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浪书院 通过搜索各大小说站为您自动抓取各类小说的最快更新供您阅读!

话说麦克唐纳,本名艾伦·金斯伯格,这位仁兄1924年在英国利物浦呱呱落地,排行家中老二,是三颗星星中闪着独特光芒的那一颗。从小,他就与众不同,偏爱夜深人静时的独步探险,害得老妈时不时就得拿起电话,让警察叔叔帮忙找儿子,跟玩捉迷藏似的。

艾伦打小就没啥玩伴,对人冷淡得像冬天的寒风。后来,医生一纸诊断,说他是精神分裂症的“荣誉会员”。

时光飞逝到1943年,19岁的艾伦一脚踏进了军营的大门。在兰开夏郡,命运跟他开了个黑色玩笑,他遭遇了一位士兵的不轨之举,还被恐吓说敢泄露出去就小命不保。哎,这事儿,搁谁身上都是一块心病。

起初,艾伦心头那叫一个五味杂陈,羞愧与痛苦交织。可时间就像一把奇妙的刷子,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对这段经历有着复杂的情感,甚至觉得自己对同性有着特别的情愫。那位士兵的形象,如同影子一般缠绕在他心头,搅得生活天翻地覆。

1947年,艾伦脱下军装,却再度被精神科医生盖上了“精神分裂”的戳。大哥心疼他,带着他去了苏格兰的一家精神病院,这一去,像是在他心里种下了一片阴霾森林。

那医院,冷冰冰的,活像个疯子大聚会,尖叫声、奇行怪举不停歇,艾伦每天还得“享受”电击疗法的“洗礼”。半年后,老妈终于把他从那个“人间炼狱”接回了温暖的家。

长大成人后,艾伦成了同性恋圈子里的活跃分子,大方地在基友圈子里“招蜂引蝶”。可那是个思想保守的年代,他的行为招来了无数白眼和嘲笑,工作换来换去,生活难上加难,还得时刻提防精神状态的“不定时炸弹”。

无奈之下,他求助于另一位精神科大夫,诉说着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幻象和诡异声音。按大夫的建议,他又一次住进了精神病院,这次是三个月的“深度游”,结果呢?病情还是那个病情,一点没变。生活啊,有时候比小说还曲折离奇!

1949年,艾伦觉得自己脑袋里像是装了个旋转木马,转得他头晕目眩,他坚信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身边那堆乱七八糟的人和事。于是,他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像个探险家一样,决定远渡重洋,去加拿大开启新生活。六年后,他又像个游牧民族似的,辗转到了澳大利亚。在那里,他仿佛找到了心灵的避风港,给自己换了身行头,改名叫麦克唐纳,决定脚踏实地,不再抬头仰望星空。

但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麦克唐纳这老兄,似乎还是没能摆脱过去的阴影。没多久,他就因为在人群中“不小心”摸到了别人的敏感部位,被扣上了猥亵的帽子。

这下子,他只能灰溜溜地搬到维多利亚州边上的巴拉腊特小镇,想着换个地方,总能换种心情吧。可命运似乎总爱跟他开玩笑,他找了份建筑工人的活,本想低调做人,可同事们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给他起了个外号叫“poofter”,这名字听着就让人脸红。麦克唐纳气得直咬牙,但他也没辙,只能偷偷买了把锋利的刀子,趁着夜色,给那些嘲笑他的同事的自行车胎开了几个“天窗”。

虽然精神状况时好时坏,但麦克唐纳还是坚持着每天上班。直到有一天,那些工友的嘲讽变成了明目张胆的挑衅,他实在受不了了,只能换工作。这时候,他心里的那股杀意就像被点燃的干柴,越烧越旺。可话说回来,这偏执狂的体质也真是奇怪,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像是带着个“我是笑柄”的标签,那个在他脑中挥之不去的恶魔形象,始终在提醒他,他曾经是个受害者,也是个笑柄。

在布里斯班这座城市的角落里,一个关于麦克唐纳的离奇故事悄然展开。

1961年的一个夜晚,罗马街的灯光在雾气中若隐若现。麦克唐纳与一位名叫阿莫斯·赫斯特的老者相遇,他们像是命运的安排,一同踏进了那家老旧的酒吧。几杯黄汤下肚,两人相谈甚欢,赫斯特的公寓成了他们继续畅聊的地点。

