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冷的天气,唐浑是真不愿意跟着红梅在街上乱跑,可是他真是太好奇红梅口中说的狗的作用了。
一个多月之前,唐浑和胡忧、候三、候宝伍一块吃了一顿狗肉。那个时候,你如果要问唐浑狗有什么作用,他肯定会知道你狗肉挺好吃的,不但是可以饱肚子,还有交际的作用。因为他感觉到,自从跟胡忧和候三吃过了那顿狗肉之后,他们隐隐的已经建立起了不错的交情。
不过这会红梅口中的狗显然不是用来吃的,可是除了吃之外,唐浑真是想不想来狗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其他的作用。当然,狗可以看家那是人人都知道的事了,可是唐浑他没有家呀,他连个屋子都没有,哪里有家可以给狗来看的,他自己一个人都全看完了。
青州的天冷那是真冷,唐浑穿着厚厚的棉衣都还感觉自己穿得少了,可红梅只穿了件很薄的外套,外边则是一件披风,看起来单单薄薄的,却完全看不出她有一点感觉冷的样子。这真是让唐浑佩服不已,到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有人说女人天生抗冷,这不正是最好的证明吗。
“再向前走一些就到了。”红梅似乎感应到了唐浑放在她身上的目光,转到对唐浑说道。看来她还以为唐浑走得不耐烦了呢。
其实有这样的美女走在身边,又有多少人会嫌路短呢,他们怕是巴不得这条路永远都不要走完吧。
“嗯。好。”唐浑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这要让我家现偷窥,那可有些不太好意思呢,再说了,应该看的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呀。
又往前走了大约十分钟,唐浑终于明白了红梅为什么让他去买点狗而不是买马。
“狗居然还能这样的。”唐浑看到那成串绑在一起的狗,拉着雪橇跑得非快的样子,整个人傻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真是难以想像,那些小小的狗居然可以拉着雪橇完全无视雪地湿滑的向前飞奔。
“怎么样,现在你相信狗比马儿有用了吧。”红梅脸上略有几分得意的说道。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了。马走不了用狗,狗走不了用别的。总之只要是舍得动脑子,都会有满意的收获。
“真厉害,为什么我们之前一路过来都没有见到呢?”唐浑奇道。如果来的路上有见到这样的狗拉雪橇,那他怕是也就不会再骑马。也就不会差点死在雪地里了吧。
红梅道:“那边的路山石比较多,雪也不够厚,雪橇跑不起来。从这里再往前走,雪会更大更厚,普通的马是无法行走的。只有这些雪地专用工具才可以正常的运转。”
唐浑这才知道原来之前走的那段路是一段两不靠的路,马儿走起来不方便,狗儿在那里也无法跑起来,大多数人经过那里都是用两条腿走的,因为纯用腿走起来要比马走得更快更轻松,还不会遇上唐浑那种马失前蹄的事。
在红梅的指点之下。唐浑对狗拉雪橇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不过唐浑并不打算自己买一群狗拉雪橇玩,一来这活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可其中有很多技巧性的东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他现在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学这个。
二来候宝伍虽然给了他一些钱,但是此去美归镇也不知道顺不顺利,要是不能在短时间之内是查清楚朱小能的身世,又把钱给花光了,那不是很麻烦?唐浑可不想一边在那边打工。一边去执行执务,那太苦逼了。
花了一些嘴皮子,花了一些小钱,唐浑说服了一个有雪橇的本地人,让他同意送他和红梅到美归镇去。这事就算是解决了。
“想不到你还挺会变通的。”红梅对唐浑的应变手段挺欣赏。如果唐浑真按她说的那样买一个全套的狗拉雪橇,她反而会感觉唐浑挺傻的。
女人嘛。思维总是比较奇怪的。她们有时候希望男人听她们的,可当男人真的什么都听她们的,她们又会感觉那男人没有什么用,这玩艺有时候真是很难说得清楚,也许得看她们当时的心情吧。
搞定了交通工具,唐浑终于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虽然已经学会了在雪地上行走的方法,可用脚走着还是非常痛苦的事,如果要一路走到美归镇,他怕是得瘦十斤都不止了。
