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阳下。
高峻的烈马上坐着一个意气少年。
少年一身锦袍眉眼极好看,浑身散发着一股清俊气。
头上发冠闪烁着淡淡华光,皮肤是少见的白。
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让人心都醉了。
少年看到洛福福手上的荷包,眼睛一亮,干脆利落地下了马。
“姑娘手中的荷包似乎是在下的,不知可否归还?”
他声音清朗,让洛福福一下红了脸。
“应该的。”洛福福回过神,连忙把东西递过去。
羞窘的根本不敢抬头看少年。
只是她忘了,此前荷包里的东西被她掏出来了。
这会儿她还了荷包,银锭和碎金子还在她手上了。
少年轻轻挑了挑眉,扫了一眼荷包里的印章,一起放入怀中,随后翻身上马。
“姑娘手里的东西就当做是谢礼,在下先告辞了!”
说着,打马离开了。
‘哒哒哒’的马蹄声远去,洛福福才回过神。
“喂,公子……”
她小跑着追去。
那一人一马风驰电掣般走了,扬起一地的灰尘。
“谁要谢礼啦?”洛福福小声低喃,觉得握着银钱的手心火辣辣的。
这一幕,洛水看见了。
或者应该说,她早知道今天洛福福会遇见一个人。
不过这次的初见却跟前世完全不一样啊!
前世那个少年对洛福福第一印象极好,还问了她的名字,心里对她久久不忘。
现在……
洛水摇摇头,拎着小篮子往家里走。
脑海中闪过洛福福和那人浪漫感人、突破阶级的伟大爱情。
前世两人也是这会儿初遇的。
不一样的是,前世洛福福借洛老太的手,抢了王晚娘给洛水做的新衣。
那新衣的布料还是王老爷子送于洛水的。
料子是印花的淡黄色,最适合豆蔻少女。
王晚娘每夜借着昏黄的煤油灯一针一线给闺女缝的,打算作为洛水的及笄礼物。
谁知被洛福福看见了……
她一句喜欢,多的是人帮她抢。
衣服做的有些大。
王晚娘心知两年后闺女穿上应是刚刚好,却不知刚好方便了比洛水壮硕的洛福福。
王晚娘担心手上的茧刺划破布料。
每日用药水泡手,揭了一层又一层死皮。
那件衣服都是为人母对子女的深深爱意。
袖口、领口、裙摆等细节处绣上粉色花瓣儿。
走动间袅袅婷婷,好像流动的水墨画。
靠着这件衣服,洛福福原本只是清秀的样貌硬生生增了几分。
让那个少年有了很深的印象。
前世是洛水先看到地上的荷包的,洛福福挤开她捡起来。
也如这次一样掏出了里面的银钱。
只是那时的她被耿直的洛水说了两句,又给放回去了。
两人更是没有接受那少年的谢礼。
那少年觉得洛福福虽身处乡野,但极有风骨,问了她名字,还给了她一枚玉佩。
可以说,这次初遇,洛福福几乎半只脚踩进了贵族圈。
对比现在,呵……
“真有意思!”洛水淡淡笑了。
这一世,土唧唧又收了谢礼的洛福福,怕是没有在那少年心里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记吧。
没人抢她娘给自己做的新衣,她可以期待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