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1160章山中野马
老百姓是不知道什么叫战争胜负的,他们只知道魔族来了,又被不死鸟军团给打走了,他们暂时没有危险了,不需要跑路了,这样也就够了。
不死鸟军团的回城,受到了老百姓热烈的欢迎。虽然没有能歼灭魔族部队,但是军中的士气还是很高的。他们至少保护了一方百姓,这就已经够足了。部队本就是保护老百姓的,不是吗?
胡忧有些累了,回到军帐里就早早睡下,七天的战争时间不长,却消耗了太多的精神,是应该好好休息的时候了。
一睡醒来,神清气爽。因为睡得早,此时都才不过刚刚亮而已。深吸了一口早晨特别清新的空气,胡忧随意的在军营里走着。
在很多人看来,没有战事,士兵也就没有什么事做。那是大错特错的,胡忧才走了不到十分钟,就看到远处已经有士兵在集合,那是要开始一天的训练了。
胡忧想了想,信步走了过去。
“少帅。”
“少帅!”
带队的队长认识胡忧,因为胡忧很喜欢在军中走动,不但是队长,普通的士兵都有很多认识胡忧的。之前还有士兵在心里抱怨那么早就得起来训练,这会看到胡忧也起那么早,他们到是没有什么好再抱怨的了。
胡忧回了个军礼道:“平时多流汗,战是少流血。好好训练,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是!”士兵一个个昂首挺胸,极力的让自己站得最好。那腰杆直得都能赶上标枪了。
“报少帅,第三纵队第队按计划开始训练,请指示。”队长大叫对胡忧报道。
“准备开始吧,不过我有一个要求。”胡忧回道。
胡忧说的是要求,而不是命令,这让胡忧都感觉有些奇怪。一个个都心里暗想胡忧要求什么东西。
胡忧并没有让士兵猜太久,直接给出了答案。胡忧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跟士兵一起训练。
胡忧喜欢跟士兵同吃同住同训练之事,几乎整个不死鸟军团的官兵全都知道,但是真正遇上的却不是很多。那队长在被胡忧吓了一跳之后,赶忙请胡忧入列。
像训士兵一样训练胡忧呀,队长的心里真是又高兴又是紧张,一句命令都还没有发出来,那后背的衣服就全都湿透了。
士兵也同样感觉到了压力,不过他们更多的是开心。有的士兵在想:这可是求都求不到的事呀,只要能好好表现,那将来一定是前途无量呀。当然也有士兵只是纯开心而已,跟胡忧一块训练,最多也就是增加一些吹牛的资本,到也没有那么神秘。
不过无论心里怎么想,从队长到士兵全都拿出了自己最好的状态,几乎是瞬间,他们就变成了世界上最好的兵。
“爹爹,你又跑去跟士兵玩了吧,一大早就弄了个满身大汗。”
“什么叫玩,我那是训练好不好。”胡忧不满的瞪了丫丫一眼。堂堂不死鸟跑去跟士兵玩?玩什么呀!还好丫丫没有说是找女兵玩,不然这话就更有问题了。
丫丫咯咯笑道:“好好好,是去训练。请问少帅大人,训练了那么久,是不是已经饿了,由我们漂亮的丫丫公主请你吃早餐怎么样?”
丫丫今天没有穿军装,一身雪白的长裙,还真有几分公主的气质。穷养儿子富养女,胡忧从小就非常宠丫丫,要论起来,丫丫和公主还真是没什么分别呢。
丫丫调皮的样子,把胡忧给逗笑了。
“草民遵命,请公主容草民换身衣服洗个早,再来接受公主的邀请。”
“准了。不过你可不能太久,丫丫可是真饿了呢。”
在军中有一种洗澡的方式叫做战斗澡,它的精髓就一个字,快!
前后不到三分钟,胡忧已经洗完澡,换好了衣服再次出现在丫丫的面前。两父女是边斗嘴聊天,边走出军营。
胡忧的军营设在外城,离着城中心也不是很远,步行个十几分钟,也就到了集市。在经历了胡忧的艺术节之后,帝都的老百姓已经基本恢复到了往日的生活,哪怕是城外刚刚才发生过激烈的交战,集市也依然是那么热闹。
“丫丫,咱们今天吃什么?”胡忧看到这各种各样的吃食,心里也挺开心的。第一次从战场回来,那都是等同于在鬼门头走了一圈,自然是得好好吃一顿了。
丫丫歪着脑袋想了一会,道:“我要大饼,油条,豆浆,发糕……”
“停,停!我说丫丫,你肚子不大,胃口不小呀,要那么多东西,你吃得完吗?”