赫斯特年纪已大,几杯烈酒下肚便醉得不省人事。此时,麦克唐纳的眼神突然变得阴沉,他伸出双手,像是要拥抱老友,却一把掐住了赫斯特的脖子。

被捕后,麦克唐纳一脸无辜地告诉警察:“我真的没想杀他,就是喝着喝着,那念头就冒出来了。”他说赫斯特醉得太厉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就像个无辜的木偶,任由他摆布。血溅了一身,麦克唐纳像个偷腥的猫,迅速清理了现场,然后逃之夭夭。

第一次杀人,麦克唐纳心里慌得一批。他每天提心吊胆,生怕警察突然敲门。虽然他觉得没人看见他离开,但那种恐惧感还是如影随形。他每天都像个侦探一样,盯着报纸上的讣告栏,生怕赫斯特的名字突然出现。

五天后,他的名字真的出现了。但报纸上写的是:“阿莫斯·赫斯特意外死亡。”尸检报告显示,他是死于突发心脏病,脖子上的淤痕则被警察认为是打架或醉酒后的自伤。麦克唐纳长舒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

这次经历让麦克唐纳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他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发不可收拾。他开始购买专门的作案工具,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一家流浪汉聚集的酒吧里,他遇到了一个名叫比尔的男子。比尔的身影让麦克唐纳想起了当年那个强奸他的士兵。两人边喝边聊,直到酒吧打烊。麦克唐纳提议去附近的公园继续畅谈。

此时的麦克唐纳心里已经充满了杀意。他一直在等待比尔喝醉的那一刻。终于,比尔倒在草地上,昏睡过去。麦克唐纳掏出那把锋利的刀,准备动手。然而,就在他将刀片对准比尔脖子的那一刻,他突然感到一股莫名的力量阻止了他。

他坐在比尔的身上,用刀对准比尔的胸膛,但奇怪的是,他怎么也下不去手。最后,他收起刀子,回到家中。而比尔则成了世界上最幸运的人,继续在草地上呼呼大睡。

1961年的悉尼,春风刚刚吹过,麦克唐纳就给自己换了一个新名字,然后像只狡猾的狐狸一样,在悉尼邮局找了个分信件的工作。工作虽然无聊,但他的内心却像是被一只恶魔唤醒,那杀人的欲望再次如野火般燎原。

六月的某一天,阳光明媚得有些刺眼,但悉尼多曼浴场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警方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只见一名男子的裸尸躺在那里,浑身是血,被刺了至少三十刀,而那最私密的部分,更是被残忍地割了下来。警方不禁想起了之前的赫斯特凶杀案,心中一惊,难道这是同一个连环杀手所为?他们迅速将嫌疑人称为“悉尼的毁坏者”。

受害人名叫阿尔弗雷德·格林菲尔德,一个无依无靠的流浪汉。案发那天,他正悠闲地坐在圣文森特医院对面的公园长椅上。麦克唐纳像是看中了他的孤独,走过去给了他一杯饮料,两人聊得火热。麦克唐纳见时机成熟,便邀请他去附近的多曼浴场继续畅谈。

多曼浴场,这个白天人声鼎沸、晚上却寂静得可怕的地方,成了麦克唐纳的下一个狩猎场。一进入浴场,麦克唐纳的眼中就闪烁着疯狂的光芒,但他还是忍住了冲动,直到格林菲尔德醉得不省人事。这时,他迅速抽出那把锋利的刀,对着格林菲尔德就是一通猛刺,直到他一动不动。

混乱中,格林菲尔德的颈动脉被切断,鲜血四溅。但麦克唐纳早有准备,他早就穿上了雨衣,格林菲尔德醉得连这都没察觉。接着,麦克唐纳像是在做一件艺术品一样,仔细地切下了格林菲尔德的生殖器,然后扔进了悉尼港。他用雨衣裹住刀,消失在了黑夜中。

