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塞走过开放着玫瑰花的界碑,进入了生荒地。
嗯,现在这里已经不能再叫生荒地了,伯爵小姐说,这里将建起一座卫星镇,以煤矿为主,辅以种植。因为像星星一样拱卫着青石城,所以叫做卫星镇。
当然,镇子现在连个雏形都还没有,在这里挖煤的矿工们住的还是帐篷——夏天住住还行,冬天却是顶不住风雪的,所以去年冬天矿工们只能住在附近的村子里,然后每天都要花很长一段时间上下工,导致开采效率不高,炼钢厂要开工都是断断续续的。
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今年冬天不能再这样了,下雪之前要把房子盖起来,保证冬天矿上不断工。
盖房子这种事,何塞当然是懂一些的。在千岛之国,因为天气温暖,所以平民们都盖简单的木屋即可,只有王宫与贵族的庄园,才用石头为建材——顺便说一下,岛上要寻找合适的石头并不容易,需要到水下开采才行,比如说王宫就是用水下开采到的玄武岩与珊瑚礁盖起来的。
而在辉光王国,情形其实也差不太多,区别只在于这里没有千岛之国那么温暖,所以木屋不大顶得住,有些平民就会建起夯土屋,虽然看起来不好看,而且低矮阴暗,但却比木屋挡风御寒,冬天冻死的可能性更小。
长云领这边的气候,到了冬天木屋是不行的,但夯土屋盖起来真的太麻烦,至于石屋那就更不用说了……
何塞看向前方,那里是新建起来的“砖厂”,原材料之一就是从新近占领的晚风岭运来的“粘土”。
生荒地现在已经开辟出了一条道路,现在还是一条泥路,运输的车辆不太好走——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重要的道路可由土系的觉醒者用能力修整并硬化,要是不重要的,那就随便它坑洼着吧,反正颠不到贵族老爷们就行。
不过,生荒地的这条路可不一样,砖厂旁边就是水泥厂,这条路将会被铺上水泥,成为一条能够并行两辆马车的、坚硬平坦的道路。不但有利于运送粘土,晚风岭与长云领的人也可以通过这条道路来往——嗯,晚风岭现在已经并入了长云领,所以应该说,这条路有利于从晚风岭方向进入的人们,深入长云领,比如说,那些从绿云领来的商人什么的。
商人的嗅觉真的是非常灵敏,有时候何塞都觉得他们肯定能胜过獠犬。这不,就刚才他沿路走过来,路上就遇到了一拨商人。
当然,不是什么大商队,只有七八个人,三辆车,也就是东奔西跑赚一些辛苦钱的那种,但是按伯爵小姐的意思,这都是客户,非常欢迎,所以何塞甚至跟他们同行了一段,还给他们指明了前往青石城的方向,毕竟这条路还没有修好,万一车队走歪陷进了泥地里,还得分出人手去帮忙,怪麻烦的。
这些东奔西跑的商人都颇有些眼力,虽然何塞没有穿什么锦衣华服,但骑士式的打扮和他骑的半鳞马,也足够让商人们毕恭毕敬,并且还试图从他这里打听一下青石城的情况了。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伯爵小姐巴不得多有商人来呢,所以何塞非常平易近人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同时也打听了一下这些人的情况。
不出所料,这支商队没有什么跟大贵族打交道的门路,所以他们虽然听说了青石城有极其精美的手镜和水晶玻璃制品,但也没打算做这门生意,他们想要的是香皂。当然,如果有好的皮毛也不错。
再者,王都正流行着烟水晶,最上等的水晶他们不敢沾手,有零碎的水晶石倒是很可以收购一些,没有那么多钱但又想附庸风雅的人永远不少,哪怕身上有一两件烟水晶的小饰品,对中产阶级来说也是有面子的事呢。
关于这一点,何塞倒是能给他们提供一些消息:毕竟伯爵小姐手里确实有一批这样的小饰品,比如袖扣啊、别针啊、戒面啊、耳坠啊,都是用边角料打磨出来的,因为体积小,杂质反而少,看起来也是晶莹剔透的,戴在身上还怪好看的。
比如说,何塞现在的腰带上就镶着几颗散碎的烟水晶,玫瑰型切工让水晶在鞣制成金褐色的皮带上一闪一闪的,看起来就很有身份的样子。这几颗水晶都有指肚大小,反正是镶在腰带上,倒也不必考虑有没有杂质或裂纹,反正谁也不会凑到别人腰上去细看,只要能亮闪闪的就行了。
为首的商人得到这个信息,脸上的笑容掩藏都掩藏不住,还殷勤地给何塞送上了一盒某种植物的种子:“这是我们从别的商人手里买到的,听说是只有南边出产,虽然味道发苦,但嚼过之后口中会有芳香的余味,并且令人心情愉快——我们只是些小商人,实在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礼物,只有这样东西,好歹还不算俗气,请骑士大人笑纳。”
商人略有点忐忑。何塞一看就不缺钱——骑士呢,得到神恩的人跟他们这些普通人可不一样,随便为哪里的领主服务都能吃香喝辣,假如用银币去感谢他——不,可能得上金币才行,但他们的本钱也是几家人一起凑的,送出去几枚金币,就可能少买不少货物呢。
倒是这盒种子,其实没花多少钱,而是当初那个南边来的商人没有钱了,用来抵扣货款的。东西是好东西,还能保护牙齿呢,可惜穷人用不起,有钱的人又嫌它苦苦的,不如炼金协会推出的漱口水味道好。最后这些货他们推销不出去,只能一边让自己人在经商路上慢慢消耗,一边时常做为礼物往外送一送——好歹也是南边来的,当做香料拿来送礼还勉强能算得上档次。
何塞并不图他们什么礼物,本来是不想收的,但听说嚼过之后会让人心情愉快,不由得有些警惕——关于那种烟丝,他可是审问过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麻草的叶子正是嚼起来苦涩,但做成烟丝点燃吸食之后,却让人飘飘然十分愉快呢。
所以他改变主意伸手接了过来,还很关心地打听了一下这种被叫做“树豆”的果实的来历,决定等下就把这东西送回青石城,交给伯爵小姐研究一下,假如也是那种什么毒……品,那可不能轻易放过!
