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纷纷出言吐槽的时候,挤在人群中看热闹的年轻男子手机上再次收到了一条短信。
“你报警了。”
年轻男子看到短信,下意识的往几个侦查组同学扮演的便衣警察那里看去,不远处正在观察他的绑匪们自然也看见了,几个人做了个看起来很随意的动作,随即各自散开了。
就这样,交易失败了,犯罪嫌疑人没有现身,人质没有得到解救,侦查组同学们只能回了公安局,继续从其他线索下手侦查。
约见绑匪的线索彻底断了,侦查组的同学们只能从其他方面继续侦查,大家对绑匪提出的几个约见地址周围的监控做了筛查,迟迟未出现女子的身影,也没有筛查到疑似人员,只能说他们伪装得太好了。
于是,侦查组同学们出动更多警力,扩大搜索范围,在人质住处周边及可能出现的地点开展地毯式寻找,找到了一些看似有用的信息,但是在进一步侦查的时候,无一例外都发现是死路。
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公安局接到了一起电话报案,报案人说他在围绕着南湖晨跑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湖面边缘好像漂浮着什么,等他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具尸体,于是他当即就报了警。
接到警情的侦查组同学们快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在向报案人做了简单的询问后,侦查组同学们进行了一系列现场侦查取证,人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随后侦查组同学们将尸体带回局里准备进一步尸检,同时,也将报案人带回了公安局录笔录。
此时的年轻男子早已经等候在公安局了,经过他的辨认,这具女尸就是他失踪几十个小时的老婆,他抱着早就被泡的已经不成样子的老婆尸体痛哭出声,不能自已。
侦查组同学们对年轻男子做了安抚工作,在征得他的同意之后,被害人尸体被交由法医进行尸检,法医初步检验后发现,被害人头部、肩背部以及四肢都有很多被钝器击打的痕迹,四肢多处骨折,但按照尸检来看,这些击打伤和骨折并不致死,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中,检验意见为被害人符合溺水死亡特征,警方推测是被人打伤后抛入湖中溺水死亡。
人质的死亡,让侦查组的同学们有些颓丧,但很快他们就调整好了状态,一个个磨刀霍霍,准备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都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确实如此,哪怕犯罪嫌疑人们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但是只要是做过的事情就必然会留下痕迹,在抛尸现场警方查到了不少线索。
同时,在侦查组同学们的走访中,有人反映前一天曾见过有几个人将一个昏迷的女人塞进后备箱,当时她还上前问了一下,那些人说后备箱里那只是一个人体模特,并不是真人,她信以为真就没有报警。
通过这个线索,侦查组同学们又相继走访了很多人,通过得到的信息,他们成功找到了被害人生前驾驶的车辆,车辆已经被拆的四分五裂了,或许是犯罪嫌疑人觉得整车出手过于显眼,所以将车辆拆开卖了,虽然收益会少很多,但是确实不容易引人注目。
根据车辆被拆的配件,侦查组同学们又走访了附近很多汽修厂、废品收购站之类的地方,查到了一些很有用的信息,将信息共享给局里相关同事后,信息科同时随即开展了调查,在一家废品收购站附近路口的道路监控里,侦查组同学们发现了三个疑似犯罪嫌疑人,也算是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后,侦查组同学们对这三人展开了深入的调查,查出这三人都是有过案底的人员,已经前后三次因抢劫进过监狱,这一次说不好也是因为抢劫而引发犯罪。
照着这个方向,侦查组的同学们经过多方排查,经过信息的分析和侦查,确认了他们三个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后,侦查组通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和情况,从而决定开展抓捕。
人体在进入睡眠状态后,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侦查组将抓捕行动时间选择在了半夜。
几个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地方是一处烂尾楼,这倒是方便侦查组进行布防抓捕。
时机一到,在行动组组长的一个手势下,埋伏在四周的侦查组同学们冲了上去,当场将三名嫌疑人抓获,并在旁边搜出了被害人的手机、钱包、包包、首饰等等,以及一部分现金。
在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捕归案后,侦查组对犯罪组中的犯罪嫌疑人展开讯问工作。
初审时,犯罪嫌疑人谢某、王某和唐某异口同声咬定承认手机、钱包、包包这一切都是拾到的,他们见失主的家属不停地打电话,确实想到过借绑架之名进行敲诈勒索,但是并没有真正实施绑架。
在这个环节中,尽管侦查组获得了足够的证据,但对于案情熟悉与把握的程度达不到犯罪组提前准备的程度,在讯问中出现了犯罪组中的犯罪嫌疑人根据自身的侦查学知识和对案情的了解进行反侦查应对,从而导致侦查组的侦查人员因嫌疑人的反抗而出现了僵持、停滞的状况。
随后,侦查组的同学们迅速启动了命案侦破工作预案,经过一番斗智斗勇,谢某说手机是在商场捡到的,而唐某则一口咬定是在路边拾来的,两人的口供出现矛盾,审讯工作出现一丝转机。
通过抓住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矛盾,侦查组最终找到了突破口,在绝对的证据面前,谢某、唐某不得不低头认罪,交代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得知谢某、唐某都已经招了,王某也承认了犯罪事实。
随即,三个犯罪嫌疑人老老实实的讲述了他们的犯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