丫丫撇撇嘴道:“吃不完怕什么的,那不是还有爹爹在嘛。爹爹,人家都想吃了。”
丫丫的撒娇能抵挡的人非常的少,胡忧跟本就不在这一范围之内,直接就举手投降了。
“好好好,都要,都要,这样,你去拿好了,我在这里等你。”
看丫丫欢快的跑去拿吃的,胡忧随意找了一小桌坐下。帝都的小吃摊很有意思。每一家小摊都会准备一些小桌,无论是你在不在这一家小吃摊吃东西,都是可以坐的。这是这一行的规矩,不会赶客。
胡忧的家里可是有一个商业奇才夫人,对于这些规矩,他当然是知道的。不过胡忧也不会凭白坐人家的椅子,让老板给拿了两个包子,边吃边注意着正在四处乱窜找好东西吃的丫丫。
帝都虽然是由里杰卡尔德强行迁都而成,无论从哪一方面比,都差了浪天不少的距离,但是帝都毕竟是帝都,它还是有自己特色的。就比如帝都的小吃,那就汇聚了曼陀罗各地方的所有风味。只要是曼陀罗有的,这里基本上都可以找到。
小吃种类多,来自各地的商家也同样多。胡忧这随意一坐,耳边就传来了东西南北各种的口声。
聊天的,吹牛的,讲大话的,什么样的话题都有。无聊的时间听听,那也是挺有趣的事。丫丫给胡忧抱来大大一碗豆浆和几跟油条,又跑掉了。真不知道她的兴趣是在于买,还是在于吃呢。
胡忧也不理丫丫,由得她去折腾。人嘛,活在世上为的就是开心,不说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吧,总之是能有机会让自己开心的时候,那就别错过了。
胡忧正喝着豆浆,其中一桌人的话题引起了胡忧的兴趣。
原来那一桌的三个人在聊马的事,据其中一个人说,在帝都的南部山区里,遇上了一大群的野马。同桌的两个人,全都说他吹牛,众所周知,野是生活在平原的动物,帝都南部全是山区,都不适合马的生存,又哪里可能会出现大量的野马呢。
一人说是亲眼所见,另外两个人说他吹牛,三个互不相让,边吃着东西,别在那争辩着。其他的食客显然也不相信山区里有大量野马的说法,连听都懒得听他们在这边吹。而胡忧却是听得非常的仔细。
胡忧一开始也不相信山区里有野马,但是胡忧是自己组建过马场的,他听那个说话有板有眼的不像是吹牛,听了一会,他决定是打听看看。
要知道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可是大量的缺少战马,而以现在的环境,就算是现养都很难养出大量的马来,买更是没有可能了。连年的战争,但凡是好一点的马,早就都已经回拉入了军队,而那些马大多都已经战死,别国也许还有一些,在曼陀罗范围,你就算是有钱,都买不到好马了。
“几位兄台请了。”语人搭话聊天,那是胡忧的特长,很轻易的三言两语,就坐到那三人的桌里。
“这位兄弟,听你说山区里有大量的野马,这事是不是真的。”聊天嘛,也不需要相互介绍,直接以兄台相称就可以了。大家还没有交情,一上来就问人家的姓名来历,这天也就聊不起来了。
“我亲眼所见,怎么能不是真的。你不知道,那些马数量极多,一跑起来那叫一个地动山摇哟。还好的胆子大点,要不然非吓出个好歹不可。”
“数量好多吗,兄台没抓一匹玩玩?”胡忧笑道。他这只是在试那人,要知道现在曼陀罗马匹奇缺,别说一大群马,就是只有一匹马,那也是不小的财富了。能见财不动心的,这世上可没有几个人。
那人叹息道:“你以为我不像抓吗。可是抓不到呀。那些马成群结队的,连一匹落单的都没有,速度又快,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它们都已经不见了。”
“那你没去找?”
“我当然有找了。可是你也知道,南部山区光是山不知道有多死,而且……而且哪里越走越可怕,我追了两个山头,没有发现我就没有再追了。”
看得出来,这个发现马的家伙,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可怕的事,被吓得不轻又不好意思说出来,这才吞吞吐吐的。
不过有一点,胡忧可以肯定,他说的绝对不是假话。胡忧混了那么多年的江湖可不是白混的,谁的话真,谁的话假,胡忧不说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想骗他,那绝对是难上加难。
聊了一会,丫丫也抱着一大堆的吃食回来了。胡忧分出几样给那三位,算是大家礼上往来,这才回到自己那桌。
“爹爹,你刚才在那边聊什么呢?”