当然,有了这个理由,他回青石城一趟也是理所应当的吧?毕竟伯爵小姐从王都回来好些天了,他除了送回去一块像贝壳一样的石头,一直都没有回去见她呢——晚风领和生荒地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
身在生荒地,倒也不意味着他消息不通,灰羽经常跑来跑去的,既给他转达伯爵小姐的指令,也会告诉他一些最新消息。比如说伯爵小姐连续进行了两台“手术”,现在艾米和小霍尔都已经是“正常人”了。
尤其是小霍尔,灰羽亲眼看过他的手,多余的手指已经消失,虽然手的形状还是有那么点儿别扭,但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出。尤其是,伯爵小姐说手的功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霍尔将来会跟正常人一样灵活地使用手指。
当初霍尔出生的时候,可是整个雇佣兵团的人都看到的,其中也不乏有人暗暗觉得这孩子是有问题的——他们倒不是觉得伯爵小姐换了孩子什么的,反而是觉得是不是这孩子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在什么地方沾到了不该沾的东西。
但是现在霍尔真的恢复了正常,这足以证明当初伯爵小姐说的都是真的,根本没有什么魔鬼偷换孩子或者污染孩子的事儿,孩子如果有什么毛病,只是因为孩子生病了而已,跟魔鬼半点关系都没有!
这些人现在已经分散在青石城里居住,跟青石城的原住民打成一片了,有爱说话的,自然少不得向自己的新邻居或新朋友们讲述当初他们如何的惊骇,伯爵小姐又是如何的驳斥了“魔鬼偷换”论,结果事实证明伯爵小姐才是对的云云。
而且雇佣兵团里的不少人都流浪过许多地方,不是青石城这些连领地都没有出过的人可比的,他们中也有人看见过畸形的婴儿或小孩,不是被当成魔鬼烧死,就是被当做神弃者到处驱赶,现在想来,假如他们能遇到伯爵小姐,是不是也能恢复正常呢?
两相对照,反差格外强烈,不由得人不对教会有了那么点儿意见——明明只是病,怎么就非说人家是魔鬼或者神弃,非要把人弄死呢?
总之,现在青石城里,伯爵小姐的声望更上一层楼。无论是种植还是治疗,她都证明了她是对的——啊对了,今年麦田里还出现过一次蚜虫,那时候伯爵小姐还在王都呢,城堡里只是按照她留下的办法做了什么除虫药水,往田地里喷了两次,那些蚜虫就死光了,小麦照样丰收。
那,既然伯爵小姐是对的,跟她说法相反的教会呢?
即使不在青石城里,何塞也能想到众人会怎么议论。而且一想到这样的言论,何塞就觉得十分愉快——就是很可惜,他不能让他原来的家人听到这些,至少现在还不行。
不过这不妨碍他让人把消息散播到晚风岭去,让那些人知道知道自己的新领主有多好,别整天战战兢兢的还想着跑去别的领地。
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这些传言里还有那位安东尼牧师的位置,都说是他辅助伯爵小姐做的手术——什么辅助,不就是让伤口长好吗?要知道伤口不需要安东尼也能长好,但如果没有伯爵小姐,安东尼能让霍尔恢复正常吗?
何塞习惯性地腹诽着回到煤矿,就见一个矿工飞跑过来:“骑士大人,伯爵小姐来了!她——小姐要下矿!”
