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那个乡下盲女她也配?”明岚立刻维系不住天使的可爱,面目变得狰狞。
“要不要我送你一面镜子,或者你也可以对着水缸照照,看看自己此刻的形象。”景天行嘲讽道。
“你觉得姜丝她配不上我,难道如此丑陋的你就能配得上我吗?”不等她尖叫,他又继续补刀。
“景天行,你没有良心,为了说服我爸拿出这批军火,我自愿放弃了我妈留下的一半嫁妆。
这一路上,我吃了那么多的苦,受了那么大的罪,日夜兼程赶到前线来看你,你就这样气我吗?呜呜呜!”
明岚捂住脸,哭得梨花带雨,换成其他男人,早就心疼得把她搂进怀里柔声安慰了,但是景天行却是双手抱臂,像个吃瓜路人一样看着她的表演。
明岚立刻收声不哭了,转而一脸哀求道:“天行,我知道你根本不爱她,不过就是为了大帅与姜家过去的那点子情分罢了。
可老一辈欠下的人情债,不该用你一辈子的幸福去偿还,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帮你解决困难。
大不了以后我找高僧多给她做几场法事,让她早日投个好胎,也好过当个瞎子,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中。”
“呵呵,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了?”景天行冷笑,跟着他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角直接被拍断,滚落在明岚脚下。
“我景天行的事,何时轮到你明岚来管了?这一次就看在两家的交情上放过去,再有下次,你最好祈祷你的脖子比这张桌子更结实。”景天行厉声道。
“景天行,你真要如此绝情?你为什么就看不到我的好?我不够漂亮?不够有才华?不够有钱?还是不够爱你?
这个世上除了我明岚,就没有一个女人配得上你!”明岚歇斯底里吼道。
“论漂亮,你比不过林曼曼;论才华,你比不过姜丝;至于钱,我景天行不缺!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景天行不需要女人的爱,我只会娶我爱的女人,哪怕她还没有出现在我生命中,我也愿意一直等她的出现。
现在,五分钟时间到了,你出去吧!”景天行狠狠盯着她,毫不留情道。
“你!”明岚跺着脚,哭着跑了。
从小到大,她还从不曾受过这样的委屈。
她的母亲出身于一个有权有势的大世家,低嫁给了她那商贾出身的父亲,所以她父亲从来对这个妻子都是敬爱有加。
幸运的是,娶了她母亲之后,她父亲的商途一帆风顺,明家迅速从普通商人变成了家财万贯的大富商。
她是家里的长女,出生后就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母亲家族那边从来是男多女少,女孩子精贵得很,所以外祖家也拿她当宝贝疙瘩。
八岁时母亲生二胎死于难产,与姜丝不同的是,没了母亲,她父亲还在。
并且出于对妻子的敬重,她父亲一生再没有娶妻,身边只有两个小妾陪伴。
她的父亲曾公开申明,这辈子都不会让自己的两个宝贝儿女有后妈。
如果说这辈子她有什么遗憾,那就是一直没能赢得景天行的心。
她以为自己这次为了他牺牲这么大,不顾生死跑到前线来看他,他一定会感动于她的付出,从此把她捧在掌心。
没想到他根本没有心!无论她为他做再多,他都像个瞎子一眼看不到,看到了也无动于衷。
明岚哭着跑着,不知不觉间就跑远了,进了一片密林,等她意识到自己迷路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
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黑了,她又累又饿,衣服被树枝刮破了,发带也掉了,一头长发乱糟糟披在肩上,看着像个难民一样。
她胡乱走着,像只无头苍蝇一样,找不到方向。
“没良心的混蛋!我出来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派人来找一找,要是我死在这林子里,他估计也只会报个失踪。
明岚呀明岚,你究竟有多傻,非要把一颗心扑在这样一个混蛋身上?”她忍不住自嘲,可是一想到就会心疼,她也很无奈啊!
漫无目的走着,忽然脚下一空,她整个人陷入失重状态,跌进了一个深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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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素今天依旧是外出去探路,沐晚和医疗队的人一上午把轻伤患治疗了大半,但止血消炎药不够用了,沐晚便让翠玲陪着她出来采药。
她们并没有喊其他人随行,医疗小队的人都累坏了,其他的官兵们经历了一场恶战,也都需要修整。
最关键沐晚有因因跟着,人多了反而容易惹人怀疑。
出来之前,沐晚就跟翠玲说了几种常见的止血药材:蒲公英、刺儿菜、白茅花、田七等。
这几种药材都是密林中常见的,从小在乡下长到八岁的翠玲大都认得,只是她不知道这些看似普通的野草,居然有止血消炎的功效。
有因因这个作弊利器,沐晚很快就发现了一片田七,于是她不动声色往那个方向移动,在她有意无意的提醒下,翠玲终于发现了。
“小姐,这种草看着跟您描述的田七挺像的,我挖一棵过来您闻闻看对不对。”翠玲道。
小姐跟她说的那几种草药,就只有田七她不大熟悉,所以不敢肯定,生怕搞错了,白费力气事小,没有药效就惨了。
确认了那一片都是田七后,翠玲欢快地投入了挖药材的工作中,沐晚则靠在一棵树下眯起眼舒服地晒太阳。
忽然,她听到了前方几十米远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啊!”
翠玲吓坏了,不知道是不是有倭寇偷偷潜入,赶忙拉着她躲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中。
沐晚则是派出了因因过去查探,很快因因就回来了:“哈哈!主人,太好了!是明大小姐那个坏女人,她掉进猎人的陷阱里了,咱们不要管她,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其实因因很想直接干掉她来着,但是它知道主人不会同意它随便造杀孽。
魂体一旦沾染血腥,将来进阶时必然会引来天罚,倒霉的还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