警方对这起案件感到十分棘手,谁会对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下如此狠手呢?起初他们怀疑是三角恋引发的悲剧,但调查后发现格林菲尔德并没有与任何女性有纠葛。案件陷入了僵局,政府甚至发出了悬赏通告,希望有人能提供线索。

然而六个月过去了,“悉尼的毁坏者”案件依然没有任何进展,成为了一桩悬案。但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麦克唐纳却像是找到了新的乐趣,他的杀戮事业还在继续……

话说12月21号那天晚上,麦克唐纳晃悠在南道林街上,巧遇了55岁的大叔威廉·科宾。俩人一拍即合,决定去附近的摩尔公园小酌一番,仿佛是命中注定的“啤酒之交”。

几杯黄汤下肚,气氛正好,麦克唐纳却突然上演了一出“雨夜惊魂”。只见他披上雨衣,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直奔还在马桶上傻坐着的科宾而去。科宾一惊,条件反射地举起胳膊,妄图挡下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可哪里抵得住这股“刀锋狂潮”?鲜血四溅,像是给麦克唐纳的手臂、脸蛋和雨衣涂上了最惊悚的妆容。

科宾的生命之火熄灭了,但麦克唐纳似乎还沉浸在某种扭曲的狂欢中,刀起刀落,直至马桶变成了血红色的池塘。接着,他做出了更骇人的举动——卸下了科宾的“男子汉装备”,小心翼翼地用塑料袋打包带走,留下现场一片狼藉。

归途中,麦克唐纳变身“清洁工”,洗去身上的血迹,回到家中,又像在做某种仪式,将“战利品”清洗干净,放在枕边,安然入睡,仿佛一切都那么自然。

第二天清晨,他像处理垃圾一样,用报纸包好那些“纪念品”,外加一块砖头,沉入悉尼港的深渊。随后,他若无其事地上班去了,而城市已被“悉尼的恶魔”再次掀起的波澜淹没。

警方头疼不已,现场干净得像被鬼打扫过,连个指纹都不留,目击者更是踪影全无。可怜的科宾,平日无冤无仇,就这么惨遭毒手,留下两个孩子在这悲痛的世界。

警察们忙得团团转,公厕、流浪汉聚集地成了他们的新据点,可这“隐形杀手”愣是没露面。全城戒备,警告市民小心夜行,因为有个“嗜血疯子”在暗处窥伺。

麦克唐纳呢,他的内心仿佛经历了一场风暴后的宁静,日常如旧。看着报纸上自己的“杰作”,他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好像这一切都是另一个他干的,自己只是个无辜的旁观者。

他还挺会玩,跟同事八卦自己的案件,听他们分析得头头是道,尤其是当“同性恋”这个词蹦出来时,他心里那个别扭,仿佛被贴了个标签,不舒服极了。

有那么一瞬间,麦克唐纳被恐惧吞噬,以为自己的秘密要曝光,差点就跑去自首了,结果发现只是自己吓自己,虚惊一场。生活还在继续,而他内心的“另一面”,也在等待着下一次的“觉醒”。

1962年3月31日,达令赫斯特郊区上演了一幕惊心动魄的“生死时速”。弗兰克·麦克莱恩被发现时,已然是重伤垂危,好心的路人见状,赶紧拨打了那个救命的号码。

那天早晨,麦克唐纳在悉尼的米克西蒙斯体育用品店,就像买瓶牛奶那样轻松地挑了把刀。夜幕降临,十点整,他从达令赫斯特的牛津大酒店悄然退出,开始了自己的“尾行计划”,目标正是弗兰克。

弗兰克,一个身高一米八、不喝倒你不算完的壮汉,麦克唐纳若是不借助酒精这“社交润滑剂”,怕是连靠近的机会都没有。几杯黄汤下肚,麦克唐纳的“黑暗面”蠢蠢欲动,一刀下去,弗兰克的喉咙就开了花。醉醺醺的弗兰克虽有心抵抗,但身体诚实地背叛了他。

麦克唐纳仿佛进入了自己的“战斗模式”,刀光剑影间,弗兰克成了砧板上的鱼,毫无还手之力。正当他准备“收工”之际,一家三口的出现,像是一记响亮的暂停键,麦克唐纳秒变“隐形人”,躲进了阴影。

