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吴高指着地图上数个地方说道:“这里,这里。这里,都是我亲自勘探过的。容易渡河的地方。鞑子强行渡河的话,定然从这几个地方突破。我准备带领大军,在这里阻击。”
何夕说道:“将敌人挡在这里。”
吴高摇摇头说道:“不。杀伤一些人员,如果鞑子愿意拼命,我就让给他便是了。在这里之后,还有柴河。柴河之后,还有泛河。我军依靠水路调动方便。我已经下令,辽东诸卫除却必要的守边的军队,全部调集。更征集高丽民夫军前效力,只有滞留鞑子于此地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手中有近十万之众,到时候就是固若金汤之势。”
何夕向地图上一看,的确是还有一条比大清河更小的河流。名为柴河。
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这一带地理。
东北的河流大多是发源于长白山,大小兴安岭等地。而辽河是与长白山,还有千山山脉。相对平行的一条河流。如此一来,就由一系列河流从长白山,千山之中,流入辽河之中。
有名的如浑河,没有什么名字的就是这些河流。
而辽河并是一条直线。恰巧,长白山与千山山脉,也不是。所以双方之间就一段相对狭窄的地方。这个地方,不是别的。就是开原铁岭这些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大明数百年,都将经营东北战略支点放在这个位置上。
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里是平原地带,河流密集。耕种容易。但同样的问题,那就山河之间,只是一个狭小的平原地带,依靠着些河流,便于防守。辽河与这些支流,再加上长白山脉。这些天然屏障,形成了一个狭长的地形,这一块地方,就是辽东。
最少是明代人心目中的辽东。
此刻何夕才算是深入的了解了辽东的战略形势。只要开原铁岭两地不丢。辽东腹地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不打。吴高这种一层层阻击的打法,很是窝囊。但是何夕不得不承认。他不觉得吴高这个办法,有什么明显的破绽。甚至吴高这种打法,让何夕有一种深得我心的感觉。
而且何夕经营的中心,有三块,沈阳,营口,旅顺。这三个地方。
而在铁岭,开原这里,却并没有经验什么。最多是调拨了不少农具,多开了一些土地而已。而今春耕已经过去了。庄稼刚刚发芽。战事对地方生产的破坏不会太大。
也不会波及到何夕重点经营的地方。
损失在可控范围之内。
何夕对于战事,从来不指望什么艺术化,叶沈倒是打的天马行空。三千骑兵,敢打到敌人国都之前。但是何夕一直在后面给擦屁股。而吴高这种办法,步步为营,或许不会大胜,但是决计不会大败。
无非是消耗大一些而已。
这对何夕来说,是问题吗?
不是问题?
何夕说道:“那滞留在鞑子后面的各军怎么办?”
吴高说道:“我之前巡视各地,对各地的军粮,城池,火器都有补充。只要守将不出问题,支撑三年都是没有问题的。鞑子不可能攻下来的。所以我请大人下令,令鞑子后面所有军队,各自守城,不得出击。”
何夕说道:“这没有问题。”何夕心中忽然一动,心中暗道说道:“倒是燕王。他恐怕是一个闲不住的。”
想到这里何夕忽然愣住了。
吴高见何夕神情不对,说道:“大人,可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何夕回过神来,心中暗道:“罢了,燕王神勇,这样的小场面,应该为难不了他。他不管是在长春城中,还是出城,应该能保全性命,即便我告诉了吴高,也不能贸然出兵,否则一场大败事小。我在工业上的心血丧尽事大。”
“如果让一些技术流入鞑子那边,更是百死莫赎了。”
何夕回过头来,说道:“没事。”随即与吴高联合下令,让人送过去。
此刻何夕其实内心之中,隐隐约约有一个不好明说的感觉。那就是燕王如果真死在这里,对何夕来说未必不是一个好事。
何夕感觉到自己未来的道路,与朱家皇族是有矛盾的。而燕王即便不当皇帝。他也是朱元璋儿子之中,最有出息的几个之一。死了燕王,或许将来,他就会少一个政治对手。
只是这个想法,在何夕看来,太卑鄙了。刚刚起了这个念头,就被何夕自己给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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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燕王咬着一根木棍,从牙缝之中崩出来一声。平安在给燕王包扎伤口,熟练的用酒精消毒,上了金疮药。然后用纱布包扎好。
燕王那一声,就是酒精与伤口结合的声音。
不要小看这一点。
金疮药这东西,还是没有标准的。大多是将领自己配置的。但是南京太医院已经开始制造方剂了。当然了,等普及下来,还有一段时间的。但是纱布酒精,已经是军中的标准配置了。
这种标准配置,是辽东可以支撑的范围之内。
平安说道:“燕王殿下,您是万金之躯。一旦有一个闪失,我等如何向陛下交代。你这种冲锋的尽头,就是有再好的宝甲,也不可能不受伤。”
说话间,平安看了一眼一边的铠甲。
燕王铠甲自然是特制的,不仅仅是铠甲的材质是千锤百炼,比一般甲胄都好。还在很多地方做了很多精细化处理,用铜做装饰。穿起来很是舒服,不像是寻常士卒的甲胄,保证铁甲上面没有毛刺就行了。什么?你说咯得慌。你找你们卫所的铁匠,用锤子敲两下就行了。怎么还让我们给你敲啊?
只是这样的铠甲,而今已经面目全非了。
胸前的甲胄好像麻子一般,有很多密密麻麻的小点。那是蒙古骑兵的箭矢留下来的。有一些地方,原本的镶铜的装饰,直接被射掉了,才露出一个空挡,被蒙古神射手一箭射中,就由了刚刚的伤口。
因为有锁子甲保护,入肉不深。但是酒精擦上去,还是很疼的。
燕王吐了口中的树枝,说道:“无妨。孤没用那么容易死的。老邱,这一战斩首多少?”
燕王想起刚刚一战,内心暗道:“痛快。”看向平安的眼神,也充满了欣赏之色。
无他,燕王自诩武艺高墙,一根长枪之下,少有敌手。而他觉得平安的武艺还在他之上。只是平安在战阵之中,从不喧宾夺主。就跟在燕王侧后,为燕王护住身后,燕王只需向前冲杀就行。
有宝马,长枪,宝甲。还有精锐甲士的护卫,燕王虽然受了伤,但是打得真的很痛快。他从军以来,与蒙古人交手,很少有这样的拼杀。
毕竟燕王的身份特殊,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让他上阵的。
只是而今,全军不过两千人。燕王在什么地方最安全?答案是,在这种规模的战场之上,什么地方都谈不上安全。燕王即便在阵中,有平安等精兵强将护卫在中,比在其他地方更安全。
邱福说道:“殿下,斩首五百三十八级,其余的都逃走了。”
燕王说道:“我们折了几个?”
邱福说道:“十三个。其中有三个是被蒙古神箭手,射中眼眶。有八个,是战马死了,被蒙古人踩死的。剩下都是被重武器给砸死的。”
燕王说道:“看来,我们接下来要遇见的敌人,大多都会用钝器了。”
平安摇摇头说道:“不会的。”