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儿问得巧妙,出乎王振的意料之外,微微楞了一下,此时听得太子道:“对,对,钰弟所言,也是孤要问先生的?君王固然可以运用法术势来遏制百官为自己所用,可百姓也可这般么?你为何秦二世而亡呢?”
王振显然对这个问题做了一番研究,单说法家法术势而言,法与势还是以术为根本,只因术帝王治国的手段和策略,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员的手段以及如何维护君主的权力,即所谓刑名之术、察奸之术等。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将其概括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拥有了“势“的统治者,还要将“法“与“术“很好地结合起来。“法“与“术“最大的区别是,“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是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应明文公布;“术“则是统治者控制其臣下的技巧,应当潜藏胸中,择机使用,不轻易示人。是玄之又玄的东西,所以韩非认为高明的君王必须善于“操术以御下“。因为“君臣之利异“,“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君王如果不懂得“操术“,就极可能导致“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仁暴者,皆亡国者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韩非之所以强调“术“,是希望使统治者以真正的“王者“姿态从具体的统治事务中独立出来,而不是身陷于琐碎事务中不能自拔。“术“是随时可以运用到立法、行政、司法过程中的灵丹妙药。虽然韩非强调功利实效,但另一面他也颇受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影响,因此并不主张统治者处处过问、事必亲躬。他认为,“圣人、明主治吏不治民“,因为“知不足以遍知物“,“君不足以遍知臣“。明主治国,应当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大德,此即静因无道,无为而无不为。明主应当懂得自己应当无为,而百官群臣则应当懂得代他无不为,此即君无为而臣任劳。韩非尤其强调君主应保持“虚静之心“的基本修养,切不可轻易在属下面前表现出私人的好恶喜怒以及显露自己的才能。这种法术用于驾驭官员毫无疑问是最佳的法宝,大秦帝国能一同六国,法术势功不可没,但要说驾驭百姓,法术势就未必管用了,究其原因,在于术是观察人际关系,及察言观色,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手腕君王想要一心为民为国,实行救国改革,无论成败,都应该配得上大法两个字!若是只用术,那必然是害国殃民之为,为千古可耻,万民怨恨了,所以秦后,汉吸取了前朝的经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在“礼崩乐坏“、“诸侯争霸“的局势下,儒家经典所倡导的圣贤道德、孝悌友爱对社会失去规范力量,不足以对国事的运行发挥支撑稳固作用,因而对各个诸侯国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可一旦天下一统,儒家的力量就显示出来了,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从而达到江山的稳定,说到底是百姓的稳定,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诸侯争霸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但儒家许多道德理念非但百姓做不到,就是饱读圣贤书的官员也难以实现,所以在更多的时候不切实际,经过无数能臣的感悟,最终确定了外儒内法,表面仁义道德,其实都是法术权势相结合的手段了。这个问题,历朝历代皇帝都心知肚明,只是不便于明说而言。
对于二皇子的询问,王振倒也没有藏私的念头,走到二皇子面前,道:“这个很简单,以儒家仁义为心,以法家刑罚为骨,在铺一道家无为而治,便能达到帝王驾驭百官,驾驭百姓的手段了,奴婢以为这才是最精妙的帝王之术?”怕太子与二皇子不明白,王振还特意说了一段汉代皇帝对此的看法,当初汉宣帝曾多用刑吏,当太子(元帝)向他建议多用儒士时,他的回答是:“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这就是说,汉代一方面是打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则是自觉地把儒法结合起来实施统治了。外儒,给封建统治者披上一层仁德的外衣,内法,则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的后盾。依儒家学说,天地君亲,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制约,但这种伦理约束,尚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于是又生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在礼教之上,虽以明显的等级约束,进而出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律条。伦理的法制化,将一切封建礼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触犯礼教,得到的不再是道德的评判,而是法制的惩罚了,可以说在君王治理国家上,这个帝王之术就较宇文泰与苏大人的什么以反治反有用的多了。
