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握住老首领尚且温暖的手,享受这世上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后的来自血脉亲人的温暖,热泪成行,爬行在他的脸上和心头。
再怎么怨怪也好,在生离死别面前,全都不作数了。
“阿父,我不要首领之位,只要你留下来和我在一起。阿父,求你,不要留下我一个人,风走了,你也要离开,我害怕孤单。”
白痛苦失声,长跪不起,头抵在老首领膝上,任凭自己的泪水打湿老人的皮肤。
“白,要,听阿父,的话。阿父累了,你一个人,要好,好好的活下去。来扶我起来。”
老首领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因为浑身无力而重重倒在床上。
白扶住阿父坐好,可老首领挥手制止了,坚持跪了下来。
他朝着元夕所在的方向,深深弯下腰,将他一生高高在上的头颅抵在地上,行出他此生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大礼,“宝,求你以后陪着白,看好周部落。这,是我仅有的、也是最后的请求。答应我,求你。”
元夕的心骤然被老人的话揉碎了,痛得她不敢呼吸,泪水簌簌的流。
多好的阿父,直到死,还在想办法保全他的儿子和族众。
扑通一声,元夕跪在老人床前,颤抖着双手扶起老人,早已泣不成声,“周首领,别这样,你会好的。等你好了,你自己陪着他,我陪着你们一起。阿父,振作点,别扔下白一个人,阿父!”
她说的很急,很快,她好害怕,因为她已经看到老人眼中陨灭的生机。
“答应,我,别丢下白。”老人家的声音越发的低了下去,低得几乎听不见。
元夕忙不迭的点头,泪水怎么也流不完似的,“阿父,我答应你,你休息会儿,我答应,答应了。”
老首领的眼睛犹如熄灭的火焰,除了一片灰暗,什么也没有。
握住二人的手无力的滑了下去。
他放开了手,放弃了生命,放下了在人世间的一切。
老人家的一生,自此画上句号。
他的两只手,本来一只握住元夕,另一只握住白,凑得很近。也许他想把白的手放在元夕手里,只是最后的力气实在太弱而没能做到。
老人家去了,追随着他的母兽和三个儿子去了,他将在另一个世界开启新的生活。
独独把白留在这世上,从此独自承受噬骨的孤单和想念。
白跪在地上大放悲声。
庄站在距离元夕不远的后面,眼睛发红。
这样的场面,饶是铁石心肠见了,也会难过的吧。他想起夏部落的阿父。虽然不是生他的人,却在他亲生的阿父去世之后,对他百般照顾。论感情,比之亲生阿父,也是丝毫不差的。
也不知道他老人家好不好,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失望呢?
他闭上眼睛回想大山里的家,似乎就近在咫尺,却回归无望。他想念阿父,却相见无期。
元夕答应了老首领的要求,他并不意外。由此,他也更加确认,元夕出了问题。不仅从前天天和他念叨的回家再也没有说起过,甚至她的嘴里也再没提过禹一个字儿。
难道守着白这样不比禹逊色的雄兽就把禹忘记了?
不,他不信。宝不是那样的人,肯定出了他不知道的问题。
只是他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心下很是担忧。
周部落看上去风平浪静,哪想内部却有如此之多的波澜。若是有心人给宝做点什么,也不是不可能。
他很多次曾尝试着和她说起夏部落、说起禹,却换来她看傻逼一样的眼神,仿佛他在杜撰着她从未听过的故事,根本不相信,似乎把一切都忘记了。
如今,他能做的只是尽力护好她。等到有朝一日,她想起一切,他们再一起回家。
安葬了老首领,白在信和老首领的四大贴身近侍的辅佐和支持下,成为周部落的新首领。
坐在最高处,俯视所有人伏在他脚下叩拜之时,他没有丝毫喜悦之色,月光一样朗霁的眼睛里,只有深潭般的幽深,和别人轻易无法体会的悲凉。
皎月一样清华润泽的少年,一夕之间褪去一切明媚和和清俊,如同被遮住阳光的太***有烫死人般的炽热,却看不到一点点亮光。
元夕答应了老首领陪着白,不留下他一个人。她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便也安心留在部落里,隔着一道薄薄的栅栏,陪伴着他。
因为没有征战,部落里的事情并不算多。维持日常生活的打猎、采摘之类的活计,他都妥善的安排了合适的人去做。而他,因为身体有伤,便只留在部落里坐镇。
元夕人长得好看,待人和气,又很聪明,经常折腾出很多新奇的小玩意儿,不管雄兽、母兽还是小崽,多数都很喜欢她。只要她在,身边总是围绕着许多人。
她教母兽们编织好看的衣裙和鞋子,给小崽们梳好看的辫子,她会用几块小石子儿或者几根好看的羽毛做成漂亮的装饰,戴在脖子上或插在头发里,也会把所有的小崽拢在一起,教他们简单的计数,带他们一起唱一支陪伴她从小长到大的儿歌。
有时候,她特想教这些人写字,把经历过的事情记录下来。可也只是想想而已,没敢实施。
据她掌握的不多的历史知识,中国的文字以甲骨文见早,眼下她不知道处在什么年代,也不知道甲骨文有没有发明,即便满腹经纶,也不敢随便出手。
主要是,她对甲骨文真的一窍不通。而使用后世文字进行记录,她担心会影响文明进化。
毕竟,时代的进步要有过程,一蹴而就再搅乱历史的发展,她会成为历史的罪人的。
其余时间,她开始潜心研究器具的开发和使用。有了铜矿和锡矿,她想弄些更加紧固耐用的武器,笨重的石质炊具也应该进一步淘汰,换上铜锡合金制品。
风走了,白伤着,她想学骑马的愿望无法实现,心里还是有些遗憾的。
好在庄了解她,知道她的心思。在部落把他二人当作自己人之后,交往了几个强壮的雄兽,每日里和他们一起早出晚归的出去劳作,很是勤快,部落里的人待他越发的和善。
也许男人天生就是纵马天下的奇才,没过多久,他已经学会骑马。加上勤学苦练,骑术日渐精进,居然很快成为部落里马术精练的领军人物,受到大家伙的集体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