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苏明筝如约又载了陈玟到小镇上报案,小镇的警察局距离镇公所不远,应该说镇上象样的公共建设都在那个广场四周,今天是星期日,镇公所是不开的,但警察局当然是24小时营业。
将脚踏车锁在广场旁的停车杆,苏明筝跺了跺脚缓解大腿肌肉的酸痛,口鼻间也因为喘气而不断冒着白烟,用脚踏车载女生果然是初中、高中生才适合做的活动呀──她吐槽着自己,不过表面当然还是挺直腰杆,作出磊落轻松的模样,苏大小姐在国外还是很注重形象呀。
星期日的上午,广场上的行人络绎不绝,因为小镇象样的商店也集中在广场延伸出的两条街道。
“真要去见警察先生啦?我好紧张,你不紧张吗?我好紧张。”
陈玟来的时候坐在脚踏车后座,不需要使力,身上还是冷的,不断对手掌呵气,然后用力互搓。
两个东方女子往前走,混入了人潮中。就在这时,陈玟忽然用力拉住苏明筝的手肘,将原本面朝前的苏明筝都扯了个侧身。
“怎么了?”苏明筝用中文问。
陈玟的表情看来像不敢置信,用力睁大了眼睛,“我、我看见了昨天偷走我钱包的小偷。”
苏明筝顺着她的眼光找寻到一个留着烙腮胡的大叔,服装邋遢,有丝流浪汉的气质,但眼珠子转得格外灵活,蹲在路旁的门阶上,正啃着一份潜艇堡,眼睛却一瞬不瞬地观察着过路的人。
“你确定是他?”要说像或许是有些像吧。
“我确定是他。”陈玟很郑重地宣示,“昨天发现钱包掉了后,我回想过,就只有他撞了我一下。”
“我钱包就是在这附近掉的,所以我才待在这里等。”
“可惜昨天他已经不营业了。”苏明筝还想调侃一句,没想到陈玟已经大步跑了过去。
搞什么呀!难道是想捉小偷!?你知不知道外国的小偷都很凶的,弄不好还有枪。
苏明筝没想到陈玟这位姐姐竟如此躁动──是过动儿吗!
那位大叔发现陈玟气势汹汹地朝自己跑来,第一个反应是:跑呀──看来是个谨慎的小偷。
事情都变成这样了,苏明筝看着仅离五十公尺远的警察局竟是没有机会走进去,只好用外文请附近的路人帮忙报警,也不管有没有人照做,自己先追过去了。
那名小偷十分狡猾,对附近街道地形也有足够的了解,看似抱头乱钻却越钻越深入罕有人迹的小巷里,让苏明筝更是担心,而陈玟姐姐完全发挥傻大胆的威力,竟然能在小偷身后紧追不放。
算了,看来那个小偷还是挺胆小的,苏明筝看了看四周,毕竟待了近两年这附近她也不陌生,干脆对陈玟用中文说了声:“我绕捷径过去,我们包围住他。”然后苏明筝便离开了两人,穿梭进另一条小巷。
苏明筝果然成功地在一条夹巷里截住了那名小偷,不过她到场时情况不大妙,或许是陈玟跑得太快、快把人抓到了,或许是那名小偷看四下无人决定使出狠招,苏明筝看见的就是那名小偷拿着把匕首威胁陈玟的画面。
事态紧急,没有时间多犹豫,苏明筝大声地用外文喊出:“我到了!我成功了!”
