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放下手中的毛笔,又仔细看了一下自己所写的这段碑文,越发的为自己所写的碑文感到满意。
作为当世最出名的书法家、辞赋作者,蔡邕可是没少利用自己的这个属性挣外快,给去世的达官显贵们写碑文便是他来钱的一个重要手段。
说起来也是有些讽刺,作为汉末最为着名的史学家,蔡邕正经的史学着作已经基本消失在了漫长的历史中,甚至蔡邕参与编写、一度和《史记》《汉书》并称的《汉纪》也已经失传,但是蔡邕给很多达官显贵们写的碑文却是流传到了后世。
传世的《蔡中郎文集》保留了蔡邕七十余篇作品,其中多数是碑铭。碑铭虽然有歌功颂德的成份,但它的史料价值却很高,个碑传所传记的一些人,《后汉书》颇缺其传,故碑又成了独一无整二的史料。
“大人笔力又涨了不少,只是这碑文的内容却是有些过了,我都不知道咱们大汉王朝何时竟然出了这么一个清官能吏!”而就在蔡邕在那里欣赏自己作品的时候,一个托着砚台的明媚少女,带着点儿不屑得说道。
在这个少女身后还站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女童,正拉着少女的衣衫跟在后面。这一对女孩便是蔡邕的女儿蔡琰和蔡瑶,正是蔡邕的心头肉。
“琰儿,为死者讳这事本来就是一种惯例,更何况收了人家那么多的财物,自然要好好给人雕琢一番!”而对女儿的不屑,蔡邕也是呵呵一笑,满脸都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关爱。
蔡邕也是知道自己所写的那些碑文里面有多少的肉麻吹捧,以至于他曾经对好友说卢植说,我作的碑铭有很多,都有些感到惭愧,只有为名士郭泰写的碑没有愧色。
也就在这个时候,蔡府的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莫名的声音,让熟悉音律的蔡氏父女都是微微一愣,因为这种声音并不是他们两人所知的任何乐器发出的声音。
“大人,这声音听着好生怪异!我从来没有听过类似的声音!”就在蔡氏父女在那里对视的时候,蔡邕的小女儿蔡瑶也是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瑶儿,你的耳力不错啊!”蔡邕也是爱恋得抚摸了一下小女儿的脑袋。
“大人,我想请问您能从这段音乐中听出什么来没有?”也就在这会儿功夫,外面的声音依旧不简短,但是比起一开始那杂乱无章得声音,现在已经非常流畅,甚至可以说是成曲。
听了这曲子的蔡琰也是非常诧异,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这种新鲜出炉的乐器竟然出现在自家门外,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就像是司马相如在卓文君面前弹奏的《凤求凰》,还不是为了贪图卓文君的美貌,还有背后卓王孙的万贯家财。
而蔡琰的父亲蔡邕却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乐师,能够听出音乐的内在含义和声外之音。
在陈留老家时,蔡邕应邻人之召去饮酒,到达时乡人已酒酣,蔡邕听到屏后弹琴之声,仔细听之,觉得琴音有“杀心”,便返回家去。主人得知蔡邕至门而去,便向蔡邕追问何故。
蔡邕说了原因,双方一对质,原来在蔡邕来到乡人家里的时候,弹琴之人恰好看见一只螳螂正要扑向鸣蝉,蝉将飞走还没有飞走,螳螂的动作一前一后。弹琴者心里有些担心,唯恐螳螂丧失了机会,所以才将杀心透露到琴声之中。
这件事情蔡琰只是听人说过,并没有亲见,但是跟随父亲避祸于吴地的时候,蔡琰和父亲同时听到一块桐木在火中爆裂的声音,蔡琰没听说什么来,但是蔡邕却是听出这块木头非常适合做琴,便把这块桐木捡了出来。
结果这块木头制作的琴果然音色非常美妙,只是木头的尾部已经被烧焦了,因此这琴被叫做焦尾琴。
虽然蔡琰不知道焦尾琴被后世评为中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但这并不妨碍她对父亲的崇拜,觉得父亲能够从音乐中听说一个人的好坏真善。
蔡邕闭上眼睛缓缓听了一下,对着女儿笑道:“这声音里面透着股急躁,给人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想来演奏之人现在非常心急,似乎正在等待着什么人的到来!”