眼见着路人甲乙丙丁的惊慌失措,麦克唐纳瞅准时机,将弗兰克拖进了小巷深处,进行了一场“无人知晓”的告别仪式。事后,他还“贴心”地带走了弗兰克的“男子气概”,作为这次“邂逅”的纪念品。

这一回,麦克唐纳的心跳加速,可不是因为兴奋,而是紧张。毕竟,这么近的距离,稍有不慎,就可能和警察叔叔面对面喝茶。那晚,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孩子的哭声和警笛,真真假假,他自己也糊涂了。

警方的侦破之路,堪比侦探小说的开头,一团乱麻。他们甚至怀疑是某个外科医生“下海”兼职,毕竟那手艺,一看就是老司机。然而,排查一圈下来,只落得个“大海捞针”。

悉尼的警察蜀黍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巫婆都请上了,这事儿,够玄幻。国际刑警也加入了寻凶大军,可惜,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政府坐不住了,赏金飙升至1万美元,那时,这可是能让人眼睛发绿的数字。

4月14日,剧情来了个大反转,一个叫帕特里克的哥们儿跳出来说自己差点成了“第二受害者”。帕特里克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凶手”的模样,但真相却是,这家伙自己捅了自己一刀,然后脑洞大开,编了个剧本,企图骗点关注度。结果,戏精附体没成功,倒是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被判了18个月。

麦克唐纳呢,他倒是找到了新出路。邮局的工作不要紧,他摇身一变,成了伯伍德一家小店的老板,卖三明治和杂货,楼上睡觉楼下开店,方便得很。这样,当他那“特殊爱好”发作时,再也不用担心被人撞见,还能彻底摆脱职场的纷纷扰扰,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他而言,这简直是人生巅峰。

1962年6月6日,星期六,一个听起来就很顺溜的日子,麦克唐纳却在悉尼皮特街的葡萄酒店里,上演了一出不那么顺溜的“奇遇记”。在那里,他偶遇了詹姆斯·哈克特,一个刚从铁窗后重获自由、年届不惑的小偷。两人一拍即合,决定换个地方继续他们的“灵魂交流”。

于是,他们转战麦克唐纳的温馨小窝,继续他们的“深度对话”——当然,主要是通过酒瓶子。哈克特很快就醉倒在地板上,梦起了周公。这时,麦克唐纳却从厨房里拿出了“派对惊喜”——一把专为熟食设计的剔骨刀,决定给这场派对加点刺激。一刀下去,哈克特的美梦变成了噩梦,他猛然惊醒,开始了一场生死逃亡,还不小心给麦克唐纳的手臂留了个签名。

这一下,麦克唐纳的“友好”指数直线下降,他火力全开,直接让哈克特的心脏提前退休。但这还没完,他似乎找到了某种“艺术灵感”,继续着他的“创作”,直到自己体力透支,不得不中场休息,而房间的墙则意外收获了“现代抽象画”。

接下来的“手工课”可不太顺利,剔骨刀因过度“劳动”变得钝如菜刀,麦克唐纳几经尝试,最终还是放弃了“解剖学研究”。他累得直接倒在“现场”,和哈克特的遗体来了个“亲密接触”,就这样,伴着血腥味入睡了。

第二天清晨,麦克唐纳醒来,发现房间成了“案发现场”。一番“清洁大作战”后,地毯不幸退役,成为了垃圾堆的新成员。至于手上的伤,麦克唐纳在医院编了个“工作小插曲”,轻松糊弄过去。

回到家中,哈克特的衣物成了“过去式”,尸体则开始了它的“地下探险”。麦克唐纳每几个小时就去地下室“探望”一下,直到它完美隐藏在砖墙背后,成为了一个“秘密”。

然而,随着记忆回放,那个夜晚的出租车司机像幽灵般浮现在麦克唐纳脑海中,让他坐立不安,生怕警察找上门。看着家里那些顽固的血渍,他心里的小鼓敲得更响了,最后,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火速逃往布里斯班,留下一串未解之谜给悉尼的警察叔叔们慢慢玩味。

