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他胡乱想着, 这大概是女孩子的手,柔若无骨,指甲圆润,还有一股栀子花的香味。
不, 不对!
谢珧华猛然惊醒。
一把擒住了那只手。
女孩被吓了一大跳, 杏仁般明净温暖的眼眸无措看着他, 就像一张柔软的白纸。
“是做恶梦了吗?”
她伸手从柜头里抽出纸巾, 替谢珧华擦拭额上的冷汗。
谢珧华紧紧盯着她。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放轻了声音。
对方迷茫看着他,似乎在回想着。
“你是……谁”
渐渐地, 她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本就没有血色的嘴唇被她咬出鲜血来。
谢珧华连忙搂住她, 轻声哄道, “想不起来也没关系, 有我在, 我记得你的一切, 以后会一件一件说给你听。”
女孩攀着男孩宽阔的肩膀, 小声地问,“那……你是谁?我们是认识的吧?”
“当然。”
谢珧华脸色不变。
“我是你男朋友。”
啧, 这小狼崽子还挺有心计的。
在她失忆的时候想趁虚而入?
“可是, 我看你长得比较像我弟弟呢。”琳琅犹豫地说,那就偏不让你容易得逞。
“从面相上看, 我可能有点嫩, 像高中生, 你以前也这样说过。”谢珧华给她倒了一杯温水。
他继续微笑,“不过某些方面的尺寸应该是令你满意的。”
“噗——”
琳琅直接喷他一脸。
这人该不会是坏掉了吧?
说好的纯情大男孩呢?
“对、对不起!”女孩慌忙擦拭着他脸上的水迹。
谢珧华一本正经地说,“这算什么,我连你的口水都吃过。”
琳琅:“……”
“我总觉得你在骗我。”她认真地说。
果然,她就算是失忆,也没有那么好骗。
谢珧华早料到这种情况,因此并不慌乱。
他伸手碰了碰她耳边的宝石耳坠,那醇美的酒红色折射到他的眼瞳里,魅惑极了,“这对耳坠是我前天给你买的,上面有你我名字的拼音缩写,账单还在我那边呢。你说,要不是男朋友,谁肯给你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冤大头吗?”
琳琅表面被说服了,心底却在轻笑。
谢小朋友,你这个可是在颠倒黑白哦!
不过,连她也没想到,这小小的宝石耳坠里竟有这么一番意义。
这厮似乎是对她虎视眈眈已久。
要是傅熙知道是他亲自往自己身边放了条恶狼,估计是要悔得肠子都青了。
啧,她是越来越期待崩坏的剧情了。
主治医生进来了,一个和蔼的中年人。谢珧华跟他讲明情况,他有些讶异看了“病人”好几眼。
在琳琅精湛的演技之下,“选择性失忆”的病症很快得到了医师们的认同。
“你要去哪里?”
见谢珧华这个“男朋友”要离开,琳琅摆出了焦躁的神情,有些不安,又有些恐惧,死死拽着他的衣角。
“乖,你一天没吃东西了,我下楼买菜,给你煮点粥暖暖胃。”谢珧华迅速进入了男友的角色,温情脉脉吻了吻她的额头,“要是你害怕,就先睡一会儿,等你睡醒了,我就回来了。”
“那你快一点,我就给你十分钟。”她恋恋不舍地说。
“好。”谢珧华稀罕摸了摸她的脸颊,温柔的勾唇一笑,像是对着他心爱的、有些任性的美丽妻子。
这个时候,谢珧华倒是意外表现出男人的成熟冷静一面。
毕竟知心弟弟这个角色,他早演腻了。
他可以不用再压抑自己的欲望,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
那个在梦中花海躺在他身下羞怯微笑的女孩,迟早有一天,他会让臆想的场景变成真正的现实。
欺骗一无所知的人,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可他不在乎,达到目的更重要。
等他们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家庭跟孩子,她就算恢复了记忆,也无法割舍这段开花结果的感情经历。
到时候他再装个可怜,使出一些苦肉计,让孩子们帮忙求情,她还能那么坚决吗?女人一旦犹豫,就会心软,而一旦心软……
谢珧华微微一笑。
她会是永远的谢太太。
他关上房门,傅母拎着一大堆东西迎面走来,身后还跟几个男生,专门是来探望。
“我儿媳妇怎么样了?”
“嫂子没事吧?”
谢珧华接过傅母手上的袋子,犹豫了片刻,一脸沉痛的说,“大概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她现在暂时失忆了,把我当成了男朋友。你们在她面前先不要提老大的事情,免得她情绪更不稳定。”
傅母瞠目结舌,“失忆?怎么会这样?”
她正想说他“冒充”琳琅的男朋友会不会不太合适,那个爽朗的大男孩似是对傅母无意提起,“从昨晚到现在,老大都是关机状态,可能是正忙着呢。”
所以忙到连女朋友出事了也不知道?
傅母读懂了谢珧华那句话的深层含义,立刻把嘴闭紧了。
傅母探望琳琅的时候,多数是以“上司婆婆”的身份,这层关系显然比不上“男朋友”谢珧华,琳琅对她的态度很亲切,却也是客套疏离的。
她是真的有点儿急,万一琳琅始终记不起来怎么办?
可是她记起来的又是痛苦的回忆,对儿子的印象肯定不会太好!她不由得埋怨傅熙,那个破见面会真的那么重要吗?小心他的媳妇拐跑了没地儿哭去!
傅熙完全不知道他的兄弟暗戳戳的要挖他墙角,见面会之后一帮人起哄说要来一场海上的豪华七日游,他作为公会的帮主没法推辞。
他的手机被杨露摔坏了,只好让她通知公司的人,他暂且休假几天,并让琳琅不要担心。
可谁知道呢,杨露是答应的好好的,压根没将消息发出去。
一个美丽的误会就诞生了。
傅熙的生日在七月初九。
贴心的女友想要给傅熙准备一个盛大的生日宴会,得到了兄弟团的迅速响应。
一群人瞒着傅熙筹划起来。
“嫂子,哥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亲和友善,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VIP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华又迷恋上了下厨。
琳琅是他的唯一品尝者。
美曰其名是为了捕捉厨艺灵感,谢珧华拉着人到处溜达。
他们去的是那些并不出名却格外惊艳的小店铺,藏在一些古镇深巷里,粉墙黛瓦,抄手游廊,有岁月亲吻过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