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一群人瞒着傅熙筹划起来。
“嫂子, 哥要是知道了, 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 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 亲和友善, 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 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 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 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 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 不急不躁, 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 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 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 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 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 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 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 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VIP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华又迷恋上了下厨。
琳琅是他的唯一品尝者。
美曰其名是为了捕捉厨艺灵感,谢珧华拉着人到处溜达。
他们去的是那些并不出名却格外惊艳的小店铺,藏在一些古镇深巷里,粉墙黛瓦,抄手游廊,有岁月亲吻过的味道。
托他的福,琳琅遍尝了不少的偏门美食。
亏他神通广大,连一些没有标记在地图上的神秘地方都能找得到。琳琅听说这家伙以前还是一个路痴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以说,比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的男主,弟弟般撒娇毒舌又贴心的谢珧华更像是她的恋人,两人打一通晚安电话的时间都比傅熙陪在琳琅身边要长。
看在眼里的傅母觉得不得劲儿,可她又不能说谢珧华做的不对,毕竟他也是奉了傅熙的“命令”来照顾琳琅。
难道骂人家说你做得太好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好在儿子也跟她说了,两人的感情稳定,等毕业就扯证结婚。
心里七上八下的傅母总算心安了下来。
琳琅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丽姑娘,跟傅家相处融洽,傅老爷子就盼着孙媳妇进门,两人好痛痛快快杀上几盘。
她虽然是傅熙正在交往的女友,未来的变数也多,可傅家人是铁了心认她做未来女主人。
至于被一些人议论的杨露,两老压根不放在眼里。
傅熙生日的当天晚上,琳琅发号施令。
“现在十一点,也差不多了,我去见面会偷偷把人带出来。阿华,你负责通知伯母他们,记得把人安全接到这里,不然有你好看。”
“我好怕呀,嫂子你还能吃了我啊?”谢珧华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受惊的龙猫,萌态十足。
“别闹,信不信我打你啊!”女孩笑着横了他一眼,那眼波在灯光下愈发熠熠生辉。她挽着头发,细薄的耳垂饰着一串精致的红宝石,衬得脖颈雪白修长。
“知道了女王陛下,保证完成任务!”谢珧华看着他前日挑的坠子在主人的耳边柔媚乱晃着,轻笑了一下,乖乖做了个军礼。
一些哥们就取笑谢珧华太怂了,在嫂子面前一秒变温顺大猫,他之前可没有这么好合作呢。
谢珧华笑眯眯的,也没有生气。
现在是现在,从前是从前,那怎么能一样?
琳琅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到时候就看你们的了,可不要给我掉链子!”
“没问题,嫂子!”
“姑奶奶放一百个心!”
谢珧华陪着她下楼,很熟练把外套给她披上,侧过身拦了一辆出租车。
“等一下,你口红弄到脸上。”
“是吗?可能是下楼的时候蹭到了吧。”
琳琅不以为然,打算翻包用湿纸巾跟镜子擦一下。
谢珧华笑,“哪用得着这么麻烦?别让师傅等久了。”
他略微弯下腰,刘海细碎掩着眉眼,用拇指指腹压了一下她的殷红唇角,那触感柔软轻盈,仿佛飘荡在云端里。他眼神微暗,轻轻拭去了那道痕迹,露出一个爽朗的笑脸,“好了,路上注意安全。”
人畜无害的美少年,总能叫人轻易放下防备。
谁知道他心里住了一头虎视眈眈的恶狼呢。
什么都没留下。
女配部并不欢迎她。
原因也简单,女配总是要被女主压上一头,任务结局都不会太过美满,这怨气,自然要撒到在女主部待过的琳琅头上了。
琳琅无所谓,这些小儿科的把戏还真吓不倒她。
她很快揭下第一份任务。
这次的剧情是师生恋,一个长着天使般面孔实则腹黑的男学生,一个温柔迷糊身材火辣的女老师,猫与老鼠之间上演一场浪漫的爱情故事。
而她,江琳琅,是男主的前女友,一个天真的千金小姐。
“起云,这是你姐姐,琳琅!”江父和蔼地说。
“姐姐!”男孩子脆生生叫了一句,仰着小脑瓜,睫毛浓密细长,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着满满的仰慕,“没想到我也有漂亮的姐姐了,真的好高兴啊!”