在悉尼的某个角落,一个月的光阴悄然流逝。隔壁的居民开始抱怨,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一股难以名状的腐烂气味。这股气味似乎源自旁边的那家小店,店主是个名叫麦克唐纳的年轻人,但邻居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的身影了。

警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然而无论他们如何敲门,店内始终没有任何回应。无奈之下,警察们只得踹开了前门。一进入店内,那股浓烈的腐臭味便扑面而来,令他们不禁皱起了眉头。

警察们开始仔细搜查店内,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终于,在地下室的地基处,他们发现了一具严重腐烂的男子裸尸。这具尸体被老鼠啃食得面目全非,已经无法辨认身份。医生们不得不进行尸体解剖,以获取更多信息。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具尸体的年龄大约在四十岁左右,与麦克唐纳的年龄相吻合。而且,由于店内始终找不到麦克唐纳的踪影,邻居们也声称很久没有见过他,警方便草率地认为这具尸体就是麦克唐纳。

于是,麦克唐纳就这样被警方认定死亡,他的名字甚至登上了报纸的讣告栏。他的老同事约翰·麦克卡西在邮局读到这份报纸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震惊于麦克唐纳的突然离世,还参加了由当地殡仪馆组织的小型追悼会。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麦克唐纳已经离世的时候,他却在布里斯班的某个角落悄然现身。他害怕警方还在追捕自己,所以不敢回悉尼。他每天都密切关注着悉尼日报,关注着案件的进展。他担心警方是否已经发现了那具尸体,是否设下了陷阱等待他自投罗网。这种既担心又兴奋的感觉让他既痛苦又兴奋。

随着时间的推移,麦克唐纳的杀人冲动越来越强烈。他觉得必须再杀一个人来体验那种快感。而且,由于某种原因,他不得不回到悉尼去完成这个任务。

回到悉尼后不久,麦克唐纳就碰到了他的老同事约翰·麦克卡西。约翰看到麦克唐纳竟然还活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差点昏了过去。这时,麦克唐纳还不知道警察将他家中藏匿的尸体错认为是他自己。约翰向他解释了发生的一切,以及他们如何参加他的“葬礼”。

麦克唐纳听完约翰的话后,顿时毛骨悚然。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已经暴露,于是连忙逃离了现场。不久之后,他逃到了墨尔本,希望在那里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然而,约翰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觉得麦克唐纳的突然出现绝对不是偶然,他必须向警方报告这件事。可是当他找到警察时,他们却不相信他的话,还说他是喝多了说胡话。约翰无奈地回到家里,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做些什么。

第二天,约翰再次找到警察,向他们详细解释了自己看到的一切。这次警察们终于开始重视起来,他们决定对麦克唐纳展开调查。而此时的麦克唐纳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警方的追捕之中……

在悉尼的某个清晨,约翰怒气冲冲地闯进了《每日镜报》的办公室,他找到了正在品着咖啡的记者乔·莫里斯,一脸神秘地凑近他耳边嘀咕。乔的笔尖立马激动地在纸上飞舞,他知道这将会是个大新闻。

“行尸走肉”专栏横空出世,乔用他独特的笔触将这件事描绘得绘声绘色。消息像野火一样在市民中迅速蔓延,每个人都在议论纷纷,警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不得不对那具神秘尸体再次进行尸检。

法医们戴上手套,再次细致地检查那具已经面目全非的尸体。根据衣物碎片的线索,警方惊讶地发现死者并非之前猜测的麦克唐纳,而是名叫哈克特的可怜人。更令人震惊的是,法医在仔细检查后确认,哈克特身上至少有41处刺伤,连最隐私的部位也遭到了残忍的切割。

就在“行尸走肉”专栏轰动全国之际,麦克唐纳的邻居也站出来凑热闹,声称自己曾看到哈克特和麦克唐纳走在一起,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麦克唐纳的踪影。这一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让警方立即将嫌疑人锁定为麦克唐纳。

