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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接到新媳妇已经到了公司招待所的口信后,整整半晌,工人生活区的一栋楼前都显得喜气洋洋的,这是这个大院自从建成以来,院内的居民第一次迎新媳妇办婚事,左邻右舍的也都忙上忙下的帮忙招呼着。
满屯娘看着红红的喜字贴满了宅子里头的窗户,连送子的窗花也都贴上了,这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这满屯这么快就办事,可是这当娘的在一年多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必竟家里的顶梁柱倒了不是。
“娘,这芳子嫂子到底长的啥模样啊!让哥迷了一年多,在这里天天都想着念叨着的。”
吴满屯才十来岁的妹妹花妮问到娘,问一下应该不打紧吧。
“等今个你嫂子进了门,不就知道了,还不快到外头看看你哥啥时候回来。”
满屯娘算算时间差不多都两钟头了,吴满屯还没回来家,于是便开口吩咐到。
“娘,我回来了,这些日子不在家,让您老操心了。”
就在这会吴满屯从屋外走进来,见老娘还在那剪着红纸于是开口说到,一进屋就连忙跪下去磕了个头。
在这个时代,出远门回来的,回家后见着爹娘行这样的大礼,到也属平常。满屯娘稳稳的坐在床上受下了这个礼。
“哥!你这这领子上咋多了对红牌牌,上头还有两横杠一个四角星星,这是啥时候弄的,怪好看的。唉!哥,小白哥怎么没来,他没去接你吗?”
一旁的花妮看着到自己哥领子上多了个牌牌,于是开口说问到,这么多天都没见穆白来过的花妮,见到穆白并没有和哥一起来显然有些好奇。
“这是刚才总团长在办公室授给我的,娘,我现在是民团步兵二团的副团了,这是少校的军衔。小白去训练中心了,那里不准出来,得再过一个多月才能出来。”
虽说对于中校、少校的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吴满屯还是有些美滋滋的向娘说到,必竟这恐怕是老吴家多少代人里头出来的最大的官了。
“多亏了有祖宗的保佑,满屯你才有今天,回头一定要给祖宗多上几柱香,还有,满屯你得记住了,这公司东家对你这么好,你可得报答东家,莫做了对不起东家的事,吴家人做事可得对得起良心,要不到了地底下你爹也得收拾你。”
满屯娘听说自己儿子升官了,连忙喃喃说到,在她的眼里儿子能升官,那就是祖宗保佑,家里烧了好香的结果,末了,满屯娘问到满屯这件正事。
满屯娘如是交待到满屯,必竟满屯娘知道,诺不是命好碰到这么一好东家,估计自己这家子人早都饿死在口内了,那能像现在这样在这里享着福。
“嗯!娘,你就放心吧!满屯这辈子做啥,都不可能做对不起东家的事,咱们家这条命是东家给的,这些道理我懂。”
吴满屯见娘这么交待自己连忙应到,这些话娘不知道曾交待过自己多少次,再则在吴满屯心里头,早也就认准了这个理,这辈子绝不负了东家对自己的这份恩情,
“娘,这是总团长,就是公司的东家,送的贺礼,哦!还有,晚上我们总团长说要过来喝喜酒。”
吴满屯从衣袋里拿出司马送给他的那个,装着一对男女手表的红色的盒子随口说到。
“啊!这……满屯,赶紧,赶紧找人到镇子上去买几坛好酒,这可怎么是个好,这下可怎么是个好。”
满屯娘一听到司马要来,一下紧张了起来,东家要来喝满屯的喜酒,那是给足了满屯的脸面,可是这东家来了自己家拿什么招待,找啥身份的人来陪才是。
那怕在后世,在中国的乡里和一些小城市,如果家里来了有身份的客人,自然要找一些有身份的人来做陪客,这样才能显得主人家的重视,在乡里通常都是找来乡佬、乡官之类。
可是现在在口外这地方,大家都是从口内来这讨生活的,而且大家都是在东家手下吃饭,显然找这些人来陪东家并不太合适,这一下可算急着满屯娘,一时之间满屯良急的甚至额头上有些冒汗。
“娘!要不然让三楼的宋先生他们陪着东家就是了,这宋先生是可是大学堂里出来的洋学生,陪着东家应该不至于没了东家吧。”
从厂里师傅那回来的虎子,之前一句话都没有说,见这会娘和哥都犯了难,于是开口说到,在虎子眼里头让这教自己和厂里的大伙识字的宋先生陪东家应该没啥问题。
“哎!就么办了,满屯你提些酒肉给宋先生他们送过去,记着得好好说话,千万莫在这些先生们面前失了礼数。”
在满屯娘的眼里,像宋先生这样的城里洋学堂教出的洋学生,那可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有他们培着东家到再合适不过,只是请这些先生来倒要小心些,可不能在这些先生面前丢子份,失了礼数,让人笑话没得家教。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当顶着红盖头、穿着喜服的芳子在鞭炮声中,从马车上被吴满屯背下车后,吴满屯便背着新娘,直奔到了已布置好的客厅里。
“司马先生,好像你对这些很有兴趣。”