“咱们今天就在客栈里休息一晚,明天再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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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归镇,唐浑不知道当年胡忧和秦明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他反正感觉来到这里就像是来到了世外桃园,这里真是太美太特别了。
美归镇的四面几乎全都是冰天雪地,但是镇子里却是温暖如春,红的花,绿的草,美丽的姑娘,还有那从林梅森林出来,或是准备进 入林梅森林的冒险者,把这小小的镇子印称得热闹无比。从冰天雪地而来的人们,几次都不愿意再回到那冰天雪地里去,这里简直就时沙漠中的绿洲,给人无边的希望。
“很高兴这一路与你同行,也很高兴认识你,不过我想咱们已经到了分别的时候。”
在唐浑不知道应该怎么提分别的事,红梅已经先一步说了出来,这到是省了唐浑不少的事。
“那我们就后会有期了。”唐浑拱了拱手,也许是因为与秦明相识的关系,他在这方面也学得很干脆。秦明总是说走就走的,从来都没有任何的犹豫。
“你似乎很希望和我分开的样子。”红梅白了唐浑一眼道。在翠红楼那么多年。他见过的男人也算是不少了。从来都没有见过一个像唐浑这样完全没有被她美色所迷的男人。这多少让她感觉有些失望。女人也是有虚荣心的嘛。
和红梅分别,唐浑独自一人走在这陌生的小镇,要论到热闹,这里远远比不上浪天城,不过这里的热闹别有一番滋味,明明很热闹的却可以让人感觉很平静。
唐浑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不过他到是挺喜欢这里的。住惯了大城市的人,偶尔体会一下这不一样的风情还是很不错的。
至此,候宝伍给的那些资料就算是全都用完了,唐浑要在并不知道真实姓名。也不知道详细地址的情况下,找到朱小能的生母并查生朱小能确实是朱大能的女儿,这其中会有多少困难,唐浑现在还不清楚。他只能肯定自己一定会成功,非成功不可。
“客倌,住店还是打尖?”小二远远看到唐浑就热情的招呼上来,这让唐浑很有亲切感,前不久,他也在做这样的活。
唐浑一脸笑意的说道:“店也住,饭也吃,不知道小二哥有什么有的介绍?”小二出生的他,知道要想吃好住好,需要拉好关系的并不是店掌柜。而是店小二,因为他们才是真正做事的人。
小二乐呵呵的回道:“官倌你算是来着了,这们这里你说吃,你说住,那都是最好的,我敢包保你一定满意,里边请吧。”
唐浑笑道:“我可是个穷人,太好我可受不了哟。”
“哈哈哈,瞧您说的,保证你好而不贵。请上坐……”
小店不大,前店后住,味好量足,唐浑不但是吃到了一顿真正的美味,还并没有花太多的钱。这真是让他非常的满意。
他对自己说,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开始,就要好好努力了,不说别的,光是这饭菜,他就得对得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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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让唐浑去查朱小能的身世?”胡忧听到红叶的话,眉头顿时皱了起来。齐齐 和朱小能的事他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却没有想到红叶这边已经有了动作。
红叶道:“朱小能和咱们家齐齐走得那么近,身世又是那么的不清不楚,你让我们怎么能放下心呀。这事是我的主意,你要骂就骂我好了。”
胡忧摇摇头道:“这不是怪不怪你的问题,唉,你应该和我商量一下再做决定的。这事可是关系到朱大能,要是让他知道,那就不是很好了。”
“我正是知道这事关系重大,才没有告诉你先知道。你放心好了,这事我是能过欧月月让候宝伍去办的,唐浑应该不会猜到我们的身上。”
胡忧苦笑道:“他是不会猜到你们的身上,他只不过是直接猜到我身上而已。”
“啊,怎么会这样的?”红叶吓了一跳,这还是她们姐妹第一次瞒着胡忧先斩后奏,别弄出什么事来才好啊。
胡忧摇摇头道:“这也不怪你们,只因为在南部的时候,我和唐浑有过一定的接触,这其中虽然有巧合的因素,却已经足够让唐浑认为与我关系不错了。”
胡忧说着把和唐浑一起吃狗肉的事给告诉了红叶。
“那我马上下令招唐浑回来。”红叶还真不知道胡忧和唐浑还有过这样的接触,不然她是肯定不会让唐浑去查朱小能的。
“算了,人都已经出发那么久了,再招回来反而更不好。既然都已经去了,那就让他查查好了,我到是也想看看这个唐浑还有多少的本事。不说这个了,丫丫现在怎么样?”
