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顾烟对周行健的才华深信不疑,但其实仅限于“乐器演奏”这方面。
换句话说,假如周行健是弹唱别人的经典歌曲,那她能开心地听一整天,这绝对是一种视听享受,谁让他长得帅、弹得棒、嗓音还那样好听?
然而,他要弹唱的,却是他自己的作品……
换作是喜欢嘲讽他的大学同学,怕是要毫不客气地说,你的原创歌曲,你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
顾烟在帝都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中学的是华语流行唱法,她个人偏好的,当然是市面上比较抓耳的流行歌曲,走心的情歌她更是百听不厌。
她的这种听歌品味,当然被自认为格调不俗的文青原主锐评过,不过她依旧只是一笑而过,还希望原主也写一写情歌。
原主断然拒绝,要么庸俗,要么孤独,他绝不向庸俗妥协。
鉴于对方一直以来在音乐上的莫名偏执、极端自我,顾烟已经做好了耳朵遭殃的打算,更艰难的是,她还要斟酌,听了之后,该怎么找角度描述那种该死的“独特的魅力”。
哭死,她真的太温柔了。
周行健自然不知道,连顾烟这样无条件支持他的青梅竹马,在听他的原创歌曲前,都做好了这种心理建设。
可见他要改变大众的认知、扭转口碑,任重而道远。
不过让顾烟不得不承认的是,周行健在还没开唱前,只是抱着木吉他坐在那儿,架势一摆,那种好似睥睨天下的专业范儿,就是显得特有韵味,逼气十足!
此刻,周行健拨动琴弦,终于挥洒自如地弹起了《晴天》的前奏,对他来说已经刻入DNA的熟悉旋律,第一次呈现在顾烟面前。
她是新生的他的首位听众。
顾烟微微睁大了眼睛,清丽无双的脸颊上出现了一丝错愕,这样的神情让她有种呆萌的可爱。
她显然不敢相信,对方新歌的前奏给她的第一感觉,竟然是好听!
如果对方说自己音乐风格大变,指的是这种变化,那她只觉得实在太棒了,她就喜欢这种歌!
看来他真的开窍了!
顾烟来劲了,愈发专注地倾听。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周行健终于开唱,必须要指出的是,这具身体拥有绝对乐感,其嗓子亦是得天独厚的存在,音色极具质感、音域极广、声线也可以做到多变,不过因为他并不是专门学声乐的,所以唱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也就是说,他现在完全是凭借自身天赋弹唱这首《晴天》,没有太多的技巧,全是感情……
不过以《晴天》这首歌的好听程度,只要不跑调,怎么唱都是乱杀!
而且有一点周行健优势太大了,那就是他将吉他弹奏与演唱结合得非常完美,二者搭配起来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顾烟在听到前面“Re So”这段时,心说这段好特别,是因为新歌还没填词的缘故,还是就这样直接唱音阶?
但不管怎样,前奏之后的主歌部分竟然也这么好听,她直接听入迷了!
顾烟只觉得自己完全被对方那悦耳的嗓音带入了歌曲描述的青春故事中……
她莫名地更加心疼阿周了,这首歌写的就是他自己吧,他曾经那么喜欢那个女人,但故事的结局,却令人唏嘘。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这一天十分晴朗,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恰巧让抱着吉他弹唱的青年,一半沐浴在日光中,他那俊朗的侧颜上,镀上了一层完美的光晕,他正无比投入地唱着“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时间仿佛在此静默,整个场景都定格住了。
它成了唯一的听众顾烟,此生难忘的记忆。
周行健当然没有把整首《晴天》都唱下来,前面那么多已经足够展现这首歌的优秀。
顾烟听歌时的反应,就让他颇为满意,他算是明白,为什么原主能从她那收获满满成就感了——她着实是一位优秀的听众。
却见顾烟坐在那儿,一只手托着自己的腮帮,美目完全落在他身上,眼神略带些迷离,整个人的思绪好像都沉浸到了音乐中……
她对这首歌的喜欢,表现得如此明显。
“下面没了?怎么停下来了,继续啊。”顾烟回过神来之后,忍不住催促。
“没了啊,怎么,你还想听?”周行健开骗。
“阿周你这也太短小了吧?”顾烟吐槽。
“我短不短小,你以后就懂了。”周行健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顾烟愣了一下,慢了半拍,才确定对方就是在开车,她觉得有些异样,却并不反感,这样崭新的阿周,也挺有趣的嘛,他帅,他就有资格开车咯。
周行健不等顾烟回应什么,继续说道:“这首歌的名字叫做《晴天》,你听了之后感觉怎样?”
“非常好听,感觉可以火!阿周你真是太有才了,这种音乐风格的转变,我很喜欢!”顾烟直抒胸臆地评价。
“好,烟烟,我以后就多写点你喜欢的歌。”
“噫?阿周你喊我什么?”
“烟烟啊,小时候不是一直这样喊的,挺顺口的。”
“好久没听到了啊,就有点不习惯。”
“那既然你喊我阿周,我就喊你阿顾?直接称呼名字,那就显得我们哥们太生分了。”
“就叫烟烟吧,挺亲切的,真是怀念小时候,嘿嘿。”
顾烟心中雀跃,只觉得之前被对方人为制造的隔阂与距离感,就在这互相再次使用小时候的称呼后,消散得一干二净。
当然了,其实顾烟一直没变,她自始至终都在那儿守望,不曾离开。
他们拥有的童年美好回忆,每每回想起来,都会让她的内心柔软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