果然,背后忽然传出的声音让小偷分了心,忍不住转头看是什么人。
就在苏明筝准备与持刀凶徒缠斗之际,她眼睁睁看见那名看来心肺功能不错,应当没有疾病在身的大叔软倒了下来,像一滩烂泥倒在脏地上,露出身后的陈玟。
不用说了,就是这位傻大胆做的,陈玟彷佛惊吓得全身都僵硬了,手还比着手刀的形状。
不过,胆子还真大呀,而且这位姐姐又让苏明筝另眼相看了,除了胆子大以外行动力和身手都不似普通女人。
果然,这个不普通的女人在惊吓过后,马上蹲下身,扒开了人家大男人的衣服,好吧,其实是外套。
在苏明筝慢慢走过去其间,陈玟发出了声惊呼,顺着她的动作苏明筝看见了那个男人的外套内里,外表朴实无华的冬季外套,内里是特制的,缝满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排口袋,可以看见已经有近六成的口袋装了不同样式的钱包。
业绩不错呀,还不到中午呢……苏明筝也开了眼界呢。
“没有我的……”蹲在地上的陈玟突然用小狗的眼神仰望着苏明筝,让苏明筝一瞬间都觉得『她好可怜?』
不过小狗眼睛只是前招,大招立马就上了,陈玟挥拳打了小偷的脸,傻大胆傻到这种程度苏明筝都不想待在原地了,忍不住往外走了两步。
我不认识这个女人…我不认识这个女人……我只是来念书的,可不是来破获犯罪团伙的。
站得远远的苏明筝一心只想置身事外,就在她吃瓜群众的眼神下,陈玟打醒了刚被她打晕的小偷先生,反过来用匕首装凶威胁了小偷把她的钱包回给她,即使苏明筝觉得她装凶的演技好差,亮晃晃的匕首不是假,小偷把她带到了小巷边的水沟边,掰起水沟盖,一串串的钱包就像粽子一样被绑着水沟盖下,除了臭味外倒是无损。
那名小偷还大声嚷着:自己不是坏人,他没有把钱包直接丢进下水道里就是希望之后这些钱包的主人还能找回钱包,他真的是好人。
当然,陈玟找到自己的钱包打开,钞票是归零的,再怎么『善良』的小偷都不可能留下一块钱。
苏明筝觉得听见陈玟发出了极软极糯『哼』的一声,然后她就去扒男人的裤子了,不是,是掏口袋。
陈玟把小偷装在口袋里的钞票全掏出来,拿了某个数,装进自己的钱包。
后来,两个人齐力将小偷的双脚用他自己的外套绑好,让他像走两人三脚一样没办法跨大步,将人赶着往回走,在半途上遇到路人报案后追过来,甜甜圈吃太多挺着怀胎八个月肚子的警察叔叔。
被抓去做了半天笔录,结束后陈玟还兴奋地大大伸了个懒腰,神采飞扬。
“太刺激了,我果然没来错──”
看着她的满脸笑意,苏明筝觉得她说这句话是发自内心……怎么、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但是和她一起,心头似乎恣意了很多。
她在国内,一定是个出色的人物吧?苏明筝愈发有这样的猜测,不过在国内她肯定不会像今日这样行动,会有着另一套面具,而出国,就是为了追寻新鲜与冒险,才做了这样的冒进。
出色的人时常喜欢追求冒险,苏明筝知道有许多商场纵横之人不是喜欢到豪华赌场,不然就是挑战极限运动,就连苏明筝自己过去都常参加圈子里的赛车。
当然,这只是猜测,可能陈玟就只是个傻大胆。
就在苏明筝揣测人之际,陈玟忽然回头对她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直如一个小太阳,“我钱包找回来了,我们去改善饮食吧。快打电话给布丽姬。”
找回钱包的陈玟证件也通通找回来了,至少那个小偷为了这个称赞自己善良倒是不亏,只是苏明筝觉得那串钱包的数量大约只是那名小偷先生一两天的业绩,或许他只是习惯累积一定时间后才去远处销毁,但陈玟的确是幸运,她还在这两天之列。
不需要重□□件的陈玟也不搬走,继续赖在苏明筝与布丽姬家,随遇而安地在沙发建窝,每天也不远游,悠悠哉哉地在可一日来回的地域中闲逛,苏明筝发现她跑到了自己学校,两人在图书馆相遇,还不止一天是如此,陈玟就这么在戴维斯大学与附近的苇河、静湖之类的大学学生常去的地点游逛,也跟苏明筝去了农夫市集,全都不是知名景点,可说得上是最不敬业游客。
陈玟还扬言要与苏明筝和布丽姬一起过圣诞节──反正也没剩几天了,她说。
但就在12月24日,还躺在沙发上睡眼惺忪的陈玟迷迷糊糊坐起了身,然后眼睛与嘴巴就悄悄地张开了。
“你是要干什么呀?”她问苏明筝。
苏明筝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穿鞋,斜睨了她一眼。
今天的苏明筝特别不同,这是陈玟从未见过的一面。
首先,苏明筝化妆了,在陈玟的印象中苏明筝就是素面朝天的学生,穿着半新的外套与牛仔裤,随便扎着头发,今天她竟然化妆了。
而且化妆后还格外有气势,头发批散开来,看起来是昨晚有到美发沙龙整理过,染发的色泽均匀、富有光泽,烫了恰好的波浪卷度,因为昨晚苏明筝弄得太晚,陈玟都先睡了──
更值得讶异的是苏明筝身上不是那几件半新耐磨的外套,而是正式套装,庄重的丝质衬衫搭配质料高档剪裁精致的西装外套,陈玟看得意外眼熟: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