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琳琅听到声音, 想探身去看屏幕。
眼前突然漆黑一片。
男人伸手掩住了她的眼睛。
即便是她是主谋, 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如此血腥的一幕。
“现在结果出来了。”他平静地说, “后续的事情, 我来。”
女孩纤长的睫毛颤动着, 缱绻般扫过傅熙掌心,给他一种柔弱的、纤细的、需要人呵护的美感。
“阿熙?”
琳琅像是不解问了一句。
她略微扬着脸,姣薄的唇红得润了, 微微咬着出一道印子, 就算是银夜下以歌声惑人的海妖, 也比不上这半分的风情。
他就这样捂住她的眼,低下头,与她亲吻。
“啊!救命——”
“杨露你这个贱人!”
凄厉的呼救在耳边响起。
而男人闭上眼, 温柔舔舐着他怀里的共犯。
郑思游废了。
这个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大神,现实世界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承受了三天三夜的屈辱, 绝望到一度想要自杀。
而杨露连夜跑路。
火车驶过大山开凿下的暗长隧道, 明灭的光照在她憔悴苍白的脸上, 眼里布满了红血丝, 像是刚刚从鬼窟里逃出来。车上有个好心人看她太瘦弱了,怪可怜的,好心给她打了一盒饭。
杨露看着红色的爪子,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哇的一声直接吐到对面乘客的身上, 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在乘客愤怒不已的骂声中,逃亡的女主两眼一黑,咕咚一声栽倒下去,不省人事。
在剧情崩盘到无法挽救的时候,顶着罪魁祸首的名头,琳琅穿着一身舒适的居家服,半靠在傅熙的身上,慵懒翻阅从不同地方送订过来的婚纱插画。
她跟男主要结婚了呢。
就在放了郑思游跟杨露的那一天晚上,这男人不声不响的,在荒郊野外,一个废弃破旧还死过人的工厂里,用最简陋的方式向她求了婚。
琳琅答应了。
书页被女孩轻轻翻动着,傅熙斜着身子靠在橘红色的坐垫上,他的手搁在她的肩膀上,指尖从她那绸缎般的秀发穿过,一遍又一遍的,不知厌倦,像是玩着什么有趣的游戏一样。
明澈的落地窗折射过午后的阳光,细碎的光影在风中摇摇晃晃,映在琳琅纤细雪白的足踝。
旁边是一盆翡翠欲滴的绿萝,是他跟琳琅逛市场的时候相中的。两人当时刚好经过花市,琳琅看得那盆绿萝生得精致可爱,便停留了一下,却并不打算买回去。
老板看这男俊女俏的一对儿,还得知他们即将结婚了,这下好了,他立马就说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带回新家也算是增添一点儿情趣,为贺新婚,他还打了个八折。
就冲着老板的祝福,傅熙二话不说就付钱了,打算搬过去装饰新居。
琳琅就笑他,说他不像是一个成熟出色的商人,这么乖巧就被老板给套牢了。
在人来人往的花市,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的一片,她就站在花海里边,湖绿色水鸟纹的系带长裙,露出纤细的肩头,然后歪着那张晒得红润诱人的脸,笑嘻嘻说,傅熙,你是不是傻。
傻吗?
因为是陪着人去看新婚家具,傅熙对这件事很上心,当天穿了一身考究笔挺的西装,格外的帅气俊朗。
只不过,当他手里多了一盆稍有重量的绿植,站在猛烈的太阳底下,这份翩翩风度就化成了泡影——他的后背全湿透了。
车子是停在花市的另一边,距离还不远,两人是一路走过去的。
那一天他狼狈惨了。
回到车上,他发觉underwear也难以幸免。
最尴尬的时候,偏偏琳琅还发现了,一直笑得乐不可支。
傅熙又好气又好笑,就把人抓过来,用汗味熏了她一通,还微笑着威胁说,要是她再闹,他就当场将人就地正/法,然后再换新衣服,他也不亏。
反正,最后她是住嘴了。
傅熙漫不经心看了那枝叶缠绕的小玩意一眼。
令他讶异的是,它居然开花了。
绿萝是一种很难开花的植物。
虽然那花并不算漂亮,甚至还有点儿丑,可他心里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
开花结果。
瓜熟蒂落。
他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些词。
心里就柔软的一塌糊涂。
他朦朦胧胧想着那个小身影,刚出生,脸蛋儿皱得像个猴子一样,红扑扑的,又小的可怜,软软的连脖子都立不起来。
小脑袋瓜啊,就蹭呀蹭的,拱呀拱的,使劲儿要挨到他。
“呐,琳琅,你喜欢孩子吗?”
