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不过黄马马倒是难得早起了一回。
天一亮就站在厨房里叮叮咣咣的,吓得黄一梦以为家里进贼了,蹑手蹑脚跑进厨房一看是自己弟弟,瞬间惊呆了。
“马马,你在干吗呢!你不要吓姐姐。”黄大姐一个健步冲上去,抢下了黄马马手中的菜刀。
黄马马这正切着葱花呢,准备给媳妇炒个爱心午餐,哪里想得到不过刚切个葱,就被姐姐阻止了。
“姐姐,你把刀给我,我没想不开,就是做点吃的。”黄马马很是无奈,温声解释道。
“你饿了?我记得你平时这点都不会起来的丫?罗拉呢?怎么不让她给你做!”听弟弟这么解释,黄一梦的心里总算是好受了那么一点,可一想到自己弟弟这么多年都没进过厨房,今天竟然拿起菜刀了,这心里又无法释怀了。
墙上的挂钟整点报时,让黄马马着急起来,自己好不容易早起想表现一会,可不能坏到自己手里,见姐姐放松了警惕,他忙把刀夺过来继续切着。
那双写字的手操起刀就不太美观了,一根好好的葱被他切的七零八落。不过他依旧没有放弃,认真的切着。
黄一梦看着弟弟那专注的摸样,气的眼泪直流,直奔黄马马的卧室,准备把罗拉从床上捞出来,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萌萌竟然把门从里面反锁了。
“姐姐,你就没折腾了好吗?我也会给你做早餐的,您要是再这样的,我真的就搬出去住了。”黄马马炒完鸡蛋,看到站在自己房间门口的黄一梦。很是无奈,为什么姐姐就不能理解自己呢。
只是他不知道,他越是这样,黄一梦就越恨罗拉,觉得自己弟弟被狐狸精拐走了,就如同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一般。
劝解失败之后,她气势汹汹的跑回来卧室。咣当一声砸上了门。按照往常的惯例,马马一定会选择去哄他,可是这会。他满心都只有自己的小媳妇。
谁都不知道,昨天他已经收到了朴智英的短信,原来罗拉那个帅气的经纪人竟然还喜欢着自己老婆,强烈的危机感蔓延在心底。
萌萌醒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老高了,迷迷瞪瞪的起床洗漱之后。她飘到了客厅。让她没想到的是,马大姐和黄马马竟然都在。
只不过一个是含情脉脉,一个是烈火熊熊。
“马马,姐姐。早。”萌萌淡淡的打了声招呼,自顾的坐在餐桌前吃了起来,还别说。虽然马大作家做的食物卖相不这么样,可这味道还是不错的。起码比那些个泡菜强多了。
到现在,只要萌萌一想到那速溶海带汤的味道,就会忍不住的反胃。
“马马,早餐是你做的么?味道不错哦。”萌萌笑嘻嘻凑到黄马马身边亲了一口,然后满意的端着杯子扭头走了。
接着,黄大姐的脸成功飞变成酱紫色。
几只鸟儿停在窗边,叽叽喳喳的叫着,萌萌蹑手蹑脚的靠近,它们只是扬起脑袋看了她一眼,依旧蹲在那唱着欢快的歌。
某女瞬间来了兴致,跑到厨房抓了把小米喂起鸟来,尖尖的爪子叨在手心里痒痒的,她的嘴角也越咧越大。
身后,黄马马倚在门框边,看着满脸笑容的妻子和鸟儿,卡了许久的文突然来了好多灵感,她可真是自己的缪斯。
见小妻子玩的兴起,黄马马拿了自己的外衣走了出去。
“宿主,宿主,马马哥goout了,我们今个去找点什么乐子?”某机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直接飘在窗台上,瞬间惊走了萌萌所有的鸟。
“呵呵,乐子,我先送你飞会!”萌萌冷笑一声,捏起他的两只小翅膀,小手一挥将某机甩了出去。
收拾妥当之后,萌萌决定出去买点吃的,她实在是吃不惯韩式的各种泡菜,烤肉和火锅还行,只是又不能天天吃。
说来也怪,这黄大姐最近似乎很闲,无论萌萌出去与否,总能看到她坐在沙发上,每次还都几乎一个表情一个动作。
萌萌也懒得理她,现在看黄马马的那样子明显是不想和自己离婚,那姐姐嘛,可以留着慢慢收拾。
漫无目的的晃荡在韩国首尔,中午11点,那些忙碌的白领们还没下班,超市里都是一些职业主妇,萌萌迅速的挑完了一车菜和零食,便开着车去了一家酒吧。
要不说怎么那么多人想去韩国当明星呢,这韩国的娱乐业是真的比国内要发达许多,不仅经常有神秘的星探在街边发小广告,还有白天就营业的酒吧。
香烟与美酒的味道混杂在空气里,舞池内灯光闪烁。劲爆的音乐敲打着鼓膜,有少女在其中摇晃着自己的身姿。口哨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有暧昧的气息。
说实话,这还是萌萌第一次来酒吧,戴着墨镜找到了一个角落,她点了两杯鸡尾酒和果盘。
台子,年轻的少男少女吐着厚重的色彩,炫彩的灯光打在他们脸上,萌萌瞬间有种进了盘丝洞的感觉。
这帮人还真是年轻旺盛啊,这大白天的就这么嗨。
不过她也没有走的打算,在这看会表演,听会歌也比回家对着怨妇黄大姐强。
只是她这刚想端起杯子喝饮料时,突然发现自己摸了半天都没有摸到,低头一看,桌子上竟然空无一物了。
诡异的感觉萦绕在四周,她汗毛一颗颗都竖起来了,揉揉眼睛正准备召回在舞台上风魔的某机时,突然肩膀一沉,凭空多了一只手。
“施主,我们又见面了!”萌萌一回头,便迎上了和尚诡异的笑容,自己刚刚消失的饮料正在这货手里握着呢。
瞬间兴致全无,准备离去,可和尚却拦住了她,死死的拽着她的包。
和尚两条又黑又密的黑眉毛像两把刀,似乎随时都会戳向萌萌。
某女的脑门暴起根根青筋,刚想动手,溜号的某机突然在脑海里提示道。
“发现非本位面生物,请宿主注意安全,如非万不得已,请不要与其交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