麦克唐纳的画像开始在各大报刊上流传,而他此刻却正远在墨尔本的铁路局,混在人群中低调工作。他把头发染成灰色,还粘上了假胡子试图掩盖身份,但终究还是没能逃过有心人的眼睛。

领工资那天,麦克唐纳像往常一样走向领款处,却不料迎面而来的是几名严肃的警察。他们没有像电影中那样掏出手枪大喊“不许动”,只是礼貌地请他回悉尼协助调查。

这位在澳大利亚历史上臭名昭着的连环杀手,看上去竟出奇地普通。他在审讯室里很快就承认了所有的罪行,甚至开始讲述自己是个“受害者”的故事。他声称自己曾被同性恋强奸,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心理创伤,这才导致他产生了不可抗拒的杀人冲动,随机选择受害者进行报复。

1963年9月,本案开庭审理,成为当时最耸人听闻的案件之一。麦克唐纳在法庭上详细描述了自己如何阉割受害者,鲜血溅满雨衣,又如何将那些生殖器装进塑料袋带回家。他甚至详细描述了回家后对那些生殖器做了什么,让一些陪审员听得直反胃,不得不提前离场。

他被控四项谋杀罪,但麦克唐纳却以自己精神错乱为借口拒不认罪。法官眉头紧锁,他从未见过如此野蛮的谋杀案,完全无视生命的尊严。他严肃地告诉麦克唐纳,如果他有一天重获自由,他相信他还会再次犯下同样的罪行。

在悉尼的某个角落,隐藏着一座神秘的惩教中心,那里关押着一个名叫麦克唐纳的男人,不过狱友们更喜欢叫他比尔。比尔的名字在监狱里可是如雷贯耳,他可是新南威尔士监狱史上关押时间最长的“老鸟”。

话说当年,比尔在监狱里可不是个安分的主儿。他袭击了一名狱警,差点闹出人命,结果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不过1980年,他康复归来,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家”——监狱。

在狱中,比尔喜欢安静,他请求狱警给他安排个偏僻的角落,每天就靠听广播、读报纸打发时间。狱警们都说,自从他入狱以来,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曾笑着说:“我出去活不过五分钟,还是这里好,啥都有。”

转眼到了2000年5月,比尔已经入狱快40年了。有一天,一个电视记者找到了他,想要采访这位“传奇”的连环杀手。当时的比尔已经77岁高龄,虽然有些驼背,走路也不太利索,但看上去精神还不错。他戴着墨镜,解释说是因为青光眼不能看强光。他坚持吃素,没有朋友,也从不打电话,更不玩牌下棋。

记者和他单独相处时,并没有感到任何威胁。眼前的这位老人头脑清楚、口齿伶俐,说起古典音乐来更是眉飞色舞。他笑着说:“我最喜欢帕瓦罗蒂、莫扎特和肖邦了。”他随身带着一个随身听,因为眼睛不好和贫困,牢房里没有电视机,政府每周给他的10美元他全用来买milo了。他无奈地摇摇头说:“我基本上都在听音乐,一个人待着,不和人打交道,这样挺好的。”

当被问及为何要杀害那么多人时,比尔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地说:“其实,并不是我杀了他们,肉体上是我做的,我承认。但精神上,是我心中的恶魔在作祟。我年轻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为了报复当年强奸我的人,我人格中的罪恶一面开始复仇。”

谈到被捕的那一刻,比尔却显得异常轻松:“当时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身无分文,还担心警察随时会找到我。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所以被捕时我反而松了一口气。”

他坦言后悔伤害过那么多人,也后悔没有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不能娶妻生子。对于未来,他表示这样过挺好,不想出狱去面对外面那个变化莫测的世界。他说:“或许有一天我能看看电视、读读报纸,那就很满足了。”

最后,他还开玩笑地说:“有机会的话,我还想去看看大剧院呢。我刚入狱的时候它正在装修,也不知道现在变成啥样了。”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仿佛那些痛苦的往事都随着笑声飘散了。