不,那是骗人的。
琳琅知道,这家伙除了长着一张天使般的面孔,从头到尾,黑如墨汁。
这个十一岁的男孩是江父再婚对象的儿子,从今天起,会成为她的继弟,住进江家,编织蜜糖陷阱,一步步引诱名义上的姐姐,让她变成自己的地下情人。
等男主遇上女主,那个命定的女人,他就毫不犹豫抛弃了这枚棋子。事情一曝光,大家都认为是年长的姐姐引诱了不谙世事的弟弟,大发雷霆的江父将女人赶出了家门。
等江家人再想找回她时,江琳琅已经在一群别有用心的朋友引导下,成了令人唾弃的坐台女。
“那么,从今天起……”她牵起对方的手贴在脸边,眉眼弯成了漂亮的新月,“就让我们就好好相处,好吗?”
江起云一怔。
十六岁的女孩,不施粉黛,如一支亭亭玉立的雨荷,清纯而娇艳。
“好!”
男孩甜蜜笑了,一粒突出的小虎牙格外可爱。
但是,除去初次见面,琳琅对这个新弟弟没有表现出格外的偏爱。她依旧按时到女子高中上学,周末就跟要好的女伴们游玩,洋溢着青春少女的气息。
她似乎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江家的变化。
江父带着新婚妻子旅游去了,长女江琳琅又忙于学业与交际,而唯一留在家里的小主人,偏偏长得粉嫩可爱,又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这就给了某些人有机可乘的机会。
琳琅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自己的人设可是纯洁天真的千金小姐呢。
之前,男主住进江家来,江琳琅是真为有了弟弟而高兴,为他忙前忙后,家里的佣人不敢小瞧这位小少爷,一切都给他最好的。
这小狼崽却不知感恩,把江琳琅变成他玩乐的床伴,有了“真爱”后就一脚踢开,装成受害者的模样,不仅把原本的嫡长女从家产分配中摘出去,顺带得到了女主的同情怜惜,顺理成章滚到一起。
啧,这种小恶魔,多摔几个跟头才好。
无视了新弟弟的求救“暗示”,琳琅琢磨起这次的任务来。
一般来说,女配是男女主感情道路的催化剂,前期是白月光、朱砂痣的存在,不过只要女主一出现,好好的脑子立刻就残了,各种开黑陷害女主,却总是好死不死让男主看到,早早就领了盒饭!
所以……要恶毒吗?
琳琅双手支腮,脸颊的两粒酒窝若隐若现。
她可不会犯那种自己下手被当场逮住的低级错误哦。
——借刀杀人,方为王道。
琳琅这天难得有空待在家里,她的新弟弟正一脸纯洁背诵着英语课文,完毕后,睁着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想要讨赏。
时候也差不多了。
琳琅说,“不如,我明天带你玩水吧?”
旁边跟木头一样杵着的保姆立马说,“小姐,万万不可啊,小少爷还那么小,会着凉的!”
琳琅瞥了这保姆一眼,四十出头,富态圆润,是那种很普通的妈妈型人物,平时待人都很和善。
然而,她早年因为生不出儿子被夫家抛弃,对漂亮男童抱有一种十分畸形又扭曲的爱慕。
江起云这粉嫩的小金童自然就成为了她的下手对象。
但男主虽然年纪小小,显然不是忍气吞声的主儿。
琳琅不过是给了他一个楔子,他自动就把整部戏给演全了。
只见那张白嫩的小脸上满是可惜之色,一边掀开自己的衣裳,指着那道触目惊心的新疤痕说,“姐,要不等云云的这里好了点,不再疼了,咱们再去吧?”
保姆脸色大变,抖成筛糠一样。
“噗通”一下就跪下了,结结巴巴地说:“这个,这不是我……”
琳琅自然是报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押着脸色灰白的保姆上车。
受害者一副无辜不解的表情,清脆地问,“警察叔叔,你们为什么要抓张婶呀?”
场上的人沉默了。
他们不知该如何跟这个天真小孩子说,他眼里和蔼可亲的大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把信赖自己的小孩子当作发泄的对象,整日以虐待他为乐。
这孩子日后若是长大了,知道了这回事,受伤的心灵又该如何抚慰?这会不会造成他恐惧女性的阴影呢?
