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欢神兽,这位仁兄很有意思,就因为妹子喜欢写小说,自己花钱请水军去捧场,堪比人类好哥哥的典范。
“虎子,你觉察出来了。”
这还用觉察出来,以前这小子的开场白,不是老子就是朕,想他堂堂虎王,都没这么牛气。
“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说说看,帮得上忙的,兄弟我义不容辞,当然帮不上忙,也会尽量想办法,是不是你妹子的事情?”
笑湖戈等了好久,以为这没礼貌的家伙下线了,那边的信息才传过来。
“虎子,朕发现在朕妹子的心里,朕不是最重要的那个,甚至比不了家里的一只宠物,朕好难过。”
喵!在李华心里它比不了傻大黄,虽然很不想承认,但那是事实,如果这丫的觉醒了在虚空中大战的记忆,说不定还要提着斩神追杀它,想想那样的结果,黑爵整只兽都不好了,很想找人倾诉,在水蓝星上能够跟它谈得来的,就只有虎子了。
笑湖戈:emmmmmm……
他都可以脑补出来是个什么样的情况,这家伙也是够够的了,妹子已经长大,在妹子的心里,肯定她男人比较重要,嗯,也许宠物也挺重要的,兽也是要有兽权的,不能差别对待,虽然好友很难过,但笑湖戈还是要为妹子点赞,倡导人兽和谐相处的人,嗯!好人。
听说这丫的妹子怀孕了,怀孕了,那肯定结婚了,人家妹子都已经结婚,这个当哥的还想在妹子心里占第一,可笑了。
当哥哥的这个时候就应该退位让贤,保护妹妹的责任该交给妹夫,这笨蛋也真是,看着挺聪明,其实挺傻的,跟犀牛王牛轲廉一个德性。
笑湖戈快速的编辑了一段文字发过去,失去了妹子的傻哥哥,本王做做好事安慰安慰你。
“神兽,你丫不会就为这件事儿难过吧!咱们华国有一句话讲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说起来有点不近人情,但在某一时刻,那也是事实,人之常情。”
“女人一旦结婚之后,生活重心归于家庭,在她心里最重要的会是她丈夫跟孩子,这才是正常的,母亲对孩子的爱那是天性使然。”
别说人类了,笑湖戈想到了自己母亲,虎族之中哪个母兽不是这样护着孩子的,他母亲更加凶残,堪称母老虎的典范,舅舅们哪个不是对他恭恭敬敬的,在虎族什么争权夺位,这些根本就不存在,几个舅舅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借母亲的一句话说,这是我最深沉的爱,爱有多深,下爪子就有多狠。
“你不懂,朕的妹子不是因为嫁人了这样,朕发现以前朕也不是那个最重要的,好难过,难过的透不过气来,一点都不想在家里待着,感觉不到温暖。”
笑湖戈“……”
兄妹俩的相处方式的确挺奇葩的,神兽为了支持妹子写小说,偷偷的花钱买水军去支持妹子的书,他自己呢?却不遗余力的当黑子喷书,要是虎族妹子,早下口咬,或者上爪子挠了,这么嘴贱,还想在自己妹子心里占第一,兄妹俩闹成这样,自己心里没点B数吗?
脸上闪过一丝笑意,这丫就是个调皮智障,不解释,笑湖戈编辑了一串文字发出去。
“哥们儿,咱们面基吧!再叫上牛轲廉咱们喝几杯,可不要推辞,以前你在C省,我们在京城,现在你都搬到京城来了,以咱们哥们的关系,不喝一杯怎么说得过去。”
黑爵正有此意,至于说它现在这个兽形状态,根本不成问题,游历那么多位面,几样化型装备还是找的出来的,虽然化型的时间短,但不耽误它去见见网友。
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几个辗转腾挪,黑爵瞬移出了李家,给自己拍了两张隐身符,四爪齐飞狂奔着往见面地点赶去。
这边笑湖戈拨通了好友牛轲廉的电话。
“小脑斧,今儿个怎么有空打电话,明早太阳公公不会从西边爬出来吧?”
笑湖戈也不恼,同是妖界的王,两妖偏偏是好友,又是一起到人类世界留学,两妖之间深厚的情谊,不是其他妖能比的。
“本王约了神兽出来面基,你来不来?不来就算了,那本王就自己去。”
牛轲廉来了精神,他老早就想见见神兽,这么牛逼的气质,都快赶上他跟虎王了。
“去,怎么不去,咱们书评区三剑客终于要见面了,本王怎么能掉链子,约在哪里的,接头暗号是什么?本王马上就到。”
“约到了XXX大桥上面,接头暗号,我们说出天王盖地虎,他说出宝塔镇河妖,当然他还说了自己的衣服特征,一身黑色汉服,这家伙穿汉服出来见你我,可见其有多重视,你我也不可马虎了事,也须郑重对待。”
牛轲廉:“放心啦,放心啦!本王定会以最高规格待之。”
笑湖戈不疑有他,没再继续纠缠这个话题,挂了电话,到换衣间里选了一套滚银边的黑色劲装汉服,这身搭配不显得累赘,更凸显其身材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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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
xxx大桥上一身劲装的笑湖戈见着了头戴黄金王冠,一袭玄色宽袍大袖的牛轲廉,额角一抽一抽的。
牛轲廉笑眯眯。
“小脑斧,你不够意思啊!说了要郑重对待的,为何没穿上你族的王袍。”
虎王一族据说是上古神兽白虎的后裔,其王袍为纯白色,没有其他任何装饰物,但比犀牛族的王袍更加繁琐,不但宽袍大袖,后面还拖地,不是重大祭祀场合,笑湖戈绝对不会穿的。
“卧槽,大晚上的你穿成这样跑出来,能吓死个凡人,你知不知道,人还以为有鬼呢?”
犀牛族的王袍大白天看着没什么问题,晚上穿着这么一整套红黑配,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凡人,普通的凡人根本见不到本王,本王开着车子走的是鬼道。”
笑湖戈丢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他,一会儿来和他们见面的那个人,可是一个凡人,这一整套犀牛族的王袍,可不简单,掺杂了几万年来历代犀牛王的王者之威,普通人见了哪能受得了?为何他没有穿王袍,他们白虎族的王袍更厉害。
黑爵走了很多的弯路,找了好多人打听,本来以其速度几个瞬移就能到达,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了,但它却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黑爵一身纯黑色汉服,长发用一根黑色的发带束在脑后,变化后的面容五分精致,五分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