这片煤矿埋藏得非常浅,几乎近于露天,但毕竟也是挖出了矿洞的,怎么看也不适合伯爵小姐进去呢,多脏呀!反正矿工想想自己每天从矿洞里出来的脏样,再想想伯爵小姐漂亮干净的衣服,就觉得不能让她走进矿洞里去。
他是附近村子的村民,因为地不好种,每年辛辛苦苦也就混个半饱,现在到矿上来挖煤,活儿是累,可是管饱,每个月还能拿钱回去。而家里的人,今年用了新的种地方法,收下的麦子和豆子也比往年多出许多,交了税和农具的租金之后还有不少剩余,再加上他的“工资”,攒两年他们家自己就能买犁了呢。
在他们村子里,尤其是这些一起来当矿工的小伙子们心目之中,伯爵小姐简直就是——哎,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假如伯爵小姐想要矿里的东西,不管要什么,他们去挖去找就行了,怎么能让伯爵小姐亲自走到这种脏兮兮的地方来呢。
年轻矿工激动地,甚至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地向何塞表示自己愿意为伯爵小姐赴汤蹈火——不是,是下矿找东西的心愿,可惜何塞压根没心思听,敷衍几句,就嗖地不见了影子——下什么矿找什么东西!有他在,还轮得到这些矿工吗?天真!
伯爵小姐的车队停在砖厂附近,但何塞飞奔过去的时候,心情一下子就不大美妙了,因为站在那里的不只有伯爵小姐,她身边还跟了个阳光一样的英俊年轻人,正是那位讨厌的安东尼牧师。
“何塞——”陆希笑着朝他招招手,“这边搞得真不错,辛苦你了。”从当初在煤矿设伏拿下那个中级骑士温格尔,到控制晚风岭,再到现在把砖厂、水泥厂都搞起来,何塞真的是做了很多事。
何塞轻咳了一声,心里高兴,脸上却微微有些发热:“没有……到现在人手还不多,砖也还没烧出多少来……”
砖厂的效率不高,是因为人工制砖坯速度有限,陆希这次过来,也是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能够弄个水力制砖的。生荒地这边还是有河流的,比青石城水源要充足一些。
当然,最重要的事,还是带着安东尼来“粉碎信仰”。
“那种贝壳一样的石头?”何塞没想到陆希对自己送去的石头这么感兴趣,“确实,最近扩大矿洞,其中一个矿洞里挖出不少那种石头,都堆在了那边的矸石区——这东西是有什么用吗?”不得不承认跟伯爵小姐混的时间久了,他也有点像个吝啬鬼一样,想到什么原本别人以为是废物的东西可能有用,就兴奋得像是捡到了金币。
这一处煤矿质量很不错,矸石数量少,所以陆希也没打算连它们都利用上,全部先堆在矿区一侧,现在制砖倒是可以用上。
新挖出来的化石,就跟这些矸石堆在一起,只是颜色普通较浅,倒是易于辨认。
“看这个——”陆希用一把小刀剔去石头表面的一些碎屑,底下露出了螺旋形的纹路,“这个叫做菊石,有很多种形状,这个看起来像海螺一样——瞧这里头的一道道放射线,其实它们是壳里的一层层隔断。菊石小的时候只有最小的这一块,然后它长大一点,就在外面加盖一层,最大的菊石能够长到两米,这个只有巴掌大,已经是很小的了。”
何塞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自己送去的那块石头不是“长得像贝壳”,而是它原本就是一枚贝壳!但,贝壳不是应该在海里的吗?是谁把这么多贝壳从海里捞出来,然后埋在了地下?
陆希笑了起来:“我想应该是没人会干这种无聊的事的。”说着看了安东尼一眼,半开玩笑地说,“就是不知道神会不会这么做。”
安东尼沉默不语。其实他倒是很想相信这是神做的,但是理智告诉他,神不会闲得想屁吃来干这种事。
“我不认识这种东西,没有见过——”安东尼最后也只能说,“也许它并不是生活在海里,溪流里不也有田螺吗?”
虽然何塞不知道伯爵小姐为什么带安东尼来看这种东西,但还是嗤笑了一声:“那贝壳呢?这种贝壳我认识,就是生活在浅海的。”
“那也许是你们从别的地方挖出来的!”安东尼垂死挣扎,“是你们伪造的!”
“那我们下矿看看吧。”陆希止住何塞的恼怒,很好脾气地笑了一笑,“去挖出这些石头的地方看看,我们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石头当然是真的。新开的矿洞里,一眼就能看见这些颜色较煤炭更淡的石头处于煤层之间,彼此紧密相连,如果硬说是有人闲的在煤层里挖洞然后把石头嵌进去,那就确实有点可笑了。尤其大部分石头处于矿洞下方,还连续成片,真要挖出能容纳它们的洞来,上面的煤层早塌下来了,哪里还能保持得这么完整?
安东尼瞪着下方的一块石头,极其凑巧,那块石头正好被锄头从中凿开,露出嵌在中间的“化石”,是一条鱼。鱼头、鱼骨,甚至连鱼鳍都是完整的,尽管尾巴尚未露出,但只要不瞎,都能看出那是一条鱼来。
这种鱼安东尼还真的认得,因为它长得古怪,整个身体扁平如同舌头,而两只眼睛还是长在同一边的。这种鱼只生活在海里,安东尼从未听说淡水之中会有类似的鱼。
是不是伪造的现场,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