他将嘴唇贴在她的耳边,亲吻了一下。
“怎么问这个问题?”琳琅从精美绝伦的婚纱插图里抬起头,仰着脸看着男人绝美出尘的轮廓,他的眼里盛着一种粼粼的柔情,像是撒了糖的蜜,已经溢出来了。
“你先回答我。”男人说。
“那当然是——”
讨厌咯。
一群麻烦的讨债鬼。
就她家那个破系统,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一枚,胆子那么小,竟敢背着她离家出走,现在还下落不明。
既然不回来,那就永远都别回来了。
就当死了吧。
“喜欢呢。”她报以微笑。
喜欢的恨不得想要掐死。
傅熙很高兴,“那我们以后生一个!”
琳琅:“哈?”
然后,这个高级精英型的男人兴致勃勃跟她讨论起了以后的养娃日常,比如说如何胎教,以后小公主的房间要怎么布置。他要当个全能爸爸,教她读书认字、穿衣吃饭,教会她足够生存的能力。
“你就那么确定是个女孩儿?”琳琅挑眉。
“我希望是个女孩,她必须是个女孩。”他无比严肃地说。
这样,总有一天她长大了,要出嫁,去到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而琳琅,就是他的了。
他可以尽情独占这个人一辈子。
逃跑的杨露被郑家的人抓了回去,逼迫她嫁给郑思游。
两人互相折磨,时常弄得伤痕累累的。
郑思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报复琳琅,是她毁了自己的一生,他也要这个恶毒女人尝尝他受到的耻辱!在长辈的痛心疾首下,他卖掉了郑家大部分的股份,花了重金去收集那天的绑架证据。
但很明显,证据早被清理过了,人也死了。
始终没找到是谁动手的。
因为他消失的地方正好是摄像头的盲区。
于是郑思游又四处搜寻那座山以及工厂。
琳琅故意留了一丝破绽,在那家废弃的工厂里掉了一条手链。
接受委托的警察找上门来了。
他们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她松松扎着一个丸子头,居家服上印着一只慵懒揉眼的小黑猫,一双纤细笔直的腿,正光脚踩在地板上。
眼眸水雾朦胧的,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又不穿鞋,是想着凉么?你就这么喜欢惹我生气?”后头是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他俊秀的轮廓在逆光中若隐若现。
男人宽肩瘦腰,低领的白色毛衣穿出了性感的味道,锁骨优美蜿蜒着,显得细长精致。
然后,越过琳琅的肩膀,他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
“麻烦先等一下。”
傅熙说着,将琳琅抱起来安置在沙发上,单膝跪地,将她的小脚塞进那双毛绒绒的拖鞋里。
“乖乖的,等我回来。”
他倾尽所有的深情,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滚烫的。
等我回来,我们就举行婚礼。
就在你最喜欢的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镇。
你一定要替我生个女孩。
她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傅不遇。
然后,他去了。
再没有回来。
他杀了人。
无期徒刑。
在一群早已发福的中年妇女里,站着一个身姿窈窕、五官明艳的女郎。这里的工作人员抱着资料走过时,都会上前跟她搭一两句话,显然她已经是“熟客”了。
“你今天来的很早呢,平常一般都是下午的。”
殷勤的年轻狱警给她倒一杯温水,不过其他人是没有这个待遇。
大婶们不满嘀咕起来。
“谢谢。”琳琅接过杯子,在掌心里旋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他……还好吗?”
对方的脸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没事。”
至少,还没死。
对方应该不知道吧?只要她每来探监一次,那个俊美的男人都会被狱霸们狠狠修理一顿。
这所监狱里关押的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人,仗着一身蛮力,专门欺负瘦弱的新人,最喜欢的就是揪住别人的头发,像砸大西瓜一样砰砰摔到墙上。
然后笑嘻嘻的观看血浆迸溅的场景。
终日以此为乐。
傅熙是他们嫉妒的对象,下起手来就更狠了。
这个男人明明犯了杀人罪,判处了无期徒刑,一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可就算这样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终有一个痴情的女人守着他,不离不弃。
大家都是一样的烂泥,以后也只能腐朽在监狱里,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双眼中充满着希望?
大佬们不爽了,天天盯着他找茬。
男人几次被打到送进医院,医生们以为他没救了,结果又奇迹般活了下来。
傅熙正在积极接受劳改,打算减刑成功后同琳琅团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从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上级怜惜他是一个高智商的人才,给他开了绿灯。
毕竟当初死的那个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年轻人犯不着因为这个死有余辜的家伙搭上自己的余生。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