方浪书院推荐阅读:南明日不落古今中外奇案录三国有君子大唐之长城守望者凌皓秦雨欣大燕宫廷明末之白衣天子刚穿越就被四百斤的女人退婚扬锋汉起苟在大唐偷摸修仙三追傲娇妻梁武帝的天下大同我打造了救世组织北境拥兵四百万,母亲让我叫太后通史演义极品少爷和他的极品长枪抗日之铁血狂兵大唐:误会了我不是你爹!万历四十八年疯鼠篮坛传奇崛起人在大隋,开局曝光穿越者身份皇帝直播间刺明大明:我真的不是皇长孙穿越之我在流放中逆袭瀚海唐儿归吕布有扇穿越门劫貂蝉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篡儒盛宠医妃大明:朱元璋是我干爹恶明三造大汉,蜀之汗马特种兵穿越大明,抢座银山夺天下毕业后,忽悠大家去当雇佣兵凡尘如梦三国:我可以编辑剧本三国群雄乱舞大明:我的母亲把朱标揍惨了三国:开局黄巾渠帅,阵斩关羽从靖康开始藏武魂穿林冲,我化身杀神杀穿水浒汉鼎光荣使命1937我死后,给老朱直播大明烽烟再起德意志涅盘穿越之权御天下
方浪书院搜藏榜:抗日之铁血狂兵大唐:误会了我不是你爹!万历四十八年疯鼠篮坛传奇崛起人在大隋,开局曝光穿越者身份皇帝直播间刺明大明:我真的不是皇长孙南明日不落穿越之我在流放中逆袭瀚海唐儿归吕布有扇穿越门劫貂蝉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篡儒盛宠医妃大明:朱元璋是我干爹恶明三造大汉,蜀之汗马特种兵穿越大明,抢座银山夺天下毕业后,忽悠大家去当雇佣兵凡尘如梦三国:我可以编辑剧本三国群雄乱舞大明:我的母亲把朱标揍惨了三国:开局黄巾渠帅,阵斩关羽从靖康开始藏武魂穿林冲,我化身杀神杀穿水浒汉鼎光荣使命1937我死后,给老朱直播大明烽烟再起德意志涅盘穿越之权御天下三国之汉室再兴弃妃种田:病娇王爷倾城宠替嫁之农门福妻特种兵之开局震惊唐心怡三国大曹贼,开局拯救杜夫人三国之开局偷袭孙策我真没想当阁老双穿门:被迫给女帝打工的那些年质子为王大明:开局太湖顿悟,时代圣人诸子百家都是子:我是例子妃常淡定:废材女玩棋迹帝国神纪小神禹月初揣着空间好修闲
方浪书院最新小说:史上最强八皇子功高震主要杀我,我造反你后悔啥世子威猛大清:朕不会再做傀儡皇帝!密谋造反二十年,皇帝以为我在摆烂我在现代囤物资,养活乱世公主南宋北中救宋:从捡三个皇帝开始抗战:从成为上海滩大亨开始大明:秋后问斩,太子是狱友铜盆通古代,我囤货娇养了女帝饥荒年,我投喂的居然是傲娇女帝!本王只想躺平,为何逼我夺嫡大秦之开局召唤戚继光误穿红楼丫鬟我来收两界当倒爷,皇帝找我借钱打仗逍遥世子爷包青天之谋反案大明:从辽东将门开始红楼两小无猜玉轩情三国:投奔刘备,反手截胡糜夫人水浒:魂穿镇关西手机连大明,开局吓懵朱元璋天道崽崽一掐指,满朝权贵全慌了重生大明:打造华夏文明共荣圈说好败家子,比朕都有钱?再创大明我在三国有座城人在大秦,为所欲为亮剑,从游击队开始残唐五代第一部:王风委蔓草新罗五代十国之铁马骝重生南美做华工生而大明第一卷我在幕末从新选组开始朕的身边全是逆贼手持玉玺,谁惹砸谁,老朱麻了不当谋士的我汉末求生三国:我们还没争霸呢,就改朝换代了!吴主朕就是中兴之主剧透三国:从桃园结义开始大明:穿越朱祁钰,带领大明走向日不落异界:从小兵开始崛起我为她们建了个国我在三国肝技能三国召唤之巅峰之上剧透大隋,我有一个争霸天下系统回春朝:这该死的妇道守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