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什么“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都只是男子们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想出来的说辞,是他们为了控制女子们想出来的变态的法子。
人常说十指连心,脚和手一样,都是极敏感之处。当裹脚布在女孩年幼时就缠上女孩的双脚,一日日强自把女孩的双脚勒得疼痛、变形、直至彻底把脚趾折断——赵煜想象不到,一个人怎么会为了赢得别人的喜爱,能做到如此自轻、自残的地步!
赵煜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他曾经在白云山山间看到的那双二壮的脚。
尽管二壮的脚同样小,但无论怎么看都要比那些横躺在妓院里,柔顺的供他观瞻的妓女们的脚,要好看到不知多少倍!
赵煜知道二壮的脚是天足。
赵煜也是见了二壮的小脚之后,才觉得小脚的可爱——他虽然不赞成那些变态男人的审美,却也不得不承认,“小”总要精致些,会显得人更轻盈,确实更容易进入男人的眼目,获得他们心底的怜惜。
但自从赵煜在妓院里看了妓女们被裹断的、畸形的小脚后,赵煜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赵煜认为,如果“小”要以自残为代价,那还是算了吧——残疾并不能带来美感,只会让人觉得丑陋,不忍、不敢再细看。
赵煜暗暗在心里问自己,你是因为喜欢二壮的小脚才有了那样荒唐的一梦,但二壮总要长大,他往日那样的小脚也总要再长,到时候你是否就会因为这个人渐渐长大的脚而讨厌他?!
赵煜问罢自己又觉得茫然——自己竟是这样肤浅的人么?因为看到一个人的脚而喜欢一个人?又会因为那个人的脚长大了而不再喜欢那个人?那他成什么人了?是没有自主意识,被脚给控制了的行尸走肉么?!
那为什么在遇见二壮的前一二十年里,他没有因为看到谁的脚长得美,谁的脚长得小而看上谁?!
要说机遇,他看到二壮的脚是那么的偶然,然而喜欢上他的脚却是那样的干脆、直接,甚至想拿最华美的鞋子给那双脚穿上!如果说是偶然的机遇使然,那么前一二十年之间,他遇到这样的机遇才更多吧!
或者自己就不是因为二壮的脚小而看上他,而只是纯粹的出于对二壮这个人的喜爱而喜欢上他?
陈启不知怎地忽然想到这一层,只觉得心内如鼓般被人不经意间悄然擂响!
七叶不知道自家主子的心事,看着赵煜一会儿喜一会儿悲的脸色,只觉得今日的主子更加的变幻莫测、难以预料了。
两人骑着马一路不知不觉的又回到了赵府,七叶发现,出去了一圈的少爷似乎变得突然沉静起来。少爷嘴里虽然不说,但好像忽然间就有了自己的心事。
七叶不知道少爷这样,是好是坏。但少爷去了一趟妓院,没待多久就回来了——少爷没有因为见了花红柳绿,就沉溺于温柔乡中而无法自拔,这,怎么着都算作一件好事吧?
这样一想,七叶看着沉默的赵煜,慢慢放下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