二皇子与太子年纪终究是小了许多,对于王先生今日所授的最生动,最有水准的一课,尚未明白多少,但站在数丈外的杨大人的感受就不一样了,中国古代自陈胜吴广起义,使得汉高祖一统天下,开创大汉王朝后,历代皇帝鉴于百姓起义的厉害,在治国与帝王之术摸索了一套别具一格的道路,可以说便是这条道路决定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朝局的稳定与长治久安,从根本上说,中国古代自汉代后就开始不断的摸索了这条道路了,汉初,在见识了秦朝法制所带来的陈胜吴广起义的恶果后,汉政权建立后,刘邦成功地运用无为而治,在全国推行郡国并行制,又以柔制刚,以守为攻,次第消灭了有严重分裂倾向的异姓王势力,并分封子弟,以扩大和巩固西汉政权的统治基础。在经济上则推行“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予民”的轻徭薄赋政策,使汉初经济得以复苏与发展。刘邦采用黄老之术治国,与其重要谋臣张良、萧何、曹参、陈平、王陵等都爱黄老之术也有关系。《史记?陈丞相世家》说:“陈丞相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史记?曹相国世家》说:“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本或无言字)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
吕后当政内,创自刘邦的休养生息的黄老政治进一步得到推行。她是遵守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遗嘱的,继续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而这些大臣们都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在经济上,实行轻赋税。对工商实行自由政策。在吕后统治时期,不论政治、法制、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均全面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汉书》说:“孝惠高后之时,海内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无为,故惠帝拱己,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史记?吕太后本纪》说:惠帝吕后时期“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政不出房门”。
汉文帝以代王身份继承大统,他特别注意信任和依靠前朝重臣,故刘邦时代的功臣周勃、陈平、灌婴、中屠嘉等人相继被任命为相。文帝好黄老之学,继续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主要做法是宽刑薄赋、自由工商。此后的皇帝多延续这种风格,如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恢复了春耕前皇帝亲耕的制度,多次下诏劝课农桑,常颁布减省租赋诏令,田租税十五税一减至三十税一,其间还有两年全免,徭役则从一年一月减至每三年一月;又允许百姓入粟拜爵、人粟赎罪。此外,文帝还下诏开放土地和山林资源,任民垦耕,废除盗铸钱令,开放金融。废除连坐法、诽谤妖言罪、肉刑等。汉景帝在位16年间,继续推行文帝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他在位时采用窦皇后的黄老治术,实行无为政治,节俭爱民,与民休养生息,田赋三十税一,人民负担减轻。把劝务农桑、人口增加、土地开垦作为地方官吏考核的标准;设立“力田”官以劝农;实行贵粟政策以提高农产品价格;在“募民徙塞下”,实行屯戍制度后,甚至一度取消了戍卒令。还大力兴办水利事业,以促进农业生产。可以说在汉朝初年,无为而治成为汉代皇帝在法制之外摸索出的一条新的治国之道,凡事“顺天之时,得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意”,不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以顺应民众的需求为重点来治理国家不要强加少数人的意志就可以很轻松或者说很顺利的治理国家,汉初所取得治国成效也是十分显著,进过秦朝末年战乱的朝局得意控制,经济迅速得到复苏与发展,粮多得没地放,铜钱多得没线穿。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可谓和乐者乎。”《汉书?食货志》也夸日:“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可以说汉初的无为而治给汉朝日后强大与繁荣奠定了基础,如果说没有后来的汉武帝,日后皇帝的差不多都会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
公元一百四十年,刚刚满了十六岁的汉武帝做了大汉王朝的皇帝,尽管这位帝王一生建立不少功勋,治国手段也多为后人所吹捧,但对于汉武帝破坏无为而治的路子还是有些怨言的,刚刚登基的汉武帝雄心万丈,不足二十一岁,便不顾群臣反对,重用董仲舒,独尊儒术。到二十七岁,汉武帝大权在手,真正实施了独尊儒术的政策,结束了文景之治清静守法的时代。汉武帝胡作非为,把文景之治多年积累的国力,短短几十年就耗干了,西汉王朝由盛转衰。《汉书》上说,“天下虚耗,人复相食”,全国人口死亡过半。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汉武帝“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鬼神,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
下诏谢罪。面对人口减半,饥民流民群起闹事,汉武帝晚年也开始悔过了,下了一道向全国人民谢罪的诏书。汉武帝也是中国唯一一个向人民谢罪的帝王,他在《轮台罪己诏》中日:“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强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这是说,当今的任务是停止朝廷苛暴的政策,不准再随便征税,全力从事农业生产,回到与民休息的政策中来。但路子已打开,无论是汉武帝,还是后来的帝王,对于手段上,大多都采用的是前期无为而治恢复战乱带给江山,百姓带来的创伤,后期则用儒家巩固其权势,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史学家交口称赞的大唐盛世也是走的这个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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