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叔长叹一口气,有些难过地看着众人:“我知道大家都不想相信,我也不想相信,我们可以找朱珠来问问,只要她说没有,我们再给她一个机会好不好?”
洪涛等其他人纷纷点头,从内心深处来说,他们还是不想承认。
毕竟是看着长大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么歹毒的心眼。
炳叔冲阿秀点点头:“阿秀,你去喊小姐过来,就说我们要商量一下关于给老大过头七的事情。”
阿秀听话地去喊朱珠。
不大功夫,就慌慌张张地跑来:“小姐不见了,房间里衣服也少了很多,东西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地。”
洪涛等人心里一慌:“怎么会不见了?难道没人看见她出去吗?”
炳叔皱着眉头,喊来今晚在院里值班的人,问有没有看见小姐出去,所有人都摇头,表示并没有看见过小姐。
洪涛还是很担心:“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了?我们要不要去找一下。”
炳叔点头:“先去找一下再说。”
一众人先来到朱珠房间,推门进去,果然是一片狼藉,衣柜门敞开着,里面明显少了不少衣服。
阿秀跟着进来,看了一圈,惊呼一声:“小姐那只最喜欢的红色箱子不见了。”
炳叔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地在房间里踱步。
洪涛这会儿也没办法坚持刚才的观点,难道真是朱珠?
不仅他这么想,其他人显然也这么想。
有不解有悲愤,也有难以相信。
洪涛更是气愤不已:“我现在还是不能相信,朱珠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现在我们就去下命令,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朱珠找出来,一定要找她问个明白。”
其他人附和:“对,一定要找到朱珠问个明白。”
炳叔深深叹口气,摆了摆手:“你们去吧,如果找到朱珠,记得不要太暴力,和她好好说,让她回来把事情解释清楚。”
洪涛点点头,挥手喊着一干人离开。
炳叔看着众人离开,又挥手让阿秀也离开,他一人站在凌乱的房间里,看着地上的东西,还有空空的衣柜。
唇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看着书桌上摆着的照片,是朱振方和朱珠的合影,十八岁的朱珠撒娇地从背后搂着朱振方,父女俩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
炳叔却觉得刺眼极了:“朱振方,你现在觉得你赢了吗?你的女儿马上也要下去,你们一家人就可以团圆了。”
“当初,明明是我先认识明珠,她也明明对我是有意思的,是你出来,横刀夺爱!”
“而明珠这个贪慕虚荣的女人,觉得你更有本事,更有钱,更有能力,就投入了你的怀抱。”
“你们在一起就在一起,还偏偏要在我面前炫耀。我为什么甘愿当一个管家,就是想看你最幸福的时候,毁掉你的幸福。”
“你一定想不到吧,明珠也是我杀的,我特意设局,嫁祸在其他帮派身上。”
“这么多年,你一直要给明珠报仇,结果却得罪了那么多人,你死也是罪有应得。”
“哈哈哈,朱振方,我可以不杀你的,可是你竟然想让朱珠当洪都会的帮主,你是怎么想的?”
“还有朱珠,这些年长得越来越像她的母亲明珠,连骄纵的脾气都一样,有时候看见她,我就仿佛看见明珠还活着,就在我面前。”
“你还偏偏给她取名叫朱珠,说是为了纪念明珠!”
“朱振方,你不该抢了明珠,而明珠,谁让你是个水性杨花,贪慕虚荣的女人?这一切都是你们该得的。”
“很快,我就会送你们一家三口团聚的。”
说着阴恻恻地笑起来,眼里却带着狠毒的光。
他原本就是一个偏执的人,小时候读书不好,早早就去下海打鱼,因为年纪小也会被人欺负,可是谁要是敢嘲笑他,明面上打不过,暗地里也要弄死这个人。
也是因为这样,惹了人命官司,才从家乡跑了出来,被检查时,遇到了朱振方,救了他。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跟在朱振方身边,和朱振方一起打江山,陪着朱振方出生入死,那时候他是真心把朱振方当大哥,要尊敬一辈子的大哥。
只是后来遇见了明珠,当时的明珠还在夜总会上班,也算是红极一时的歌女。
他被明珠的美貌迷住,几乎天天晚上去给明珠捧场。
只是明珠非常的高傲,对其貌不扬的阿炳根本看不上,连正眼都不曾看过。
偏偏这个冤大头又非常舍得花钱,让明珠不得不硬着头皮陪着他周旋。
再后来,遇见了朱振方。
两人一见钟情,明珠甚至拿出所有的积蓄,帮朱振方渡过难关,又从租界拿了码头的管辖权。
朱振方也重情重义,和明珠举办了婚礼,两人的婚礼在当时也曾轰动一时,还上了报纸。
只有阿炳心里不能平衡,为什么他心里的女神,对他从来没有一个好脸色,却能转头喜欢上朱振方。
如果真不喜欢他,为什么他点的歌曲,她也会唱?
一时想不通,又让他钻进了偏执中。
看着朱振方和明珠婚后恩恩爱爱,更是心如刀割,再也没有什么大哥情分,也不承认朱振方对他的帮助。
只有恨意,恨这对狗男女,虚情假意地欺骗了他。
没过两年,明珠又生下了女儿朱珠。
朱振方对这个女儿也是倍加珍视,当时起名真真。
阿炳看着一家三口甜蜜的模样,心里就有了歹念,利用当时朱振方要拓展海外的市场。
而让他留在港城照顾家的便利条件。
设计了一场车祸,让明珠当场死亡。
这一切,又顺利的嫁祸给和洪湖会有过节的帮派身上。
朱振方闻讯赶回来,妻子的尸体都凉了,最后悲痛之余,给女儿改了名字,叫朱珠
炳叔盯着照片回忆着过去的一幕幕,依旧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这一切,也是他该的的。
这么多年,他没有成家,一直守着洪都会,现在要当洪都会的大当家的,过分吗?
要朱振方一家三口黄泉相见,过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