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限制佛教
很多人提到柴荣,会立刻联想到一个词“三武一宗灭佛”。在中国历史上,有四次大规模自上而下的限制佛教的运动,分别是“三武”: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一宗”:后周世宗柴荣。
我不愿用博眼球的“灭佛”或“毁佛”一类的字眼,而更愿意使用中性的“限制佛教”这种说法,本书不讨论三武,只说一宗。
柴荣针对佛教的做法,根本谈不上“灭”或者“毁”,与宗教信仰毫无关系。而且在五代时期,也并非只有柴荣限制佛教,朱温等也都曾对佛教活动进行限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当时,官府给予了寺庙很多特权,比如免税、免徭役等,毕竟出家人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而且出家人的经济来源单一且不固定,所以朝廷允许寺庙拥有自己的田产,而这些田产一律免税。
这些政策完全是朝廷对出家人的优惠照顾,却不曾想到,在战乱频繁的年代,这些“惠僧”措施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
比如,穷人只要“出家”,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拒绝兵役、徭役;富人只要把田产“捐”给寺庙,就可以免除一切税赋;甚至某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出家”,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例如《水浒传》中梁山好汉们的早期事迹,虽有小说演绎的成分,但大背景是相通的。
这些人的出家,不是真的出家,捐出去的田产,也不是真的捐给寺庙,这里面有很多纸面文章和幕后交易,自行领悟。
另外,随着这些新兴“僧人”的大量涌入,“僧人”团体逐渐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
这些披着僧衣的社会毒瘤,严重损害了朝廷的财政税收、兵源、丁源,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甚至威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作。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与佛教背道而驰。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不得不对这颗毒瘤予以整治。
显德二年(955)5月,柴荣下诏限制佛教,我们节选部分内容,就知道为什么柴荣不是“灭佛”,也不是“毁佛”,而是我们始终强调的“限制”、规范化:
“释氏贞宗,圣人妙道,助世劝善,其利甚优。”
——诏书第一句,就摆明了态度:佛教是好东西,劝人向善,构建和谐社会,大大的好!
“……近览诸州奏闻,继有缁徒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私度僧尼……乡村之中其弊转甚。”
——“僧人”作奸犯科的事情越来越多,而官府却只能坐视他们逍遥法外;私度僧尼等现象更是屡禁不止,在偏远的乡村,这些弊端尤为突出。
“漏网背军之辈,苟剃削以逃刑;行奸为盗之徒,托住持而隐恶。”
——寺庙成了法外之地,成了通缉犯的天堂。
“将隆教法,须辨否臧,宜举旧章,用革前弊。”
——所以说,哥要整治佛教乱象了。
诏书的第一段结束,逻辑很清晰:先表示自己并非对佛教本身有意见,佛教是好的;但是现在存在诸多乱象,所以哥要进行行业整顿了。具体咋整顿呢?请看第二段:
“诸道府州县镇村坊,应有敕额寺院,一切仍旧,其无敕额者,并仰停废。”
——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可以正常营业,无照经营的“黑庙”则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若无敕额寺院,只于合停废寺院内,选功德屋宇最多者,或寺院僧尼各留一所,若无尼住,只留僧寺院一所。”
——这就很人性化了。大意是如果某地没有正规寺庙,那么就在被关停整治的黑庙中,挑选一个规模最大、业绩最好的行业带头大哥,对它网开一面,进行“招安”,特许他开门营业,并且还要顾及到出家人的性别问题,寺庙、尼姑庵都要有。
“王公戚里诸道节刺已下,今后不得奏请创造寺院及请开置戒坛。”
——改革要从权贵开始。多说一句,前不久我在公交车上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公益广告,差点儿把我气乐,真正的腐败分子会挤公交车?如果已经挤在公交车上,还有必要向他三令五申?
“男子女子如有志愿出家者,并取父母、祖父母处分,已孤者取同居伯叔兄处分,候听许方得出家。”
——朝廷并不禁止出家,从这里开始,柴荣强调了合法出家的流程,第一步,就是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男年十五已上,念得经文一百纸,或读得经文五百纸;女年十三已上,念得经文七十纸,或读得经文三百纸者,经本府陈状乞剃头,委录事参军本判官试验经文。”
——监护人同意后,再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关单位负责考核,通过入学考试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如果宋朝也严格执行的话,武松、鲁智深等逃犯早就落网了。
“其未剃头间,须留发髻,如有私剃头者,却勒还俗,其本师主决重杖勒还俗,仍配役三年。”
——如果私自违规给人剃度,那么主事的正规和尚师傅也会受牵连,不仅被开除教籍,还要遭受重罚。
“……如有私受戒者,其本人、师主、临坛三纲、知事僧尼,并同私剃头例科罪。”
——严惩私度僧尼。
“……应男女有父母、祖父母在,别无儿息侍养,不听出家。”
——出家不等于抛家,要先确保家里的老人有人赡养。
“曾有犯罪,遭官司刑责之人,及弃背父母、逃亡奴婢、奸人细作、恶逆徒党、山林亡命、未获贼徒、负罪潜窜人等,并不得出家剃头。”
——武松看了会沉默,鲁智深看了会流泪。
“如有寺院辄容受者,其本人及师主、三纲、知事僧尼、邻房同住僧,并仰受捉禁勘,申奏取裁。”
——抓走半个五台山,吓尿整个大相国寺。
“僧尼俗士,自前多有舍身、烧臂、炼指、钉截手足……戏弄道具、符禁左道……皆是聚众眩惑流俗,今后一切止绝。”
——对于邪教零容忍。
“……每年造僧帐两本,其一本奏闻,一本申祀部,逐年四月十五日后,……至五月终已前文帐到京,僧尼籍帐内无名者,并勒还俗。”
——朝廷每年都要审查僧尼名单,清理无照经营的“黑僧”。
“其巡礼行脚,出入往来,一切取便。”
——朝廷依旧保护正规僧人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应该给予“唐僧师徒四人”一切方便。
以上,就是柴荣限制佛教的诏书。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灭佛”、“毁佛”都是空穴来风,标题党祖师爷作妖,谣言止于智者。
诏书颁布实施后,取得了显着的成效,据记载,当年被保留下来的合法寺院共有两千六百九十四所,另有三万零三百三十六个无照经营的“黑庙”被依法取缔;符合出家条件、登记在册的合法僧尼,共有六万一千二百人。
通过整顿,佛教更加纯洁、规范,真正的僧人对柴荣的举措是发自内心的支持,因为柴荣其实是在帮他们清理门户,重塑僧人的良好形象。佛门净地,不是藏污纳垢之所,它不应成为作奸犯科之人的法外天堂。出家人慈悲为本,方便为怀,晨钟暮鼓,青灯古佛,了此一生,也不应成为帮派分子的coS对象。
于国来说,首先增加了财政税收,其次获得了较为充足的兵源和丁源,最后则是维护了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