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屠绪淘好米,放入电饭锅中。
苏迷将小龙虾与香辣蟹,分别加入西芹、莴笋跟青椒等蔬菜,进行翻炒。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效率又高。
苏迷将菜放入盘子里,又烧了一个清汤。
申屠绪盛了米饭,端出去,三人依次入座。
刚开始的用餐过程中,极其的安静,一如两兄弟平时的用餐氛围。
苏迷勾勾唇,带上一次性手套,剥好小龙虾,喂给身边的男人:“尝尝。”
申屠绪愣了愣,启唇吃下,面色也愈渐变暖。
两人的甜蜜互动,让目前单身的申屠泽,真切看在眼里,心里那叫一个羡慕妒忌恨!
看来,他应该再找个女朋友,谈谈恋爱了。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找一个像苏迷那样,又聪明又漂亮的女友?
用餐完毕后。
苏迷特意留给两人相处的时间,自己在厨房洗碗。
期间,申屠绪接了一个电话,回来以后,看见申屠泽正低头玩手机。
无意扫一眼,看见他跟两个女孩子聊騒。
申屠绪走过去,拿过他的手机,冷声道:“身为男人,最好不要轻易,与女人发生关系,否则以后,遇到真心喜欢的,你以往所有自以为丰富的情-史,都将成为她接受你的阻碍。”
漆黑夜空繁星众多,但他清楚的知道,终究有属于自己的那一颗。
在没有遇到,完全确定之前,不禁是为了自己,更为了那个她,他绝不会轻易与任何人有纠葛。
说他保守也好,心理有病也罢,总之他有自己的原则与底线。
现在的他,遇到了苏迷,更加认为,以往所有的决定与坚持,都是对的。
而申屠泽是他的弟弟,以前的事情,他不能改变,但以后,他还是希望,他能为未来喜欢的女人,保留那份真心与责任。
“老哥,我只是跟她们聊天而已,又没有怎么样?”
申屠泽很早恋爱,虽然不滥-情,但身边的女人,从来不缺,而且大多都是女人追求他。
他没真正喜欢过谁,白月光,朱砂痣,都不曾有过。
申屠绪眉头微蹙,将手机还给他:“你的事情,我以后不会再管。”
话落,转身走进厨房,只剩下申屠泽一人,陷入沉思。
苏迷在厨房,将两人的话,清晰听入耳中。
其实申屠泽,正如大部分男人一样,对爱情这东西,看的很淡,结束一段恋情,再重新开始,然而周而复始。
而自家男人,跟她一样偏执倔拗,宁缺也不愿意迁就。
别人的事,她不会去干涉,虽然是自家男人的弟弟,但有些事,还是要申屠泽想通才行。
九点钟左右,两兄弟乘车离开。
苏迷独自一人,坐在书桌前,开始整理半月内,所报道的新闻。
不得不说,苏迷的办事效率很高。
近一年的有误报道,都已被她纠正过来,只差一篇“丧心病狂无良妻”的有误报道,第二个小任务就能完成了。
虽然原剧情给出的资料少,大致说妻子怀孕期间,与多名男子乱来,导致肚子里的宝宝,感染了病毒。
可是因为那篇报道,那名女士却在第二天割腕自杀了,引起社会很大的关注。
眼下,洪昌义与周翠红那对夫妻刚结婚。
苏迷先行搜集资料,并在邓小狄那里,高价购买同步社交账号与电话的软件,以此随时了解事情的发展。
打开另一部手机,上面是洪昌义与周翠红,跟别人的聊天记录。
虽然这种做法太缺德,但能更好完成任务,她只能暂时侵-犯别人的隐私,一旦纠正错误报道,她会立即卸载粉粹软件。
近几日,根据洪昌义的聊天记录,似乎跟一个叫“猜心者”好友,言辞十分暧-昧。
苏迷将“猜心者”的账号,发给邓小狄,让他帮忙调查一下。
过了一会,提示音响起。
苏迷拿起鼠标轻轻一点,解压之后,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
她皱皱眉,发送一个问号过去:“?”
可是邓小狄,过了好久,都没有回复。
苏迷一时间有些莫名,又等了一会,刚想再问问什么情况,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一串陌生的号码。
苏迷犹豫一下,指尖轻滑,接通。
还未说话,无线电波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苏迷,你倒是挺厉害,连我弟弟都不放过,这么缺男人?”
邓文慧?
弟弟?
苏迷猛地一想,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俩人是姐弟!
这么说,刚才那份空白资料,是邓文慧做的手脚?
“我跟他只是合作关系,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既然现在知道了,以后会终止合作。”
说完,苏迷直接挂断电话。
左右这事不急,没了邓小狄,她自己也能解决。
次日一早。
苏迷来到报社,开完例会,坐在办公室,开始浏览各大网站,以及救助站的帖子。
身为记者,不可能一直在外面跑,有些新闻,大部分可以从网络获取,进行跟着跟踪。
半月以来,随着有误报道被澄清解决,苏迷莫名觉得……挺有意义的。
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视线停驻在救助流浪猫的帖子上。
快速浏览着页面,原本微蹙的眉头,越皱越紧,最后的视线,落在一些画面上……
“砰!”苏迷猛地握拳拍桌,低咒一声:“畜-生!”
虽然她知道,在某些不可描述的限制-级的行业里,那些事情都只是恶趣味而已,但在现实生活中,她从未想过,有人竟然对那些流浪猫流……残忍的侵-犯!
苏迷紧紧皱着眉,突然觉得胃中有些难受,强烈的干呕-慾,让她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以前她觉得,有了女友或老婆,还在外面胡乱产生男女关系,或是对女人家-暴,或是恋-童癖的男人,特别的恶心。
但现在,眼前的一幕幕,真实摆在她面前。
苏迷真心觉得,这种对动物进行虐-待,从而侵-犯的男人,才是最最令人极度恶心唾弃的!
——
ps:这是真实事件,在微-博上看到的,有图有真相。
虽然我不太懂法律,但我国应该没有明确的动物保护法,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写出来,最后也会用最惨烈的手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