“估计也是想着能够结交一下大人,来给自己增添一份资历的士人吧!”而对屋外这个不知道摆弄什么乐器的人,蔡琰也是用最大的恶意去猜测他的行为,毕竟想要搭上蔡邕这条线的士人实在太多了。
“走吧!不管他是什么人,抱着什么目的,先去见识一下吧!”作为天下第一名士,蔡邕见过的人着实不少,其中也不乏心怀叵测之辈。而屋外之人至少还能想到找个东西引起自己的注意,应该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
当蔡氏父女从家中走出来的时候,秦谊正坐在一个自制的马扎上,卖力得拉着自己制作的一个简易二胡。此时正是年后,温度回升不少,周围也是已经聚集了好多围观群众,正在那里对着秦谊指指点点,就是没有一个人往秦谊面前丢几枚五铢钱。
自从上次到蔡府投递名刺没有结果之后,秦谊便没在有什么行动,收拾了一下原材料,利用过年的时间制作出了这么一个简易二胡。
这个二胡简易,那是比起后世那些工业化生产的乐器自然是简陋,比起秦谊之前用五铢钱当算珠的算盘却是精致了不少,至少看上去像是那么一回事。
秦谊原先上小学的时候,也是学过一段时间乐器的,学的就是二胡。不过家里觉得拉二胡这乐器显得实在有些悲凉,没有继续支持秦谊的文艺青年之路。也就是多亏了秦谊这段经历,这才能让他把二胡提前几百年做出来。
作出二胡之后,秦谊便在家中练习了一段时间,从新找了一下乐感,等拉出的声音不再像是锯木头声之后,这才急匆匆带着二胡来到了蔡邕家门口,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当看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帅哥带着两个年轻女孩出来的时候,一副陶醉于音乐中表情的秦谊便知道,自己这投石问路之计成功了。
作为街上的大名人,当蔡大才子出现在街上的时候,边上的围观群众马上便主动散开了一个口子,放蔡邕走进了这个围观圈子里。
而在看到蔡邕之后,秦谊也是果断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将手里的二胡放在一边,对着蔡邕行礼道:“鄙人秦谊,见过蔡公!”
因为发现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实在太多,秦谊也就不在那里玩心思,而是摆明车马非常坦诚得表明,自己在这外面拉二胡,就是为了钓你蔡邕的。而趁着行礼的机会,秦谊也是瞥了一眼蔡邕还有他身边的两个女孩。
上一世看书的时候,提到蔡邕曾经觉得董卓长久不了,想要出逃到兖州去避开董卓,便与自己的堂弟蔡谷商量这件事。结果蔡谷果断劝说蔡邕放弃了这个念头,理由是蔡邕的相貌与普通人不同,在路上走看的人云集,根本就藏不住。
当时秦谊就恶毒得猜想,老天给蔡邕打开了一扇才华横溢的大门,于是便给他关上了颜值的窗户。
不过现在秦谊发现,他有些高估了老天的节操,至少蔡邕这个人就是那种有家世又有才华又有相貌的人,和之前见过的狗货一样,都是属于气质极佳的美男子,让人看一眼便忘不掉。
正如蔡邕堂弟说的那样,蔡邕要是走在大街上,周围的人都会忍不住去看一下这个帅老头,并猜测他的身份和来历。
不过秦谊性取向非常正常,对蔡邕这种老男人兴趣不大,眼睛略过蔡邕,又飞速得在他两个女儿身上瞥了一眼。
蔡邕上手边上那个十六岁的少女,应该就是蔡邕的长女蔡琰,也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蔡文姬。但此时这个也就是后世高中生年纪的女孩,却已经不幸成为了寡妇。
蔡琰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才女,在前年嫁给河东名门卫氏的青年才俊卫仲道,只是这个卫仲道却是没有这个福气,结婚不到一年便去世,二人又没有子嗣,于是蔡琰回到自己家里,一直与父亲住在一起。