看到身边的司马一脸兴趣十足的样子看着眼前的这场婚礼,宋培云在司马的旁边轻声说到。
原本宋培云并不愿意来掺合像陪客这样的事情,但是当听到客人是公司的老板司马后,宋培云改变了主意。
自从三个月前接到同学的信,来到这个位于口外的西北公司,在这里呆了几个月,每天的工作就是给公司里的工人们上着扫盲课。
几个月下来,对公司的情况了解了很多的宋培云,尤其是白天时看着在工人住宅区里玩闹着那些小孩时。
宋培云开始在心里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可是虽说有些想法,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能向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
就在宋培云一筹莫展的时候吴满屯找上了门,让宋培元帮忙陪客,而客人就是宋培云一直想见的公司老板。这时正苦于无门路的宋培云那里会拒绝。
“呵呵!是啊!我还没见过味这么浓的婚礼。”
司马有些失神的说到,的确在后世像中国味这么浓的婚礼很是少见,虽说小城还遵着很多老规矩,可是那些所谓的老规矩,实际上大都是被后世人改的已经面目全非,早都已经失去了中国味。
“不过说真的,新朗和新娘身上的衣服我不喜欢,奴才味太浓,要是新朗新娘穿着一身红色汉式吉服就好了,早知道是这样,我就给他们准备一套了。”
虽说这婚礼的中国味很浓,可是司马看到吴满屯和新娘身上的衣服,心里就有些不舒服,吴满屯身上穿着的是黑色的马褂,披着红绸子,头上甚至还恶俗的带了一顶西瓜皮的帽子,而新娘穿的则是那种凤凰花纹的宽大的红旗胞。
对于这种清式服装,司马可谓是反感至极点,尤其是后世竟然还拿这种只有奴才才穿着的马褂,来充做什么唐装,简直根本就是污辱了“唐装”这个词。
在司马眼里,身上穿着这种衣服,根本就是只有那些当不够奴才的人才会穿它,反正司马永远都不会穿这种奴才装,去丢那个人现那个眼。
“汉式吉服?奴才味?”
宋培云听到司马说这个词,显然一愣,脑子里转念一想,想明了一些,嘴角有些上扬,显然宋培云对司马的这种看法也不觉为奇。
想来也没什么,在历史上二十多年后,南洋一位爱国实业家就曾经在全国抗战之时上呈过一个提案:“一、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凡公务员对任何人谈和平条件概以汉奸国贼论;二、大中学校在抗战期间禁放暑假;三、长衣马褂限期废除以振我民族雄武精神。”由此可见一二。
“司马先生,即然觉得有些无味,正好我个人有一个问题,不知道能不能向司马先生讨教一二。”
见司马这会对这个之前认为味很浓的婚礼,已经失去了兴致。宋培云犹豫了几秒钟后,故作轻松的问到司马。
“哦!不知道宋先生有何指教。”
扭头看这宋培云一副认真的样子,反正这会也没什么事,和这个共和时期的教师聊聊倒也不错。
“宋某一直有一个疑问,司马先生在口外创办实业的目的是为什么,是于已谋利,还是于国兴邦?”
双眼看着眼前的司马,宋培云开口说到,在这里呆了几个月,宋培云越发看不懂眼前的这个司马,和普通实业家不同。
这个司马对工人民生看的可谓非般之重,从这些工人现在住的房子,发的工资就可见一二。这样让宋培云对司马兴趣更浓,也更希望能得到司马的支持。
“也许……也许是,现在大家不都说实业救国吗?希望我没有走错路。”
自己想要得到什么?这个问题司马也曾不止一次问过自己,为什么自己会留在这个时空?为什么自己会在这里办厂?
如果司马愿意享受,完全可以在这个时空倒卖物资挣钱,然后在二十一世纪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在这个时代显然无法得到后世的那种享受。
但是为什么司马会选择留下来,留在这落后的空间,在这里打拼着一切,仅仅只是为了建一家大型实业公司吗?还是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梦想?有时候司马自己也觉得有些迷茫,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梦想,还是因为人的野心?
“实业救国?除了实业之外,司马先生觉得还有什么可以救国兴邦?”
对于司马这种并不肯定的回答,显然有些出乎宋培云的意料,听到司马有些犹豫的回答,宋培云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司马说到。
“除了实业之外?”(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readnovel。,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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