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是有信心,觉得可以自己战胜教会,那就去吧。去向我证明,你比玫瑰公爵强,否则闭嘴。”
亲王指着一个准备开口的血族说,“听懂了吗?闭嘴。”
“这件事情我会给你们一个很好地处理方式,但不是现在。“
“现在我们需要全力帮助玫瑰公爵,战胜教会。”
“好了,散会。”
疲惫的亲王不想再与他们说些其他,直接转身离开。
大殿里安静了片刻。
刚才愤愤的那位血族对青年说,“我觉得亲王就是有意偏袒玫瑰公爵!”
“就是啊!以前出现了这种事情都是直接处刑的!”
“早就听说亲王跟玫瑰公爵的关系不一般……”
“血族是要亡了吗?!!让这么一个杀过同族的公爵逍遥法外……”
“……”
青年抬抬手,竟然比刚才亲王还有用——血族们都奇异的闭上嘴,目不转睛的盯着场中间的青年。
“这件事情,亲王不给我们交代,那么,我们就自己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的第一句话就获得了全部血族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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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森林里多了人气儿。
因为唐葫芦让村庄里的那些人移居到了迷雾森林里来。
变成血仆的人类战斗力、生命力都会获得大幅度的上升,就连攻击力,也比低级血族要强很多。
不得不说,人类真的是光明神的爱宠,几乎把能想到的所有东西都给了他们。
没过几天,迷雾森林里就成为了血仆的聚集地。
他们在这里等待送上门来的人类,并把他们带到城堡,给自己的主人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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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若若在城堡看见第一个人类时,心里高兴地想要去外面跑几圈儿。
——然而。
她看见那些“人类”把同族毫不怜惜的丢在地板上,请求那个公爵享用。
她心里一寒,不肯接受这个事实,跑进了房间里,足足三天没有出来。
再出来时,她的脸色基本已经恢复了正常。
她甚至可以面不改色的看着那些吸血蝙蝠在那些人的身体上吸食血液。
徐若若找到了女仆。
她苍白着小脸,唇瓣有些发颤:
“我想找公爵。”
女仆正在浇灌蔷薇。
她站在蔷薇花丛里,空洞的眼神缓慢又僵硬的转到徐若若的身上。
“找公爵什么事情。”
徐若若咬着唇,像是用这种方式给予自己勇气。
“她不是一直都需要处子之血吗?我,我愿意给她。”
“……”
女仆诡异的停顿了将近一分钟左右,才放下水壶,说:“我可以带你去见公爵,但你要保证,不能冒犯了公爵——否则我将会撕碎你。”
撕碎……
徐若若强装镇定的跟在女仆身后。
她总感觉女仆有些不一样了。
之前女仆虽然对她也不耐烦,但是从来不会这么诡异,也不会说出这种血腥的话。
而且刚才她的眼睛……
公爵的房间是开着的。
男人正站在公爵的身后,替她细心地梳理着长发。
“公爵的头发一天比一天漂亮了。”
诺尔斯说。
唐葫芦看着镜中那张精致漂亮的脸庞,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
诺尔斯深深地为自己的主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