满室寂静中,那长发垂腰的少女伸手一揽,将男孩抱到自己的怀里,细长的手指轻轻梳理对方柔软的发,声音柔软。
“那是张婶犯了错,警察叔叔才要抓她的。等她改过自新了,自然可以出来,重新做人。你们书上不是有那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云云要是犯错了,只要能改正过来,姐姐一样会喜欢你的呀!”
这一刻,这白裙飘然的少女犹如落入凡间的天使。
小男孩甜甜地笑了,搂着她纤腰不放,“云云也最喜欢姐姐的了!”
才怪。
警察们看到这温馨一幕,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远在国外的江父听闻这件事,对长女的应急处理表示满意。同时他也吩咐了管家,雇来一个更加可靠的保姆来照顾年幼的少爷。
然而,小孩子的喜欢是一发不可收拾的,自从琳琅主动抱了人以后,江起云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上来。生活保姆基本如同虚设。
有一回,佣人喊小少爷起床,发现里面没人,慌急了,找遍了整栋别墅,绝望之下差点要报警了,后来发现罪魁祸首搂着姐姐的脖子睡得正香。
此后,佣人心里都有谱了:小少爷要是不在房间里,那准是在大小姐的卧室里。
她披上衣衫,把剑拿下来,剑鞘上刻着饕餮纹路。
戾气深重,还是一把杀人饮血的凶剑呢。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挂在日常起居的寝殿之中,陛下你很任性哦。
琳琅随意挽了个漂亮繁复的剑花,幸好,不算生疏,毕竟当时可是她生存的技能。
女人撩了撩耳边的碎发,勾唇一笑。
也不知道这把嗜血的长剑,是否尝过它主人的血?
熟睡中的男人很敏锐,只是还没避开,胸口一痛,鲜血飞溅。
琳琅嗅到了那股浓烈的血腥味,不由得更愉悦了。
浑身的神经都好像颤栗了。
“有刺——”
他刚想喊,对方手腕灵活一转,凛冽的寒光斜斜刺过来了。
干脆利落的又戳了一个血窟窿。
魏帝又惊又怒,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好在男人也不是花架子,反应过来后忍着疼痛迅速将人制服,一招锁住喉咙。
结果,粗糙的手掌触到的是细腻的肌肤。
他一愣,偏头打量起这大胆的“刺客”。
寝宫里的纱帐被风吹起,掠过女人的雪白脚踝。
只见她眉如春黛,眼盈秋水,秀骨清像,偏偏眼尾沾染了一缕血迹,平添几分惑人的妖冶。
“你是……”魏帝有些惊疑不定。
对方的身子突然往后倒。
裙摆如莲花般散开。
他一手将人拉了回来,抱在怀里,试探了一下鼻息,幸好只是晕了过去而已。
刺伤了皇帝就玩昏迷,真刺激。
琳琅暗想着。
这男配要是反应再慢点……姐妥妥的给你耍一出偷龙转凤的剧情。
太可惜了。
一听到皇帝的召唤,太医院的人匆忙赶来。
“陛下,臣先给你包扎……”
“小伤而已。”魏琛眉宇冷厉,“先给她看。”
这个女人好大的胆子,欺骗了他还不算,竟敢行刺于他!
可是不得不说,她成功颠覆了魏琛对那些千金闺秀的认知!
柔弱,美丽,却也贞烈!
那种仇恨的眼神,很烈,很美!
让人很有征服的欲望!
明黄纱帐下露出一截雪藕的手腕,侍女绑上红线,太医在屏风外轮流探脉。
为首的太医微微皱眉,似是犹豫不决。
“说。”
魏琛踹了他一脚。
“娘娘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一时郁结于心,陷入昏迷,老臣开几副药便可转醒无碍。不过娘娘脉象极虚,是……是夭亡之兆。”
“以后你们几人,专门负责她,若有一丝毛病,朕决不轻饶。”
帝王面如沉水。
他亲爱的弟弟玩了一手偷天换日,不惜违背君子之约把他的未婚妻打包送进宫里,要是这么轻易地死掉了,那岂不是太可惜?
再说了,这个美人儿还挺有个性的,蔑视皇威,公然弑君,他好久都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人了!
要是琳琅知道魏琛的内心想法,估计要来上一句。
谁叫陛下你是抖M呢?
上朝的时候,魏琛百无聊赖拨弄着冕琉。
等群臣上奏完,接近尾声,高台上的帝王突然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