此时这个大才女正穿着一身红边的曲裾深衣,紧紧跟在蔡邕身后,脸上也不施粉黛,但这十六岁的年纪正是不用化妆也很美的时候,让秦谊有一种回到高中年代偷看校花时的悸动。
“挺漂亮的嘛!还有着未亡人属性,难怪会和曹老板传出绯闻来!”秦谊迅速便把自己的眼睛收了回来,家里有个漂亮媳妇可以任自己为所欲为,让秦谊对美色的抵抗力强了不知道多少。
秦谊也是忍不住拿蔡琰和自家媳妇做对比,单论相貌似乎是自家媳妇稍胜一筹,但是蔡大才女的气质极佳,显得自家媳妇就像是一个村姑一样土气。
至于蔡邕身边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虽然也是一个美人胚子,但秦谊却压根没怎么看。虽然秦谊知道,就是这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日后生出了西晋名臣羊祜,这老蔡家的基因还是非常强大的。
“好!只是你手中所持是何物啊?”虽然表面上还是一副长者风范,但此时的蔡邕却是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眼前这个新鲜乐器上面来,连客套都没有和秦谊客套。
“此物乃鄙人所做乐器,尚未取名,还请蔡公赐名!”这个乐器当然有名字,但是二胡这个名字叫出来却是有些不合时宜,堂堂大汉男儿,胡什么胡啊,又不打麻将。而且为了巴结讨好蔡邕,还是把这个命名权交给他吧,故此秦谊如此说道。
“可否先借我把玩一番!”而蔡邕也没有客气,径直向秦谊伸出右手。
秦谊也是赶紧站起来恭敬得用双手将二胡递给了蔡邕,然后连自己坐得马扎也让了出来。而蔡邕也是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在马扎上,仿照秦谊拉二胡的模样拉起了二胡。
乱拉了一会儿二胡,在拉出了宫商角徵羽这五个音之后,蔡邕也是彻底熟悉了二胡的乐理。蔡邕也没有把二胡还给秦谊,而是即兴用二胡演奏了一段《高山流水》。
随着美妙的音乐在大街上响起,周围聚集的人是越来越多,蔡邕的琴技可是天下驰名,甚至皇帝都慕名召见,在蔡邕府邸周围经常都有一些音乐发烧友在闲逛,就是希望能够听到蔡邕的琴声。现在蔡邕摆弄起这种不知是何物的乐器,依旧让这些人大饱耳福。
而蔡邕本人也是沉浸在音乐之中,整个人闭目享受,只有手中的琴弓在随着节奏拉动,仿佛沉浸在另外一个次元之中。
这人的天赋果然不一样,当年秦谊学二胡的时候,可是学了许久才能勉强拉出一个曲子来,这人家蔡邕一上手就玩得飞起,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只是看着在那里玩音乐的蔡邕,秦谊却是好不容易忍住从口袋里面掏出几枚五铢钱扔在蔡邕面前的冲动——他那陶醉其中的模样好像个瞎子,比赵本上演的都像。
一曲终毕,街道上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来,能听到蔡邕演奏一曲,虽然演奏的不知道是什么乐器,但这事情可是足够路人们吹很长一段时间了。
“可否将此物送给老夫?”而在音乐中回味了许久的蔡邕,在睁开眼睛以后也是向秦谊说道。这件新乐器的声音独特别具一格,将来定能延伸出好多好曲子,蔡邕也是想要将之据为己有。
“鄙人正有此意!还请蔡公为此物赐名!”感觉自己已经搭上蔡邕的秦谊也是顺势说道。
蔡邕沉吟片刻,这才下定决心,对着秦谊笑道:“此琴轻便易携,就叫做提琴吧!”
提琴……秦谊小愣了片刻,不过也是马上释然,蔡大才子您开心就好了!
——我是提琴发明人的分界线——
“谊欲师蔡邕,不得见,乃作提琴,以琴音诱之,终得见。”——《东都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