胡忧想了想道:“聊什么晚此再说,你去帮我做一件事。”
马文才是一个行脚商人。他本人没有什么技能,唯一的生存手段,就是把这里的东西,拿到那边卖,然后又把那边的东西,拿到另一个地方卖。
由于这样的特殊性质,马文才去过很多地方,也遇上过很多事,然而今天这事,他有些看不懂。
他之前正和两个朋友在路边吃早餐聊天,可是聊着聊着,来了两个便衣的士兵,说是有人要见他,别的什么都不说,就把他给带到这酒楼的包间里。
马文才之所以知道对方是士兵,那是因为他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了杀气。要知道见过血和没有见过血的人,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商量最重眼力,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现在让马文才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犯了什么事,惹到了什么人,为什么会被人带到这个地方来。
这个答案,直到胡忧走进来,他才知道了原因。
“马大哥,请坐。”胡忧没有带着丫丫一块进来。有时候两个人谈事会更方便一些。
胡忧一声大哥,弄得马文才汗都下来了,连连摇手道:“可不敢叫大哥,将军你有什么吩咐,只管说,我马文才但凡能办到的,一定给你办。”
胡忧之所以来晚了一点,是因为他要先查清楚这个马文才的身份来历,却没有想到马文才居然能看出他是一个领兵的。
胡忧笑道:“马大哥就是好眼力,既然你已经看出来的,那我就实话告诉你好了。我是不死鸟军团的,今天请你过来呢,主要是想聊聊你刚才说的那个事。”
“那个事?”马文才一愣,接着一拍脑袋道:“你指的是那些野马吧。将军,我可没有骗你,那山区里真的有野马的。”
马文才知道有一种罪叫做欺君之罪,后果很严重的。他不知道君和军有没有分别,他只知道自己最好是老实一些,免得这条小命什么时间丢的都不知道。
胡忧笑道:“你不需要紧张,我正是相信山区里有野马,这才找你来的。你也知道,南部山区很大的,就算是里边有马,也没有那么容易找到。所以呢,我想请你给带个路,帮我们找到那批马。”
“这……”马文才听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心里也安心了不少。只是他以前没怎么和军队打过交道,而心里头呢,又挂着自己那点生意,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敢说自己还能遇上那些野马,万一要是遇不上,军队杀人可是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理由的。
胡忧是什么人呀,一眼就看出了马文才的犹豫,笑道:“你大可放心好了,你的任务只是事路,把我们带到地头,其他的就是我们的事。我在这里向你保证,无认最后能不能找到马,你都会获得一笔车马费,绝对不会让你白走的。”
马文才不太明白什么是车马费,但是胡忧这话说得清楚,那就是能不能找到,他都会有钱拿,而不是找不到就得丢脑袋。
“你说的是真的?”虽然已经决定去,马文才还是觉得问清楚会比较好一些。别到时候钱拿不到是小,还把小命都给丢了。
胡忧自信道:“我相信不死鸟军团还是有这方面的信誉的吧。”
魔族刚刚退走,浪天的战争还在打,帝都有陈大力,西门玉凤在,胡忧也可以放心。带了一百个亲卫营士兵,还是丫丫那丫头,胡忧和马文才一才进了南部山区。
帝都的南部山区在九州河的那一边,因为有河道拦着,而帝都这边又已经有足够大的地盘发展,所以南部山区就显得相对比较落后了。
除了第一天经过一个小自然村之外,进山之后的一路,基本上就见不到什么人。
“马老板,这里的跑可不是那么好走,你一生意人,没事跑这干什么吗?”胡忧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里连人都不多几个,要说是来这里做生意,那完全就是扯蛋。如果没有别的目的,谁吃多了跑这里来呀。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胡忧才相信这里边有野马。要知道必须都有环境,才可以有相应的物种出现。如果马文才说他在帝都城里见着野马,胡忧非一脚把他踹进九州河去不可。
马文才看了小白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前段时间,有一个客人有意要两张狼皮,我打听到消息,说是这里有。就想着来这里碰碰运气。”
“抓狼?”胡忧一愣,这才明白马文才为什么看小白的目光都有些躲躲闪闪的,感情是这么回事。
不过胡忧也进一步的证实是马文才的眼光。要知道从小到大,丫丫都经常带着小白出来玩。能认出小白是狼的,那可没有几个人。这个马文才虽然没有说,但他肯定是知道小白是狼而不是狗。
“你能有本事抓到狼?”丫丫提出了疑问。看得出马文才有些功夫,但是要抓狼,他差到天边去了。小白也哼哼了两声,表示马文才跟本没有抓狼的本事。
丫丫和小白对狼的认识都是拿小白这条夜里明狼做参照的。他们也不想想,小白是狼王,这世上有几个人可以抓到它哟。
马文才不好意思的摇头道:“我要抓的只是很普通的狼。只要在适合的地方,弄一些陷阱就可以了,不用跟它们打的。”
马文才说着又看了小白一眼,要是让他对上这条狼,怕就算是陷阱怕都不好使吧。
“都别出声。”胡忧突然打断了马文才的话,爬在地上听起来。
“爹爹,是不是有发现?”
“好像是,又好像不是,还不能确定,我们再走进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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