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光的三北豆酥糖曾经是我的最爱,可是今天当我见到黑金刚服用之后,不禁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换做任何人都会有和我一样的恐惧。试问,活人怎么能跟尸体吃一样的食物呢?更何况,我们的身份又和其他人不同。我们是阴店商人,是尸体的主人,正所谓人尸有别。倘若让别人知道,我曾经最爱吃的食物是那喂养尸体的豆酥糖。那么,别人又会用何种眼光看我呢?他们会不会就此蔑视我?将我视为和尸体一般低贱的货物呢?我不敢相信,更加害怕的是,自己会不会因此尸变。
千万种思绪一下子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涌向了我的心头,一股恶气更是从胃里翻腾而起,直窜我的喉咙。我感到十分的不适,即将要大口呕吐。然而,此时场下的陈灵儿却抢先了一步。她开始剧烈呕吐起来,惊得李狗儿直拍她的后背,慰问道:“灵儿姐,你这是怎么了?”陈灵儿吐得无力,就连胃里的黄水也吐出来了。她脸色苍白,如同一张白纸,软弱无力的向李狗儿招了招手,说道:“狗娃子,你不要大惊小怪,我没事的。”我知道她一定是联想到了自己曾经吃过的豆酥糖,所以才会有这样子剧烈的反应。此时,她的身子一定很难受,之所以还要强撑着,那是为了不影响我在赛场上的表现。
“王掌柜,你不要误会了。”毛小光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便抢先一步,向我解释起来:“我给黑金刚服用的并不是豆酥糖。”
“不是豆酥糖?”我听完愣是一惊,我的嗅觉和味觉应该没有任何问题,相反还比寻常人要灵敏许多。所以,我敢确定自己不会将食物弄错。他刚刚给黑金刚吃的正是豆酥糖无误。
“是的。”毛小光点了点头,他眼光闪闪发亮,看起来一副诚恳的模样,接着对我说道:“你有所不知,我们甬尸馆素来以尸骨粉喂养尸体。在尸骨粉中我们又添加了多味名贵的中草药,这会让尸体吃下后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受损的体力。”
“那为什么会有豆酥糖的味道呢?”我始终无法释怀,便追问了一句。
“此事说来有些偶然,因为我们所用的尸骨大多是牲畜的尸骨,而我们在喂养这些牲畜的时候多用高质量的黄豆。你要知道豆酥糖的原料也用的是黄豆。所以……”毛小光原本要向我娓娓道来,不想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场下的舅舅给呵斥住了,只听得他的舅舅大声嚷道:“小光,你还在这里磨叽什么?还不赶快反攻,时间不等人啊!”
“是的!舅舅……”毛小光惊慌失措的回望了自己的舅舅一眼,然后向凌厉的目光再一次对准我道:“对不住了,王掌柜。”
说完,他又操控着黑金刚向我发起了暴风雨般的进攻。黑金刚由于吃了尸骨粉,力量瞬间爆棚,比起当初更上了一层楼。更为可怕的是,他的速度惊为天人,快得已经不是用人的肉眼就能够看得清的。
我虽然拥有一身修为,但毕竟也是凡夫俗子,很遗憾的是当我能看清黑金刚进攻套路的时候,黑金刚那黑压压的拳头已经完完全全、严严实实打在了买买提的身上。
咿呀……咿呀……买买提发出了一连串怪异的叫声,他的整个尸身便如同漏了气的气球一般,在空中胡乱飘荡。
完了,这是我的第一反应。这买买提虽然拥有十分罕见的变幻之术,但他毕竟也只是一具普普通通的尸体,压根没有到尸仙的级别。所以,他的尸身还是十分脆弱的。刚刚躲过了黑金刚的撞击,没有死亡,那可能已经是极限了。然而,眼下黑金刚的拳劲更加疯狂,力道更加刚猛,只怕就是像四大名尸级别的尸体恐怕也挨不起。
黑金刚像发了疯似的,他的金刚就像火山爆发一般,一直持续了足足一刻钟的功夫。黑压压的拳影,可把我的眼睛都看酸了。
“回来吧,黑金刚。”毛小光用手指掐算了一下时间,再看看那已经被黑金刚打扁的买买提,认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便叫黑金刚可以收手了。
黑金刚暴喝一声,最终听从了主人的命令,回到了毛小光的身边。但当他从疯狂的战斗中撤下来的时候,已经显得疲惫不堪,偌大的身躯竟然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我看在眼里,甚至担心他倒下去会把毛小光本人给。