“似乎已经恢复了正常,不过我能感觉到她的心里还有事。”担到丫丫,红叶的眉也皱了。她这次那么紧张的查朱小能,不能不说与丫丫也有很大的关系。家里已经有了一个为情所困的人,她是真不想再发生类似的事了。
“一会我去看看她。”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这一生在感情的事情上,走得还是挺顺的,却没有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会在感情问题上受到那么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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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浑找人的办法很原始。原始得有些过份。每天一大早的就上街,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一双眼睛尽可能的往女人的脸上看,就是唐浑 一天的工作。
要不是这样还能怎么样,他除了知道朱小能的母亲和朱小能长得像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线索,只能用这种最笨的办法去找了。
这么笨的办法,如果是运气好,说不定第一天出门遇上的第一个人,就是他要找的人。不过唐浑显然是没有那样的运气。一连三天他都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长得和朱小能像的女人。也许,朱小能长能和她的母亲完全不像呢。
“这活,看来不好干。”
唐浑看天都已经黑了,只好结束今天的工作。这样的工作虽然是挺轻松的,可是压力却很大呀,太没个谱了。
“小二哥,来来,咱们喝一杯。”唐浑看小二没什么事做,把他招了过来。在这住了三天了,在唐浑有意的交好之下,已经和店小二有了不错的交情。
“唐哥,你有事?”小二边坐下来边道。都是看人吃饭的主,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哪能什么都看不出来。
唐浑呵呵笑道:“让你说着了,我还真是有些事想问问你,来,咱们先喝一杯再说。”
“看您客气的,您有事只管吩咐,只要是我能办得到的,一定给你帮忙。”小二对唐浑 的印象也挺好的,小二算是一份比较低级的工作,很多人都看他们不起,很少有像唐浑这样主动和他们交好的。
“也没什么大事。我就是想跟你打听一下,这美归镇除了大街上外,什么地方可以比较多的见到女人。”
“哈,我还到是什么事呢,想见女人还不容易吗。去青楼呀。咱们美归镇最大的特产一是野味,一就是青楼。不是我吹。无论你的眼睛有多挑,都可以在青楼里找到你喜欢的。”
“青楼吗?”唐浑在心里喃喃自语着。在朱小能找朱大能之前,朱大能并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大的一个女儿,也就是说,朱大能和朱小能的母亲并没有多少感情,甚至是有可能都不认识,如果从这方面推理,那朱小能的母亲出身青楼就非常有可能的了。只是,她现在还有可能在青楼吗?
如果可以画个像去找,怕是能更易容一些,但是考虑到保秘,唐浑却不能那么做,他甚至不能让人知道他来美归镇的目的是找人,现在是谁都不能靠,只能靠自己了。
之前的三天,唐浑白天上街,晚上回到店里基本上就不出去了。现在听店小二这么说,他打算去青楼看看。
美归镇的青楼白天也营业的,不过晚上要更热闹一些,唐浑远远看着那些灯火阑珊,心里有些犹豫,长这么大他还从来都没有去过青楼呢。那时候连饭都吃不起,怎么可能有钱上青楼哟。
在心里给自己打了气,唐浑壮着胆子往其中最热闹的一家青楼走,看他的背景多少有几分上站场的意思,完全不像一个寻欢客。
美归镇多是进出林梅森林的人,林梅森林里有巨大的财富,也有巨大的危险,有些人出入一圈发了财,而有些人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前途不明,生死不知,心里不安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刺激,这种另类的心态,让美归镇的青楼业非常的发达。喜欢来这里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准备要进入林梅森林的,而另一种则事 成功从林梅森林里出来的,无论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钱财对他们来说,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他们需要的是疯狂的享受。
音乐,歌舞,酒香,美人,走进青楼就像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的人已经忘记了烦恼,他们一心只想开心。
唐浑在进来之前,还有些担心青楼里会灯光黑暗,看不清楚里边的人长什么样。真正走进来之后他放心了。这里四面的墙上都有灯,只要是不瞎子,基本上都可以看清楚你想看到的东西。
“啪。”
唐浑的眼睛正一一扫过那些青楼女子,看得不亦乐乎的时间,被人在脑袋上敲了一下。他很不爽的转过头,发现红梅正挑着柳眉瞪她。
“红梅姐,你怎么也在这里?”唐浑一脸吃惊的问道。之前红梅自称是青楼女子,他还不怎么相信,现在看来还真是那样。
红梅似笑非笑的上上下下打量了唐浑好一阵,道:“你小子,终于忍不住了。我还以为你是男人中的例外呢,现在看来天下男人都是一样的,你也好不到那去。”
唐浑老脸一红,道:“红梅姐,这……这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
“行了,行了,你也不用跟我解释。”红梅摆摆手道:“这青楼本就是男人来的地方,有什么看上的,告诉我一声,我帮你跟姐妹说说,保证让你舒舒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