但是她能感受到夕阳洒落的光芒,在海面上形成的粼粼波光。
其实,在金麦城公主府,已经闻不到海腥味了。
大汉时期,海洋里的鱼产异常丰盛。
或许不该说“异常”因为这是正常的状况,后现代失去的鱼产,才是鱼类捕捉过当的后果。
即使金麦城人现在很多肉食来自于海洋,海里的鱼还是那么丰富。钓上来的鱼,想要小隻还很难。弄得鱼夫钓鱼极为辛苦。当然,成果是丰硕的。
当晚卖不掉的鱼,他们会用海边丰富的盐类腌製起来。
金麦城的盐价不高,这是处理肉类的重要方法。腌肉和腊肉在金麦城大量被製作出来,送往各个地方。因为,只有这里,有晒盐场。其他地方,大部分是用煮盐的方式。加上内地运输不便,不是盐产区的人,普遍盐价高,并且贵。
大汉人民常吃“淡菜”,也就是不加盐巴的菜,在营养学里,他们的身体普遍缺盐,也就缺乏从盐巴里能够取得的营养素。
站在公主府的阁楼上,钱汝君可以从四面八方看到这座城市。
现在,这个城市在外围的地方,终于盖起来城墙,真的能称为一个“城”。
虽然钱汝君对“城”的存在,很不感冒。但她必须承认,在大汉,在幽州这个位置,她必须有城来保护她的子民。
但又不能让城成为限制发展的因素。
要知道,金麦城并不完全是一个陆上城市。
这个地方原本是沼泽。是钱汝君出主意,挖低填高,形成渠道和高地。所构筑而成的地方。
这地方盖城,渠道是很大的问题。
所以讨论到最后的结果,他们发现这里的海水并不会结冰,决定盖一坐海围城。为了不引响渠道内的淡水,这座海围成的建设,并不是很简单。必须让两种水道,交叉而过。
在现代,很多很简单的事情,在大汉时期,都会无比複杂。钱汝君的这个计划,还在讨论阶段。
钱汝君已经过了事事比手画脚的时代,她的灵水不是白付出的。它替她带来许多办事灵活的属下。
而且,经过几年之后,钱汝君发觉了灵水的另一个功用。
似乎喝灵水的人,对她天生就有种亲近。
喝过三杯以上的灵水的人,几乎不存在背叛的可能。当然,会不会做出背叛的事,还是得看这个人的性格。
如果极端不靠谱的人,恐怕得请他喝二十杯灵水才能起做用。
问题是,这样的人,她又怎么会浪费时间,请他喝灵水呢?
其实以个人的观感而言,钱汝君挺欣赏刘斌的。不过钱汝君讨厌被动。潚王爷刘斌直接搬过来住的事情,让她有一种被侵略感。
钱汝君还真想让刘斌喝上几杯灵水了。
不过,潚王爷刘斌能力很强,万一喝了灵水去芜存菁以后,变得太过妖孽怎么办?
白天婚礼举行完毕,新郎新娘去洞房花烛夜了。广场的灯并没有熄灭。就算大汉没有宴习,钱汝君也会举办宴习。
她头一次,把圆桌椅摆上广场,开始圆桌宴客。客人是金麦城城民。也就是说,钱汝君要办流水席。
大汉早就有流水席的传统,但流水席不般不好准备桌椅,基本上不可能准备炒菜。只能用锅鼎,煮出一大锅汤,大家分着吃。
而钱汝君帮女孩准备的婚礼,有着不同的规举。
第一个就是每个人都有位子坐了。虽然有些人都很不习惯坐椅子,不过这种大日子,一般人都不想替金麦城最高层带来烦脑。
一盘盘的菜很快递了上去,第一轮上桌的人,都是有邀请卡的人。这些人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下,坐上桌子,开始品味起桌前的菜色。
即使钱汝君的炒菜已经逐渐普及,尤其是在厨师之间,金麦城厨师,基乎都已经掌握了这项技术。让大汉美食又多了一种饪调的方法。
然而,一般人家里可没有那么多油,每天炒菜吃!
炒菜、炸菜,所需要的油量可不是普通的大。一般家里,还是维持着原本的作菜方式。
而钱汝君请的主厨大师符,副厨、三厨,都是厨艺学堂里的老师。他们每天研究新的菜色。每个都好吃的不得了。
每个吃得都快把口水分泌光了。
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把油料买到手,过几天就煮一次来看看。
尤其是新郎那一桌,几乎人手一隻鸡腿不肯放。而新娘那一桌,更是准备了果酒。
甜甜的果酒大畅销。
毕竟,吃完饭之后,他们要优先退场,去洞房花烛了。女孩子其实多多少少有些害怕,需要用酒来麻醉自己。
钱汝君庆幸这个年代还没有什么蜜月旅行的概念。要不然,这些属下离开岗位这么久,真的会让正常工作乱套。
幸好,结婚之前探询的结果,只有五人需要调工作。没有人在婚后要退休的。仍然要在钱汝君手下工作。
把事情都安排过,钱汝君等到了胡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