“买买提,买买提……”我接着又回头望了望被打扁在地上的买买提,心中仍有一丝期盼,那就是希望奇迹还能再一次发生。
“哈……”可这一刻却还是降临了,只见我话音未落,那买买提怪叫了一声,竟从地上跳了起来。他四处活动了一番,舒张筋骨之后,扁得如同一张薄纸的尸体再次恢复到了原来的模样。他就像一根牛皮筋,扯也扯不断。
“买买提……”我见到此景,激动得都快哭出来了。看来,爷爷和刘太叔给我们王家阴店留下来的东西真的是宝贝。此刻,我恨不得能够跑过去,用热情的双手去抱住买买提。他是我的福星,是我们王家阴店的镇店之宝。只不过,碍于阴店商人都在场,更因为道上老规矩:人尸有别。所以,无论有多么激动的心情,我都只好忍住。
“这……”毛小光也看得傻眼了,怔了老半天,才回过头去看自己的舅舅。他的舅舅无奈的叹了一声,然后向他挥了挥手。
毛小光得到了回应,便向前朝我鞠了一躬,最后说道:“我们甬尸馆输了。”
我听完的第一反应就是感到惊讶,这黑金刚并没有被买买提击倒啊?他怎么就认输了呢?场上的裁判紧接着跑过来询问毛小光道:“你真的要认输吗?”
毛小光点了点头,很肯定的回答道:“是的,我们认输了。”
裁判确认无误之后,便又来到了我的身边,他将我指引到赛场中央,然后当着所以阴店商人的面,大声宣布道:“此战,余杭王家阴店胜!”
我自认为胜得莫名其妙,但赛场下的掌声却已经如雷鸣般响起。这一场揭幕战对于他们而言,虽然不够激烈,但却足够惊喜。他们惊的是买买提这一具尸体。事后,有许多人表示愿意在群英会后花重金来收购这买买提。当然,我已经将买买提视为非卖品,自然不会出售。即便,他人用金山银山来和我交换。
另外,在结束一天的比赛后,我私下里找毛小光聊起了他突然认输的事情。毛小光微微一笑,告诉我道:“并不是我故意认输,实在是因为黑金刚已经不能再战了。”
我又问:“为什么?”
毛小光则在我耳边低声细语的说了一通,原来他们的尸骨粉类似于兴奋剂,尸体在吃下之后虽然能在短时间内变得强大无比。但是一旦等到药效褪去,便会丧失任何战斗力。群英会虽然是一个竞技舞台,但他没有设置任何药检。所以,很多阴店商人都会使用一些非常规的药物,来增加尸体的战斗力。我由于是第一次参加,还因为为人太过实在,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个潜规则。不过,我们团队中幸亏有位全天下最好的尸医——天师教的后世子孙秦归。
群英会激战了一天,各小组都分出了胜负。我们王家阴店能在揭幕战中取得了首胜,这对接下来的形势非常有利。据分析,我们所在的小组,除了毛小光他们的甬尸馆比较有竞争力外,其余的阴店都不堪一击。用李狗儿当时狂妄的语气来说,在接下来几天的小组赛中要拿下那些人,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狗娃子的赶尸能力我是充满信任的,更何况他身边还有李生根这一位老手,以及经验丰富的刘一叔。
正因如此,我临时做出了一个惊为天人的决定。接下来的小组赛,我都将不参与其中。并且把阴店的所有事宜全部托付给了老叔子处理,又让秦归在旁辅佐。当他们问我脱身要去做什么的时候,我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含糊其辞。
实际上,我是要去观察那扇位于泰山底部的青铜门。明知道修罗王和他的鬼族大军已经蠢蠢欲动,如果我亲眼去看上一眼的话,就连吃饭睡觉也不会安稳的。
阻止修罗王的入侵,解救人类这场天大的浩劫,对于我而言要比群英会来得更加重要。所以,经过了利弊权衡,我最终做出了这个决定。当晚,我胡乱吃了一点东西之后,便离开休息的地方,潜逃了出去。我无声无息的离开,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
我虽然不知道青铜门的位置,但是凭着心中的那一丝感觉,还是毫不犹豫地寻找了过去。我放轻脚步,在黑暗中快速前行。随着心跳的加速,我逐渐感觉到死亡气息的来临。这是我前所未有的恐惧,难道青铜门下我真的要和修罗王一决生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