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上庭(4)激烈辩护,证据不断
录音当着所有人的面,播放了出来。
首先传来一个中年男人低沉的声音,“打着陆总的名义去集资操纵证劵,要是被陆总知道了,我肯定完蛋。”
“放心,他不会知道。”又传来另外一个男性嗓音,这声音明显年轻一些,口吻中也带着稳重。
“我真的不敢。”
“不想要钱了?”男人威胁。
“陆总给我们的薪酬不低,我野心没这么大。”中年男拒绝。
“是吗?那这个呢?”男人似乎拿出来什么东西,缓缓就听到了,里面传来了呻吟的声音,很容易听出来是些什么。
中年男声音中带着急促,“你怎么,怎么会有这个?”
“要是被曝光了你玩女人,还几个一起玩?你说你还能在陆氏待下去吗?我听说你母亲在国外得了癌症,一个月的治疗费用都是好几万……”
“别说了。”中年男明显妥协了,“你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我们这里复制了一个陆见倾的假微信账号,你用他的名义和陆见倾合作比较紧密的投资商联系,我相信陆氏的这些合作名单,哪些有价值哪些没有价值的,你很清楚。”
“可这些人一旦被骗了钱,肯定会去找陆总闹。”中年男担心的问道。
“这个你就放心了,他们只要拿出了钱,我有的是办法让他们吃了哑巴亏。”
“可是……”
“就像今天对你一样,你敢拒绝我吗?”男人胸有成竹的说道。
“……好。”中年男终于答应了。
录音也在此刻结束。
法庭上又有了讨论的声音。
不知道这录音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声音也听不出来是谁?
全程都没有说一个名字,显然两方都非常谨慎。
杨志走到审判长面前,“由此可见,我当事人只是被利用了名义,他并不知情。而我相信审判长及审判席也听清楚了,里面其中一个人的声音是属于在场的,张文科。”
张文科从听到录音那一刻开始,脸色就一直在变化
现在被杨志点出来,整张脸都白了。
他嘴唇颤抖着,支支吾吾半天没有说出来一句话,显然是被吓到了。
“这、这不是我,不是!”张文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我从来没有录音过,我不知道这怎么来的,你冤枉我!”
“审判长。”岑子秦从位置上站起来,开口道,“我刚刚仔细研究了一下被告方提供的证据。第一,陆见倾账户上所有的收入支出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可不排除,陆见倾会把这笔钱给了其他人,比如他的家人,亦或者第三方。不能单纯从陆见倾的账户上就去笃定,陆见倾没有非法牟取暴利。”
“第二,张文科和史蒂文森的调查证据可以充分说明,他们两个参与其中,且也得到他们的亲口承认,所以两个人在今天法庭上的指证,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第三,刚刚我也认真的听了这份录音,不说录音中的声音到底是不是张文科。据我所知,现代人人才辈出,模仿一个声音轻而易举,哪怕是张文科录制,我也可以严重怀疑,是不是有人逼了张文科录制了这段语音。”
“综上,我觉得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均不能成为今天的呈堂证供。”
岑子秦有理有据的一席话一出。
法庭内又有些躁动了。
苏一心紧握着的拳头,也在越来越紧。
她就知道,岑子秦肯定不可能只是作为一个简单的公诉方来打这场官司。
岑子秦不避嫌的都要来,一定是和沈家有了勾结。
“别慌。”夏千浔能够感觉到苏一心的紧张,她在她耳边小声嘀咕道,“现在陆见倾提供的证据,确实不足以说明他的清白,岑子秦也是在就事论事,他刚刚那番反驳,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也会有提出这方面的疑惑。他并没有徇私。”
苏一心咬唇。
“更何况,如果陆见倾真的无罪,在法庭上把自己的嫌疑全部撇清更好,免得引起后面不必要的麻烦。”夏千浔继续说道。
苏一心点头,默默的点头。
她知道夏千浔说得很对,她现在的不理智也只是因为,陆见倾真的处于下风。
而她真的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不好的判决。
一直以来压抑的感情,在这一刻也似乎开始瓦解。
准确说,从知道他被拘留带走那一刻,她内心的防线就在一点点消失,现在所有的坚强冷静稳重,都是她的伪装。
她这段时间想得最多的就是陆见倾,想他出来。
出来后,他们重新开始。
她弥补她曾经对他的亏欠。
一次次不顾一切的,为了自己的利益,推开他的亏欠。
法庭上一阵安静之后。
审判长正欲开口。
杨志说话了。
刚刚看上去是被岑子秦说得哑然了。
多少还有些被人看了笑话。
这一刻却又突然,好像打了鸡血一般,“我对刚刚公诉方律师的质疑,再进行解释。”
“所谓光凭我当事人一个人的账户明细不足以说明,那些所谓的不明收入没有流入我当事人的荷包里面,那么我现在这里有一份,具体的资金账户流向明细。”说着,杨志又拿出来了一份文件。
所有人都有些惊讶的看着他。
这就意外着,想要让陆见倾背锅的幕后黑手真有其人,他们已经知道这人是谁?!
“除去张文科和史蒂文森账户上的利润之外,余下的钱分成了二十个账户,分别流入了不同的个人或者公司的名下,这是一份清单,请审判席,审判长以及公诉方过目。”
杨志恭敬的递上。
“没有提前移交到法庭上的证据,本法庭可以拒绝接受。”审判长突然严厉地说道。
显然现在杨志手上那些才是重磅炸弹,才是这起案件的关键。
可明知道这是扭转案件的存在,为何又不提前移交。
按照法院的规矩,审判长有权利不接受临时递交的案件证据,如有案件进展且没来得及提前递交,可暂停审判再次提交证据后,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